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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七點半。”
“不行哪,我要問澤仲……”
“拜託!”丁茤萸受不了地低嚷。“你都已經二十八了,不是兩歲或八歲的小孩子,他也不是你老爸,你不需要什麼事情都問他!”
“可是……”
“別再可是,就這麼決定!”
“……喂?喂?欸,竟然掛電話了……”丁煥娣傻愣愣地瞪著話筒好幾秒,然後無奈地將話筒掛回去。
她很清楚,孫澤仲根本不會答應參加這類聚會。陪她一年一次回孃家過年,已經是他的極限了。
“唉……”低頭看見手上的衣服,這才想到洗澡被電話打斷,看了牆上的時鐘,剩下不到五分鐘就七點半了。“來不及洗澡了!”
匆匆將手上的衣服放回房間,對著鏡子稍稍整理了下儀容後,才剛走出房間,就聽到大門的開啟聲準時響起,門後露出一張比偶像明星還俊美的臉。
“澤仲,你回來啦!”丁煥娣腳步輕快地走過同樣是清一色白的起居室,來到玄關,拿出他專用的皮製拖鞋,臉上掛著發自真心的愉悅笑容。
她喜歡喊他的名字,有種親密的歸屬感,像是再次確定他是她的。
她還清楚記得當年第一次見到孫澤仲的震撼,他不僅是她見過最俊美的男人,還擁有優雅的儀態和得體的談吐,簡直就像是標準白馬王子的化身,讓她一見就傾心。
他的身高差不多一百八,身材偏瘦但不單薄;膚色是乾淨清爽的乳白色;橄欖型的眼睛很漂亮,深邃有神;眼睫毛甚至比她還要濃密;鼻樑挺直;略薄的唇形優美。
她從不認為自己重視外表,但他出眾的相貌,的確讓人看了心情愉悅,就算看了將近五年,每次看到他,還是會讓她怦然心動。
“來,你的拖鞋。”彎腰將拖鞋擺在他跟前,等他換上拖鞋後,順手將他的皮鞋用鞋刷清乾淨才擺進鞋櫃,亦步亦趨地走在他身後。
“晚飯已經準備好了,等你洗完手臉,換好衣服,就可以開飯了。”同樣的話,她每天都會說上一遍,為的是找話說。
“嗯。”他頭也不回地輕應一聲,繼續走往他自己的房間,反應很平淡,淡到幾乎可以稱為冷漠。
就算回家,他的腦子裡還是在想公事,尤其最近有一個超級建案正在進行,佔滿了他全部的心思,對於不重要的人事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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