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部分(第2/4 頁)
把他們賣客、管司機和售票員要好處的行為秘密拍攝下來。
多拍幾起,車上拍完拍車下,拍他們是怎麼截客、攔客、堵客的。新庵運管也有人在,主要針對非法營運,等收集齊證據再把他們一鍋端。馬上春運,柳下派出所寧所長打算拿他們開刀,打響新庵維護春運安全的第一槍。”
那些傢伙有駕駛證,有行駛證,有保險,交過養路費。過去查他們說是來玩的,沒幹違法犯罪的事,證照齊全,難道停在路邊犯法。
被他們“強賣”的旅客坐長途車走了,天南地北,根本沒法取證。
長途車司機不但不敢得罪這些地頭蛇,反而喜歡他們幫著拉客。因為羊毛出在羊身上,旅客該掏多少車費一分不會少,他們只有收益沒任何損失,自然不會出面指證。
至於被攔被宰的其他旅客,由於大多是思崗人,那邊卻在新庵境內,認為新庵人會幫新庵人,自認倒黴,一樣不會為幾十塊錢報案。
細想起來取證工作確實比較難做。
凡事就怕“認真”二字,遇到眼前這位,他們的好運估計要到頭了。
功勞是人家,這邊願意幫忙願意配合,是踏踏實實為老百姓做事,袁政委很滿意,放下茶杯提議道:“小韓,交通安全這一塊我有一個設想,你們是不是跟交警隊協調一下,讓交警隊安排一個交警常駐警務室,柳下河大橋不是要搞警務室麼,一步到位,設個治安檢查站,專門檢查和登記出入我思崗的機動車輛。”
“駐警務室交警?”
吉主任解釋道:“丁湖、良莊、李莊、黃垛四個鄉鎮的交通安全歸交警三中隊管,三中隊總共那幾個人,平時根本管不到良莊,而你良莊又在兩市交界,這個治安檢查站局裡一直想設,由於經費和警力等原因一直沒設成。現在條件成熟了,只要來一個交警就可以搞起來。”
警務室沒權管機動車輛,來一個交警能解決這個問題。
想到老盧在罰款上的態度,韓博苦笑著問:“交通罰款呢,政委,吉主任,這件事繞不開鄉黨委,盧書記態度明確,良莊罰款要留在良莊。為方便開展打拐工作,我只能把打拐經費列入應急經費。”
從良莊過境的車不少,來一個交警不管用,三中隊全過來其它地方的工作就幹不成了。
安排一個交警,讓警務室協助,所有問題迎刃而解。
大事做不了主,這種小事還是能作主的,袁政委一錘定音地說:“按盧書記的規矩,交通罰款同樣返還40%,返還到警務室,用於維護良莊交通安全。”
“能返還就行,我向盧書記彙報,他應該能同意。”
要用警務室的人,除了他和剛出去執行任務的歸家豪以及幾個地方編民警,警務室人員大多是鄉里的,確實需要跟老盧打招呼。
基層工作不好做,袁政委沒因此認為他位置沒擺正,再次看看《平安良莊建設總體規劃》,不禁笑道:“老吉,按照這個規劃,各村警務室要掛牌,這個牌不好掛呀,總不能稱為‘思崗縣公安局良莊警務室某某村警務室’,兩個警務室聽起來彆扭。”
絲織總廠設有一個警務室,全稱是“思崗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人民西路警務室”。汽車站也有警務室,全稱是“思崗縣公安局城東派出所車站警務室”。
良莊沒派出所,只能讓警務室領導警務室,想想是挺怪異的。
縣裡之所以不同意設派出所,主要兩個原因,一是撤鄉並鎮,二是涉及到編制。其實撤鄉並鎮一樣是基於編制考慮。
中央三令五申要求減輕農民負擔,幹部太多,全靠財政供養,說白了靠老百姓供養,不解決幹部太多這一問題,怎麼減輕農民負擔。
撤鄉並鎮之後,三四個鄉鎮只需要一套班子。
一個人不能裁,現在感覺不出來什麼,過五六年,十來年,等該退休的全退休了,幹部隊伍就沒之前那麼龐大。
從這個角度上看,從長遠計,縣裡要求撤鄉並鎮有一定道理。只是涉及太多人切身利益,尤其良莊和丁湖兩個鄉鎮財政狀況懸殊太大,這項工作根本沒法推行。
正在想方設法減少幹部,所以縣編辦不同意建所,不願意再給公安局一個正股級幹部編制和幾個行政編制。
沒編制難道就不能設派出所,沒編制的“黑戶”局裡多了。
吉主任權衡了一番,不禁笑道:“那就跟張局彙報一下,先掛個派出所的牌,把戶籍這塊真正接手過來。不發任命檔案,編制問題慢慢想辦法解決。”
警務室幹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