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部分(第3/4 頁)
ps:有書友對投機倒把有疑議,這裡解釋一下。
當時執行的是1979年刑法,投機倒把開始用得多,到最後因為政治意味太濃,公開叫的少,按照法律條款解釋是違法工商管理規定,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另外蠶繭跟菸草一樣專營,直到現在依然如此。販子不只是跨區收購,並且沒權收購。只是現在處罰沒那麼重,一般處以違法所得的三至五倍罰金。
第六十五章 打擊非法經營的專項行動(三)
調整部署,重新分工組隊。
全鄉十九個行政村,靠近集市的良莊、良東村百姓賺錢相對容易,養蠶的不多。另有三個村沒養蠶的傳統,可以把力量集中在那十四個重點村。
警務室六個民警,包括高長興在內,巡警隊二十一人。
王燕在單位協助三位領導指揮排程,小單繼續負責情報。其他人與聯防隊員、工商及絲綢系統幹部職工編成十五個分隊,算上鄉里緊急抽調來的十八個幹部(含所站事業幹部),每個分隊平均8個人。
建築站、建築機械廠和停在丁字路口的黑車(麵包車)全被徵用過來,開進警務室大院就不允許出去。
協助公安辦案,一夜一百,管飯,六個黑車司機沒什麼怨言,反而興高采烈,準備大幹一場。
深夜十點半,前來集市賣繭的群眾絡繹不絕。
曾經的警務室門口燈火通明,排起長長的隊。一包包蠶繭馬上要變成錢,大人小孩兒全來了,人頭攢動好不熱鬧。
要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的收繭販子,同樣要維護好社會治安,要提醒老百姓辛辛苦苦賺到的錢不要被偷或遺失,這種事每年都會發生幾起。
韓博拿上對講機,開7號車,同綜治辦主任來到收購站門口。
“同志們,不要擠,不要急,六個視窗同時收購,很快輪到你們。看好自己的繭,看好自己的小孩,賣完之後把錢放好,不要丟三落四……“
年年賣繭年年忙,公安來現場提醒真是頭一次,蠶農們一下子安靜下來,隊伍排得也比之前整齊了。
集市上不會有什麼問題,提醒了幾句,盤問了幾個看上去形跡可疑的人,其實是來打探收購價的蠶農,開上面包車直奔下面的另外三個收購點。
有人把繭賣給販子,一樣有人不相信販子把繭賣給收購站。這裡給現錢,錢拿到手,心裡才踏實。
設在東光村的收購點人最多,秩序混亂。
再次提醒了一番,請負責東光收購點的曹副站長安排兩個人出來維持秩序,上車準備去下一個收購點,對講機突然響了。
“洞么洞么,我是洞兩,新庵販子在柳南四組開秤,28一公斤,現金收購,不折秤。”
等會再抓老百姓能多賺點幸苦錢,涉案金額也會水漲船高,韓博同周正發對視一眼,神情篤定地說:“洞么收到,洞么收到,盯死他,等他收完再動手。”
“洞兩明白,洞兩明白。”
小單幹得不錯,巡視完第三個收購點,回到人滿為患的警務室,訊息接二連三反饋過來,全鄉十九個行政村居然有23個販子在收,有的用船,有的用卡車。有的給現金,大多打欠條。
各行動分隊隊長全在會議室待命,得知良莊鮮繭實際數量有可能超過13萬公斤,絲綢公司王經理親自來了,坐在會議桌邊不斷給剛剛趕來的老盧、焦鄉長說好話。
“小韓,幾個收購點怎麼樣?”
“報告盧書記,積極響應政府號召的蠶農不少,視窗全開了,隊伍最長的排一百多米。”
想到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韓博又補充道:“王經理,宋經理,下次收購絲綢公司能不能同銀行或信用社合作,不要給現金,直接給存摺,萬一丟了,老百姓還能去掛失。”
“小韓這個主意不錯,王經理,你們應該考慮考慮。”
“外地有這麼辦的,我們也考慮過,關鍵其它鄉鎮辦事跟盧書記你不一樣,老百姓拿白條拿怕了,連銀行存摺都不相信。”
良莊從來不給老百姓打白條。
絲綢系統有錢,不存在這個問題,主要是糧食系統。
購糧款是糧食局統一安排的,糧站沒錢,老盧不許給老百姓打白條,動員老百姓把糧賣新庵去,收購任務完成不了,他老伴在糧站上班,幾年不敢去縣裡開會,一去就要挨批。
王經理說了一句實話,正好恭維到老盧心坎上去了,大手一揮:“他們是他們,我們是我們,從明年春繭開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