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部分(第2/4 頁)
前面早就鋪平,除了走上去以外還能做什麼?難不成把路給拆了?
別開玩笑了,要是能拆路我現在至於呆在車子裡和兩個小屁孩聊人生嗎。
身上除了衣服以外褲子也是溼的,但是因為沒有換的褲子,我只能繼續穿在身上,把褲子給捂幹。
“好累啊,希望能夠快點結束。”我對著車窗說了聲。
“累嗎,我覺得還好啊。”男孩說道。
我嗤笑一聲,“你現在還小,怎麼知道什麼是累。”
“路走多了,就累了。”
我一怔,好像挺有道理,旋即我點頭說道,“對,你說的沒錯,路走多了,就累了。”
男孩說的自然是最上面的那層意思,可我不是最上面的人,就懂了下面那層的意思。話沒必要說的太複雜,所以就簡單了很多,就像眼前的瓢潑大雨能把我全身都淋溼一樣,沒有放過任何一處。
雨沒有停,下了兩天兩夜,也沒有急著離開,我們便在車子裡面呆了兩天兩夜,很無趣很無聊,但至少不會被外面的雨給淋溼。
第三天的早上,雨停了,戛然而止的停了。
我從車子當中出來,看著早晨熹微的陽光,不過就算再熹微也是夏天的太陽,看久了終究刺眼。身上的褲子早就在昨天已經捂幹,但那種潮溼的感覺總讓我不舒服,現在站在太陽底下,褲子被太陽一曬,舒服不少。
“你在幹嘛?”男孩問我。
“曬褲子。”
“哦。”
“等下我們去哪裡?”
天已經放晴,自然不能繼續待在這邊,新安全區裡的情況我也有所瞭解,那些隱藏起來的地方我也知曉,現在該去哪裡,似乎的確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是回氣象觀測站,還是繼續去尋找?
在新安全區裡面,那片隱藏起來的區域當中,那人對我的態度不像是在假裝,但的確把我給認出來了,這讓我疑惑該怎麼往下思考,陳林雅到底在不在裡面,也是個問題。
“不知道啊。”
“可是天已經不下雨了,不能一直呆在這裡呀。”
我點了點頭,繼續曬大腿,“這倒是,讓我想想能去什麼地方。”
想了差不多有半個小時的時間,看著太陽漸漸升起來,身上不自覺的被曬出了汗,皺眉走回車子裡面,再這麼曬下去,不得被曬黑了。
車子裡的陰涼很多,拍了拍被曬燙的手背,說道:“去梧桐市吧。”
“梧桐市?什麼地方,在哪裡?”
“有些遠,但我還是想回去瞧瞧,那邊是我家。”我說道。
“哦,那去吧。”
梧桐市距離這邊的確有些遠,光是從氣象觀測站過去就得花上兩天左右的時間,從這裡過去恐怕得花上個三天左右,不過現在時間多的是,也不怕這些。
上次去梧桐市,找到了陳林雅,整個市政府被金晨渙給滅了,雖然無奈,但至少已經滅了,我也沒必要去鑽牛角尖,而且如今楚揚更是淪為實驗品被關在地下實驗室當中,其中的苦難,有他受的。
至於小雅,我想找她,可是找不到,所以我也不想去瘋狂,瘋狂的後果只會讓自己不理智然後什麼都沒法思考。這種結果不是我喜歡的,找人就算找不到那也得慢慢找,發瘋算什麼意思。
第一天很平靜,我開車走的都是野路,所以喪屍相對來說較少,不像鎮子城市當中那樣一進去就被喪屍給堵住。
第二天也是如此,第三天,我開車來到了梧桐市的鳳高。
沒什麼變化,早就已經被喪屍給侵佔的鳳高我也懶得去了,更何況現在還帶著倆孩子,更加不方便。
去了市政府,我看到了不少的喪屍,但是我還發現周圍的樓房當中竟然還有活人住著,只不過他們不再像當初那樣膽大,也不敢在外面亂逛,畢竟市政府已經毀了,不復存在。
我不知道金晨渙毀滅市政府的決定算不算正確,從我自己私人的角度上來看似乎挺正確的,可是從這群無辜的人的角度上來看呢,他們沒有做錯什麼,卻承擔了不該他們承擔的痛苦。
林瓏為他們建立的庇護所,林瓏沒有做錯,但他終究還是錯了。
現在已經過去,林瓏估計也已經死去,再追究什麼對錯也沒什麼意義了。
只能說,這是他毀滅鳳高的代價。
離開市政府,朝著自己原本的家走去,好久沒有回自己原本的家中了,也不知道家裡如今是什麼情況,估計已經堆滿了灰塵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