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3/4 頁)
對她這麼好,失去記憶了也沒變,這份愛她怎能不珍惜?
可惜,儘管他們吃得相當滿足,陸崇平並沒有因此想起什麼,雷若璇只能先放下期待,即使是這家他們吃了七年的火鍋店,也不能喚起他的記憶,那就繼續努力吧!
“你等一下,我先去付錢。”
看她拿出皮夾,掏出鈔票,這動作讓他皺起眉頭,脫口而出:“不要!”
“怎麼了?”他激動的聲音,讓她嚇了一跳。
他握緊拳頭,自己也不懂為何,就是想阻止她的行動。“抱歉,我覺得很不舒服。”
“哪裡不舒服?”她摸摸他的額頭,確定他並沒有發燒,那麼會是頭痛嗎?
他低下頭,深呼吸幾口氣,抬起頭時,眼神已經不同,從茫然轉為堅定。“你是不是說過,除非是你的男朋友,否則不能請你吃飯?”
“是的。”她心頭狂跳,莫非他想起什麼來了?即使只是蛛絲馬跡,她仍為之雀躍不已。
他繼續往腦海深處泅泳,看到海底有一片閃亮的地方,雖然光芒過於刺眼,他仍要睜大眼看個清楚,因為那是屬於他們倆的回憶。
“以前也發生過同樣的事,對嗎?你自己付錢,不讓我請客。”
“嗯,第一次讓你請客的時候,我就堅持要自己出錢,還有第三次分手的時候,我付了自己那杯咖啡的錢。”這些回憶都是她的珍寶,但若只有她一個人守著,太寂寞了,多希望他也能記得。
“原來如此……”他面色凝重,點了點頭。“所以你要去付錢,我覺得不舒服,應該讓我請客才對。”
“你都想起來了嗎?”
“有些事情好清楚,有些事情又好模糊,但是我很確定,我是你的男朋友,我有資格請客。”沒錯,他越來越肯定,他們不是普通朋友,他們是彼此最重要的人。
“你真是……記得這種小事做什麼?”她實在被他打敗,失去了記憶還這麼固執,或許這對他是極為重要的部分,所以一點小刺激也受不了。
“總之,我來付帳,你不準動。”他走向櫃檯,動作穩健,看不出是個失憶的人。
望著他的背影,她的視線已矇矓,自己都覺得驚訝,她竟比從前更愛他。
多感謝老天賜給她這一份愛,不管他能否找回記憶,她將為他守候一生。
吃完火鍋,他們搭上計程車回家,途中她握著他的手,相信這份溫暖的傳逵,能夠傳入他心中。
“我們要去哪裡?”他反覆摸著她的手指,尤其是那戴著婚戒的無名指。
“回家。”她只淡淡回答了兩個字,卻是他們一路分分合合走來,好不容易到達的地方。
車子開到天母一棟獨立的二樓住宅前,陸崇平搶著付了車資,雷若璇笑盈盈看著他的動作,發覺自己一天比一天更愛他,甚至超過了當年的熱戀期。
下了車,她拿出鑰匙,開啟大門。“這裡是我們的家。”
“我有種……很熟悉的感覺……”陸崇平環顧四周,那些擺設和傢俱、書本和用品,還有窗臺邊的香水蠟燭,在在刺激他的神經末梢。
“乖,你先坐下來,慢慢去感覺。”她扶著他的肩膀,像對一個孩子說話,寵溺而溫柔。
他坐到雙人沙發上,手邊有幾個布偶,也讓他覺得懷念,他不知道那是當年他送她的禮物,只是拿起來觀察把玩,彷彿回到很美好的一段過去。
雷若璇站起身。“等我一下,我去換件衣服。”
他卻放下玩偶,握住她的手。“我……我想問你一個問題……”
“你說。”他的眼神帶著期待和信任,她怎能拒絕這雙眼?
“我們……我們一直很相愛嗎?”
她深吸口氣,忍住落淚的衝動。“是的,我愛你,你也愛我,七年多來從未改變。”
就算只有她一個人記得,就算他永遠失落這段記憶,他們確實相愛過,誰也改變不了這事實。
他微笑點了頭,他真高興事惰是這樣的,能與她相愛,想必是他人生中最棒的一件事。
不一會兒,她走出臥房,身上只穿著一件白色睡衣,她知道這對他有特殊意義,當初他歸還了所有屬於她的東西,就獨留著這件睡衣沒還,而後當他買下這棟房子,衣櫃裡也只放了這件睡衣。
在兩人分手的那三個多月中,這應該就是他最懷念的東西吧?
果然,陸崇平一看到就睜大眼,站起來握住她的肩膀,喃喃道:“這件睡衣、這件睡衣……”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