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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的中文問了句什麼。那些士兵們這才發現,這個生物的表面覆蓋著一層黑色的骨質鎧甲,兩隻手臂上滿是蠕動著的細長觸鬚,顯然就不是人類!
“該死!射擊,射擊!他被感染了!”隊長立刻舉起槍,扣動了扳機。
然而那個怪物的行動異常迅速,下一個眨眼就消失在了他們的視野中,接著,一根連在黑色絲質上的骨刺彷彿炮彈一般不知從而出連續襲來,將他的隊員一個個的擊成了滿地的碎肉塊!而他們甚至沒有摸清楚敵人的位置!
他知道,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請求支援!於是對著對講機中吼道:“呼叫鳥巢,這裡是第五防線巡邏隊,受到異常強大的異種攻擊,請求……”
“支援”這個詞還沒來得及說出,他就被那隻異種抓住了腦袋,怪物胳膊上的觸鬚瘋狂的刺入了他的大腦中。
巡邏隊長最後聽到的聲音,是這隻怪物口中冒出的流利英語。
“大老遠的漂流過來,你們就是這樣歡迎你們的王的?”
………【第一章:初來乍到】………
“這座城市到底是怎麼回事?”方傑不爽的自言自語道。
在被寄居蟹吞掉之後,這隻怪物的名字給了他靈感:既然他有一個寄生模式,那就應該能夠像寄生蟲那樣吸收宿主體內的營養,來維持生命和恢復體力。
寄居蟹也完全沒有想到,自己吞下去的不是食物,而是一個致命的寄生蟲!
靠著在寄居蟹體內吸收它的血肉和精氣,方傑終於漸漸恢復了體力,最終破體而出。
但是當他再次蒞臨於南華市頂端時,卻開始猶豫了:他真的應該留在這兒嗎?只滿足於做這麼小小的城市的主人?
回想起思雨的話,他握緊了拳頭。
“我要成為全世界的‘王’,那才是真正的王。”方傑嘿然一笑,躍入了水中。
接下來的,是為期接近一個月的漫長漂流。他就像阿爾法那樣,不斷從一個宿主轉移到另一個宿主身上,控制著它們向美洲前進,終於抵達了福特斯海岸。
雖然不知道思雨他們是不是從這座城市登陸的,但是他實在是再也沒法忍受在水底只靠寄生在怪物身上,吸收怪物的血肉來存活了。
現在他最想做的,就是進食,他要吃東西!
他沒有想到的是,這座城市雖然也同樣被褐潮淹沒,卻比南華市的情況好了不止一點半點。他不免感慨國家政策的差距,目的同樣都是為了防民之口,一個卻是儘快用行動完成百姓的要求,另一個卻只知道做書面工作封鎖訊息。
福特斯現在可以說是一個新的“威尼斯”,感謝真主,至少這裡沒有整天下雨。
然而那陰沉昏暗、彷彿時刻都處於黃昏的天空也讓人覺得異常壓抑。
方傑從他在海岸線上短暫寄生的那個隊長腦中讀取了英語的使用能力以及一些該城市的基本資訊,這是他寄生模式的能力:透過寄生來獲取敵方腦中的資訊。
小體型生物寄生後奪得控制權更快,所以比較好用;而像海星那種巨大生物,要完全奪得控制權只怕要花上三四個小時。
由於資訊太多,他沒有急於行動,而是在海岸線的碉堡上方,探照燈背後的死角處坐了下來,開始整理起腦海中得到的資訊。
福特斯城那些倖存下來的人們都居住在市中心,而二環之外的地方就或多或少的會出現各種變異生物了。然而在這座城市內,變異生物並不是最大的威脅。
與兩面環山的南華市不同,美洲的臨海城市極為富有,周圍只有林立的建築群,根本沒有落後的鄉村區,在這裡幾乎沒有什麼野生動物或者家畜,出現的大多數是老鼠、貓和狗之類的,至於爬行生物和有毒昆蟲幾乎很少見。
再加上這良好的防護措施,以上決定了,這座城市裡最多的,是人類。
因此,對那些倖存下來的人類,威脅最大的,就是變異後的人類。
敵人是變異的人類有好處也有壞處:其好處是,敵人的體型小,不用擔心城市受到大規模的破壞,對正常人類的壓力也小,能夠有效的用武器進行對抗;其壞處是,敵人的行動敏捷,變異型別以及特有能力複雜,而且智商更高,具有一定的組織性。
於是,在這座城市中,變異的動物成為了食物,變異的人類成為食物鏈的最高階。
而人類,只能算是在城市中尋找為數不多的資源賴以生存的掙扎者。
“這次的子民是人類嗎?有點意思……”方傑呲牙笑道,站起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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