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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這是作繭自縛?早知道就不要說了。
英傑心裡一面覺得嫉妒,一面又覺得好笑,跟辰逸一起生活一段時間,他自然不可能不知道辰逸的生活方式。之前他一直不懂,為什麼在他不在的時候辰逸寧可餓肚子也不肯自己去做飯,現在總算懂了,原來他是怕把家給燒了啊。據辰逸之前說,他自己一個人住的時候也都是僱了個保姆收拾別墅和做飯,不過後來他為了躲避袁立秋,離開了別墅,保姆自然也就被解僱了。他現在突然很感謝當初辰逸強硬地修改那份合約,要不然的話,他的房子可能現在早就不在了吧。
第一百九十三章、 參加婚禮
“明天要去參加婚禮,還得把城城帶過去呢。”少華突然說了一句,放在家裡的話,其實他還真不怎麼放心。
“為什麼要把城城帶過去?我不是在家嗎?你們小兩口出去玩還帶著個孩子,那還怎麼玩?”袁立秋說,別說玩了,到時候想要做什麼都不行,他們以為他不知道啊?之前好事總是做到一半就被城城打斷了。好不容易趁著朋友結婚的時間去荷蘭玩一下,怎麼能帶一個‘拖油瓶’去呢。
“讓你帶?到時候我們回來,孩子牙已經蛀的差不多了。”辰逸白了他一眼,還別說,這個家裡除了那個女人之外,他最不放心的就是他了,誰知道這老頭會不會趁他不在的時候過分溺愛小孩?他在家的時候他都會這樣了,更別談不在的時候了。
“要不然讓我抱回家吧?”袁立秋還沒來得及出聲,就聽見英傑這麼說,幾人都看向他,他解釋自己的想法,“我家女人比較多,她們比較知道怎麼帶小孩,而且,叔叔不是說是我爸爸的好朋友嗎?這裡離我家也不是很遠,叔叔要是想城城了,到我家做客就行了。”
辰逸看著英傑想了一下,確實,林家確實是女人比較多,而且也其樂融融,沒有勾心鬥角,老實說,把城城放在他們那裡,比放在家裡更讓他放心。但是,那樣的話,就表示林業又會知道他——好不容易讓英傑失憶忘了他,現在突然又在他面前提起他,說不定那老古董到時候又會把錯怪到他身上,說是他故意勾引他兒子的呢。而且,如果把城城放在林家,就表示,他們還需要跟英傑見面,雖然 現在像朋友一樣坐在這裡吃吃飯,聊聊天是不錯,但能儘量不要跟林英傑見面,就儘量不要,他不想心裡又突然胡思亂想。
“逸,我覺得,英傑說的也好。反正袁家和林家離得也不算遠。”反倒是一邊的少華開口,辰逸瞅了他一眼,之前不是一直很討厭英傑的麼?兩人見面總是旁若無人地大眼瞪小眼,怎麼現在反倒是贊同跟他多來往了?
其實,少華是完全相信英傑是真的失憶,試探了那麼多次,他看了自己和辰逸一直這麼親密,甚至連‘孩子’都有了,他都還是一直一副平常樣,沒有嫉妒生氣,而且還誇他的菜做的好,這要是以往的林英傑,哪會做這種事?沒失憶前的林英傑如果看到這些,恐怕自己早就被砍了好幾刀了吧?
其實少華也不知道,在英傑心中,他早就死了一萬次了。
“那……好吧,不過你們要照顧好我兒子。不要讓他吃太多糖了,免得到時候蛀牙。”小孩子蛀牙是很痛的,當然了,他沒蛀過牙,所以根本不知道到底有多疼,只是每次聽見那些小孩哭天搶地地捂著臉,他都覺得疼了。
“放心吧。”英傑拍著胸脯保證,這樣,他們見面的機會就又多了。至於回家要怎麼面對他老爸老媽,到時再來吧。
袁立秋雖然有所不滿,但既然辰逸已經決定了,他也不能說什麼,算了,反正跑過去林家也不難,最重要的是,偶爾可以修補之前被辰逸弄壞的兄弟情義。
幾人又說了一些,英傑才抱著小孩和哲聖匆匆告辭,小孩喝過一些奶已經睡了,這省去大哭大鬧這一段了。
哲聖邊開車,邊藉由鏡子看著副座抱著孩子的英傑,不由得有些感嘆這人變臉功夫真好。剛剛在袁家還是一副自然心平氣和的模樣,一出袁家,臉色立刻變得陰沉。他覺得英傑實在是很有當演員的潛能,你看,演苦情戲也好,演腹黑男也好,還有花花公子,斯文敗類等等,最重要的是顏值也算不錯。
“英傑,我覺得現在這樣,挺好的,看他們一家四口多和諧。我們就不要去破壞他們了,想現在這樣,當好朋友不好嗎?”更何況,袁辰逸剛才說了,他們今年就要結婚。
“不可能,我要的,不是好朋友。”他要的是袁辰逸的心,一顆像他林英傑愛他一樣的心。如果袁辰逸沒有,沒關係,他會幫他找出來!袁辰逸,只能是他林英傑的,就算是結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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