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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他殺死?”
“沒錯,半點沒錯,我聰明的僕人,我們打算這麼做,但對我而言,卻出了意外。
我們用英語溝通,但我的英文很爛,根本聽不清他們在說些什麼,現在想想,還真是相當好笑,因為那偏偏拯救了我的性命。我路上分神,走上了岔路,又沒有聽清楚他們所說的集合地點,而對講機和手機又偏偏失靈。我在倫敦郊外轉悠了整整一天,這才找到了通往倫敦的大路。”
我喃喃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女神閣下,是命運讓我今日有幸與你相逢。”
她溫柔的笑了笑,說:“正因為我察覺到自己是個笨蛋,所以我決定萬分謹慎。我小心翼翼的潛入倫敦,看著曾經貴為基督文明的巔峰殿堂,如今卻呈現出令人驚駭的破敗和淒涼——我見到血色的腫瘤覆蓋在整棟建築上,充滿古典氣息的街頭滿是凸起的紅色菌類,汽車被粘稠的血液凝固在地上,即使擁有血族的眼睛,也無法看透三十米之外的血霧。
更可怕的是,空氣中瀰漫著血腥氣味兒,我閱讀過災難初始傳出的情報,知道那是亞克·墨慈施放的血咒,人類吸入這樣的氣體,只要微乎其微的劑量,頃刻間便會開始變化——有的人身體裂開,變成紅色的老鼠;有的人頭顱長出螃蟹般的腳,從軀體上跳了下來;有的人被掉落的蒼蠅和飛鳥附體,細胞融合,成了聞所未聞的怪物。
但這些怪物,雖然噁心,但卻遠遠比不上幾百萬的屍鬼。
我由於潛行著,沒有發出任何聲響,遇到屍鬼,不動聲色的用法術和武器解決,因而沒有遇到大規模的屍鬼。但我的那些同伴們犯了大錯,從我事後找到的錄音資料來看,他們顯然大吵大嚷,不把這些已經淪落為低下野獸的凡人放在眼裡,他們衝入屍鬼群中,肆意妄為的屠殺著屍鬼,每個人都沉浸在剿滅異端的快感之中。但這些屍鬼是無窮無盡的,面具,那是一場天災。
我曾經漂洋過海,那是一次九死一生的經歷,作為血族是無法依靠自己的力量穿越海洋的。在我強烈的要求下,我曾經的主人將我封印在水晶棺材中,並在船底製造了一間透明的空間,好讓我在迷離間目睹大海的美景。
我見到過那上蒼髮怒的天威,巨浪如同神的巨臂一樣從天地相接處升起,以千萬噸的力量將巨輪上下拋動,我曾經深深震懾於自然的力量,同時感到自己身為血族的渺小。在七年之前,在倫敦的街頭,我重新感受到了那一切。那無以倫比的絕望,那渺小螻蟻面對巨神的畏懼。
我爬到大本鐘的頂端,一陣勁風吹過,吹散了血霧,我見到了無數屍鬼如海浪般紛湧而來,將那些戰士——血族精英或黑色驕陽團團圍住,他們殺死一個屍鬼,其餘屍鬼會變得暴怒起來,當他們殺死第二個屍鬼的時候,暴怒會持續增長;當屍鬼的暴怒達到頂峰的時候,我見到屍鬼們的速度如同獵豹全速奔行,力量大的彷彿灰熊一般。即使每一個血族殺死了十個屍鬼,二十個屍鬼,甚至五十個屍鬼,但那簡直是杯水車薪,簡直是滄海一粟。
血族的戰士們被撕成碎片,連吸血的時間都沒有;黑色驕陽計程車兵的盔甲被扯爛,隨後被屍鬼們咬傷,成為新的屍鬼。有些血族的人施展潛行術,如我一般偷偷溜走,但有一種特別的屍鬼,它們東張西望,鼻孔翕張,似乎憑藉嗅覺來找人。於是那些逃脫的血族也被抓住,即使竭力抵抗,依舊難以逃脫厄運。
你說的沒錯,我的忠僕,我十分幸運,能夠碰巧透過濃厚迷霧,見到這樣的場景。我連忙用大本鐘旁屍鬼屍體上的血液塗抹全身,隨後從高空跳落在地,卻沒有發出半點聲響。我知道這場戰鬥註定失敗,我們甚至連墨慈的臉都見不著,就已經接近全軍覆沒的慘狀了。
我遇到了一群倖存者,黑色驕陽部隊中的皇冠明珠,他們被稱作黑血屠夫,據說擁有血族的體質,卻是毋庸置疑的人類。他們帶著火焰噴射器——能在頃刻間噴射出上萬度的高溫;火箭發射器——能夠一次發射三枚追蹤導彈,毀滅二十米之內的一切;小型高速機槍——每分鐘射出六千枚尖銳銀彈;穿著內骨骼鎧甲——足以提供鑽石般強韌的防禦以及上天入地的敏捷。
他們驚訝於存活下來的我,透過用手勢交談,我們很快達成一致,認為即使如他們這樣千錘百煉的部隊,在此地也無法存活下去,能源與彈藥將成為他們的命門。而如今剩下唯一的希望,唯一的解決手段,就是啟用政府的備用方案,用核彈來一次徹底的清洗,將已經淪陷的倫敦徹底夷為平地,讓亞克·墨慈的野心徹底毀滅——用天災來對付天災,用滅絕來對付滅絕,用諸神的火焰來對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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