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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死去跟法官說吧,快來簽字按印吧。”曲斌有點急了。
“警官,你贏了,我操你十八代祖宗!”林小新沙啞地罵道,但似乎曲斌沒聽清楚什麼,這一次他沒有用拳頭與皮帶來說話了。他遞上了筆與紅色印泥。
第十四章
每個人一生之中都會做很多夢,但就算是最可怕的噩夢很多人也不會講其聯絡到現實中來,因為大家認為噩夢太可怕,遠遠超越現實自己所能接受的程度。這些人都不相信其實現實往往比噩夢還要令人難以接受,林小新就認為自己最近的經歷就比一場噩夢還要慘烈。或許是噩夢一直在繼續,沒有醒轉的可能。
在按下手指印之後,他被警察帶去休息了,他什麼也沒有再想,因為幾天下來的不眠不休與皮帶拳頭的伺候已經讓他完全崩潰了,甚至他連自己現在是人是鬼都分不清楚。如果這一覺睡下去就長眠不醒那該多好,這些猙獰可怖的日子估計換了誰都是無法承受的。林小新並不是什麼特殊材料做的人,他甚至更為脆弱。
在他不知道睡了多久醒過來之後,他清醒地想起睡覺之前到底發生了什麼,但他沒能做什麼,因為又來了幾位陌生的警察將他帶上了一輛車,他被用一個頭套套住了腦袋,他什麼也不知道,他只能感覺到車在顛簸,還有車上所有人保持的沉默。
在他被帶下車,關進一個新的房間時,他才知道自己到了看守所,但他不知道是哪裡的看守所。他從窗內往外面看,只看見一堵蒼白的高牆,上面林立著鐵絲網,看樣子連小鳥都難以飛出來。
他居然進了看守所,他從來沒有任何印象與想法的建築,而今居然自己是這個建築中的一員。
他無法抗爭,無法大聲喊冤,無法逃脫,他面對的只是冰冷:冰冷的牆,冰冷的眼光,還有冰冷的床沿。
他不知道自己在裡面呆了多少天,大概有一個月多了吧,他在冰冷的房間裡一個人面對著牆壁胡思亂想,他很想出去,回到過去,回到馮小歡的身邊,哪怕她帶著嫌棄的目光看待自己。他覺得來到西海就是一個無法原諒的錯,雖然認識了漂亮的周靚,但他卻非常倒黴地進了警察局,然後再到這個看守所,而自己對這些事情的發生居然毫不知情,為什麼自己被羈押,他想破腦袋也沒有答案。只有一點很清楚,自己是無辜的,肯定被陷害了。陷害自己的是誰呢?老陸?大哥林自強?但怎麼聯想都想不到他們的動機到底是什麼?
這時候傳來了腳步聲,有人在開門了。有兩名警察非常嚴肅地對他說:“早上九點開庭,現在出發。”
開庭?開什麼庭?他心頭一凜,原來是要去法院開庭。他突然覺得自己有點希望,也許自己要看到一個法官,然後自己再對他說明事實真相,說明自己是無辜的,或許自己就很快可以洗脫冤屈回家了。他振作起了精神跟他們出去了,一輛警車停了看守所外面,林小新來到了外面的世界,突然覺得有點頭暈,也許在裡面呆的時間太長了吧,除了警察之外,大多時間是自己一個人面對牆壁,而外面清新的風迎面撲來,他有一種找到自由的痛快。
但還沒等他深呼吸幾口,警察就推他上車了。
在顛簸了二十來分鐘之後,他們來到了一箇舊式的水泥建築,門口掛著一個大牌子,看得出來,是一個不在鬧市的小法庭。林小新走進去之後,被警察帶到了被告席。他瞄了一眼,偌大的法庭中幾乎沒有幾個人,除了他自己之外,其餘的全部是穿制服的。他突然有一種恐懼的感覺,彷佛自己面前一切都已經是安排好的。
令人絕望的是,事情在沿著最壞的道路前進。
首先一個被稱之為書記員的人宣佈了被告、原告均已到場,並用西海式的普通話說了一下法庭紀律。接下去是原告席上一位檢察官開始說話了,林小新非常注意地聽他說了什麼,除了很多法律用詞之外,關於對林小新的控告是條理非常清晰,每一個詞語的出現都讓林小新如同五雷轟頂,他幾乎不能聽下去了:
2005年12月10日晚上20點,犯罪嫌疑人林小新驅車進入陳青雷的小區,行賄20萬;
2006年1月1日,犯罪嫌疑人林小新透過一箇中間人,對陳青雷行賄20萬;
2006年7月8日,在陳青雷辦公室,犯罪嫌疑人再次行賄40萬。
據陳青雷交代,這個80萬的賄賂並非他獨自佔有,而是透過陳青雷的關係網,將其中的30萬分別向10餘人繼續行賄,據查這些支票上面的簽名均來自犯罪嫌疑人林小新。也因為行賄行為,導致自強房產拿到了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