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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漓彷彿鬆了一口氣,“我就知道會是這樣的。林惜,在北戴河的時候我對你的態度雖然惡劣,可是我都是為了你好,他真的不是個好人。就算他真的是千里難尋的好人,他也是別人的老公,這樣的事情太多了,你有看過哪個有好結果的嗎?”
林惜不答話,將鍋裡的生菜涮了又涮,直到菜葉都變得爛爛的,“我知道,別說了,好嗎?就當做是一場噩夢吧!你對我的好,我永遠記在心裡。”
“我不是讓你記著我對你的好,我是讓你清醒過來,看清楚事實,別再做夢了!”這天見面時,阿漓就已經看出來,雖然林惜表面表現的很開心,但實際上卻帶著一種說不出來了的憂愁,那種開心是很勉強的。所以,這次她相信林惜說的話。
林惜笑笑的看著阿漓,有些話她說不出口,她其實很想對著阿漓傾訴自己此時真正的感受。但是,她不想又看見阿漓失望的表情。何況一切就真的像阿漓說的那樣,結束了,江山突然的失蹤就已經是最好的答案。“放心,我明白!”
從火鍋店裡出來,已經過了晚上的九點,一頓飯吃了快三個小時。她們沒有坐公交車,也沒有打車,而是那樣悠哉悠哉的散步往家走。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林惜和阿漓每次只要是晚上吃過飯,一般都是散步回家的。有的時候,一走就是兩三個小時,幾乎橫跨了天津的三個區。後來,林惜常常會想那段時間阿漓對自己的陪伴,她除了感謝不知道還能說些什麼,而最後她給予的卻是辜負,辜負了阿漓對自己的忠言逆耳。
回到家,已經是快晚上十一點。林惜覺得很累,不是身體,而是她的心。對於江山,此時的她不用說愛,其實連喜歡都還是算不上的。只是,她有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至於是什麼幻想,連她自己都說不清楚。她放不下的是什麼?忘不下的又是什麼?如果當時她能看見自己未來的痛苦,或許她會在這一刻徹底的了斷,就不會有來日的那些傷害。
這一覺一睡,就是轉天的上午,快十點鐘。經過了這一夜,林惜已經想的很清楚,夢總是要醒的,早點醒來也少了一些糾纏,對自己未嘗不是一種解脫。所以,她一睜開眼睛,連睡衣都沒換,就開啟電腦上了QQ,將自己的簽名改為:
“夢裡思君君何在?淚眼婆娑。猶記庭院初相見,懵懵懂懂、怎一個情字了得?問君不語天不應,徒留我一簾幽夢!”
林惜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寫這樣的一闋詞在自己的簽名裡,看似心意已決的了斷,卻又隱隱帶著深深地眷戀。這也是林惜第一次為了江山改寫自己的簽名,她不知道這不過是一個開始,她看不見以後。也就從這一刻開始,林惜的所有心情的起起伏伏全都圍繞著江山一個人,或喜,或悲,全都寫在了簽名裡。也從這時起,林惜也才發現自己有寫詩寫詞的潛力,雖然不成調不成韻,卻也是字字真情。旁人看了不過譏諷的笑一句她的痴傻,而只有她才能明白,這每一個簽名裡都是自己對江山最真的感情,最真的愛。當然,這些江山也是不會明白的,對於現實而冷酷的“狼”來說,一個小女孩的痴情不過是給自己增添了光環,他是不能懂得箇中的深情與心酸。
一切的一切都應該在這闕詞裡結束,起碼林惜在那個時刻是這樣想的,當她按下確定的按鈕,她就已經在心裡說了再見。只是,她沒想到,她的QQ簽名還沒有改過一分鐘,江山的頭像卻如鬼魅一般的閃了出來,“真的忘不掉嗎?”
好半天,林惜都沒有回過神來,她望著江山的頭像發呆。她不明白,失蹤三天的江山,為什麼在自己改了簽名準備再見的時候卻又突然冒了出來?江山的心裡到底在想些什麼?江山的到底要做什麼?,“與你無關!”
“如果我也告訴你,我也忘不掉呢?”
林惜又是一陣的眩暈,這樣的暗示代表了什麼呢?“你什麼意思?”
“你難道不怕嗎?”
“我從來不知道什麼是怕!”林惜知道自己不該打出這樣的文字,這是一種對江山的默許。但是,林惜已經開始管不住自己的心了。
“那好,我們一起走!”
“一起走?你不怕嗎?如果我說我是毒藥呢?”
“你都不怕,我怕什麼呢?毒藥我不怕,炸彈更好,更猛烈!”
“一起走?”
“對,一起走!”
在前一刻還是要各自說著再見,卻在下一秒鐘有了三百六十度的大轉變。林惜知道,自己根本就是在玩火,她不是個玩弄感情的人,可是她已經不自禁的掉進了“狼窩”裡,還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