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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惠生膽大包天不等於喜歡蠻幹,權衡了一番,不容置疑地說:“60%,給鄉財政返還60%,治安裁決權你們收回去。另外來的幹警,工資不足部分和經費,自己想辦法。鄉財政緊張,不可能跟其它鄉鎮一樣給你們補貼。”
“縣財政才返還多少給局裡,局裡不可能答應的。”
“你說了不算,給你們領導打電話。“
“您就是我領導。”
“50%,可以吧,讓你好跟你們局領導交差。”
“盧書記,您聽我說……”
漫天要價就地還錢,一個想收回治安處罰權,一個不想把事搞太大又想佔便宜。韓博死皮賴臉不斷哀求,老盧也不想再糾纏下去,乾脆以返還40%成交。
用老盧的大哥大現場給局裡領導打電話請示。
能把裁決權收回來已經很不錯了,罰金局裡能落一點是一點,總比一分沒有強。局領導認為這是一個階段性勝利,答應老盧條件。考慮到韓特派不能沒經費,決定一共返還43%,40%歸鄉財政,3%歸警務室。
第四十八章 “花錢買人”
這邊談完判,焦鄉長跟吳站長也談完了,兩位鄉領導一合計,電子遊戲廳處理結果出來了。
民憤太大,老盧可不管有沒有法律依據,責令鄉綜治辦牽頭取締。
與文化站簽訂的租房合同解除,租金一分不退,愛去哪兒告去哪兒告,老子不怕。
文化站長吳大慶,不僅不搞好精神文明建設,不僅沒起到監督作用,反而把文化站租給外地人開遊戲廳,嚴重失職,黨內警告處分。
老盧處理起幹部毫不手軟,換作其他人不會這麼輕。關鍵文化站就剩吳大慶一個幹部,要是撤職就沒人了。他家庭也確實困難,要是扣工資他日子過不下去。
韓博連夜去局裡辦的治安裁決書同樣作廢,教壞那麼多小孩,敗壞社會風氣,罰3000太少,不能低於5000!四五二十,罰5000鄉里能落2000,要是罰3000鄉里只能落1200,經濟賬不能不算。
綜治辦主任周正髮帶人把遊戲廳門封了,然後叫來四個聯防隊員,把雷建偉關在鄉政府一樓會議室不許走。讓他老婆去籌錢,兩天之內拿5000過來,超過兩天“移送”公安機關勞教。
行政拘留十五天,嚇唬不住人,只有勞教,必須勞教。
這是非法監禁,不能這麼幹。
考慮到這是老盧的指示,並且在治安裁決權上他剛作出“巨大妥協”,韓博被逼無奈,只能掏出空白拘傳證填上,至少在24小時內不算非法監禁。
去局裡,重新辦治安裁決,把3000罰款收據還給財務,重新開一張5000的,順便把剩下的3萬贊助費交給財務。
吉主任昨夜值班,上午參加會議,聽張局傳達全省公安局(處)長會議精神,這會兒回家休息了。跟程仁友打了個招呼,拉開車門正準備回良莊,袁政委從樓裡出來了。
尊敬領導,敬禮問好。
領導心情不錯,拍著他胳膊笑道:“小韓,乾的不錯,這麼快開啟局面,出乎我意料。”
韓博舉起剛到手的裁決書和罰款收據,苦笑道:“政委,您別笑話我了。為這點事跑幾趟,簡直浪費油錢。”
“好的開端是成功的一半,老盧五十好幾,他能在良莊興風作浪幾天?等他退居二線,你日子就好過了。”
“政委,不是說喪氣話,我怕我堅持不到那一天。絲綢公司6萬贊助費全交給財務,治安罰款返還,要交給鄉財政。局裡賺大頭,鄉里拿小頭,就給我3%,夠幹什麼,油錢都不知道該找誰報。”
在所有所隊長和鄉公安特派員中,他情況最特殊。
要伺候好老盧,局裡佈置的任務要完成,原則性錯誤不能犯,一般人真幹不了。
“嚴打”三個多月,破大案,抓逃犯,花錢如流水,要報銷的發票有幾尺高。家屬樓才下基礎,那麼多沒房子的幹警眼巴巴等著……
花錢地方太多,你辦案不能沒經費,問題局裡經費更緊張。
袁政委愛莫能助,笑眯眯敷衍道:“小韓,困難只是暫時的,再想想辦法,克服克服,好好幹,我相信你的能力。”
既然捨得花6萬管局裡“買”四個地方編民警,既然敢跟老盧做交易,就做好了從其它渠道解決經費的思想準備。
再過十來天收購秋繭,良莊是全縣西大門,抓住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