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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放棄困守,狼狽不已地逃出三陽真火的範圍。
等到山水散去,秦羲將三陽真火劍收回,看到陌天歌若有所思地站著,笑問:“怎麼,打擊到了?”
陌天歌轉過視線,怔怔道:“只有法寶是不夠的……”
秦羲笑,三陽真火隱沒,歸入丹田,他走近:“只有法寶當然是不夠的,我們不是劍修,只要修劍就可以,我們修的是自身,自身修為不強,實力就要弱些,法寶當然也就不那麼厲害了。”
“嗯。”陌天歌振作精神,展開天地扇,笑道,“不管怎麼說,這樣的法寶已是極強了,若是我好好修煉,將來只會越來越強。”
“你明白就好。”在修煉上,天歌的想法與他很接近,性格上亦有相似之處,所以相處起來很愉快,哪怕有什麼不同的地方,也可以慢慢地磨合。
這五年,兩人在此如同隱居,有時他仔細回想,覺得這段日子簡直像做夢一樣完美。他們都不是激烈的個性,相伴時平靜如水,像夥伴,像師友,偶爾溫情脈脈,他覺得這樣就已足夠。
當然,他們也不是沒有摩擦。天歌要強,不肯依賴別人,他在這段關係裡往往不自覺地表現得強勢,偶爾也會有爭吵,但過後他們會彼此妥協,去接受對方的觀念與做法。
有時他想,這就是他預想中最完美的雙修生活了吧?漫漫長生路,如果沒有人陪伴,回想起來,總是覺得寂寞了些,而若糾纏於情愛,又不是他所願。像現在這樣,既有人陪伴,又可以專注在修煉上,當真是最好不過了。
“你看什麼?”被他溫情似水的眼神看得毛毛的,陌天歌忍不住問。
秦羲笑,忽然伸出手攬住她的腰,抱緊:“我們……立個血誓吧?”
陌天歌一愣:“啊?”
血誓是什麼,她知道,這是一種大部分存在於道侶之間的誓約,與靈獸契約相似,立下血誓的兩個人永遠都不能互相傷害。但它與靈獸契約不相同的一點是,立下血誓後,兩個人之間會有一種感應,彼此是好是壞,是死是活,另一個人清清楚楚。
秦羲慢慢道:“我知道……你肯定不甘心一直跟著我,那麼,偶爾分離的時候,我們之間有血誓存在,我也能知道你好不好……”
“……”陌天歌一時說不出話來,她知道,這是他的妥協,預設了她的自由。
得不到她的答案,秦羲又喚:“天歌?”
陌天歌抬頭,笑顏燦爛:“好。”
立血誓相當於雙修大典,甚至於比雙修大典更重要,許多雙修道侶之間,並沒有立血誓,因為修仙者大多數心思多疑,不敢輕易立下這種一生都擺不脫的誓約。
所以,得了陌天歌的應允,秦羲喜不自勝,想了想,又道:“可也不能太草率了,要不等回去後稟明師父?”這個結論很快又被他自己否決,“不行,我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出去……”
陌天歌看著他一個人糾結,好笑:“需要這樣嗎?”
“當然,立血誓應該比雙修大典更慎重。”秦羲正色。
“可是,我覺得我們兩個人誠心就好了……”
“你這麼說也對,但是……”他面有愧色,“這樣太委屈你了。”
“委屈什麼?雙修又不是你一個人的事。”陌天歌握著他的手指,認真地說,“我們又不是凡人,為什麼要拘泥於凡人的規矩?”
秦羲怔了怔,沒說話。他雖是自小就上了太康山,可到底是長於俗世王府之中,有些想法難免帶了俗世的痕跡。比如,他在兩人關係上不自覺的強勢。
反而是陌天歌,她雖在俗世留得更久,可她本就是平凡村女,見識不多,許多事情都是到了昆吾後才聽說的,想法也更靠近修仙者。
琢磨了一會兒,秦羲有些悟過來了,他想了好一會兒,最後道:“那,我們自己辦個婚禮吧?”
“啊?”婚禮?
秦羲笑笑,望著她溫柔說道:“你說得也對,只要我們兩個人誠心就好。不過,我總覺得,雙修大典聽起來太冷酷了些,似乎只是為了修煉罷了……既然如此,我們就辦一場兩個人的婚禮,好不好?”
陌天歌怎麼會說不好?他肯給予的,甚至比她想的更多。
記得幼時在陌家村的時候,大伯孃總是要天巧學廚藝管家,這樣以後才能嫁個好人家。她也朦朦朧朧地想過嫁人的事,可那時她已踏上仙路,從書中得知修仙界的存在,就想著,將來去了修仙界,她只要尋個志同道合的就夠了。
後來到了昆吾,跟著二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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