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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普遍性。
而要解決這樣的問題,辦法其實很簡單:
作為執行者的你,可以與多位領導協商,以達到最圓滿的結果。
紀東在《難忘的八年——周恩來秘書*》寫了這樣一件事:
我記得有一位公安部的領導,每次給總理寫報告,信封上都要寫上“特急”、“絕密”、“親啟”。按規定:部長級以上領導給總理的“親啟”件,我們秘書是不能拆封的;標明“特急”,必須馬上送總理;“絕密”這種密級一般也是不多使用的。
每次收到這樣的報告,的確有點犯愁。因為知道這位領導的報告有的其實並不急,只是一般的情況報告,但他寫了“親啟”,我們就不能拆,就只好照送。
有一次又收到這樣的報告,我只得馬上送到總理辦公室,當著總理的面拆開。總理看後說:“這位部領導每次都親自寫報告、寫信封是好的,字寫得也十分用心、工整。但每次都註上‘特急’、‘絕密’,急的也就不急了,都是‘絕密’也就沒密了。”聽了總理的話,再遇到這樣的信件如何處理,我心裡就有譜了。
一次國務院開會時,我見到了這位領導。對他說:“總理說您親自寫報告,字寫得也工整。”他聽了總理的“表揚”,很高興。稍停我又說:“您寫的信封都是‘特急’、‘絕密’、‘親啟’,我們收到後挺難辦的。”
他問:“為什麼?”
我說:“‘特急’我們要馬上送,有時總理還在睡覺,有時在外面開會,不好掌握。”
他笑著說:“那還不是由你們決定,相機辦理就行了麼。”
我說:“可是,您寫的是‘親啟’,我們不能拆。這是總理規定的。”
他非常驚訝地說:“哦?總理還有這樣的要求?我不知道。以後我注意。”
從此,這位領導還真的改變了這個習慣,“親啟”和“特急”用得少了,“絕密”也不常出現了。
在執行中,我們也經常會到類似的事:都是領導,都對自己有任務和要求,這時候,該怎麼做?
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及時與上級進行溝通,說明情況,請他們提出合適的意見。
紀東在發現那位公安部領導的來信不符合要求,但又礙於總理的命令不能處
理時,他及時與總理進行了溝通,瞭解了總理對這件事的意見,這樣他也就知道該如何去做了。
同時,在和領導商量的時候,語氣一定要委婉,如紀東在瞭解到總理對此事的意見後,沒有貿然地直接處理,而是用委婉的方式與公安部領導溝通,轉達總理的意見,讓對方瞭解不當的的操作給自己工作帶來的困難。
在工作中也一樣,遇到不同領導同時交給自己任務,一定要及時協調和溝通,不要悶頭就做,否則就會造成領導的誤解:我交給你的任務,為什麼不及時完成?是不是不把我的話當話?
這時候,我們完全可以跟領導直接溝通,如:
“王總,我知道您交給我的任務非常重要。但有一點我需要跟您商量,因為之前李總已經交給我了一項任務,要我今天5點之前把專案評估報告交給他,他明天一早開會要用。
不知道您要的這份報告是不是特別著急,如果不是特別急的話,我能不能明天下班前把報告交給您?如果您覺得來不及,那我可不可以請××部門的小李幫您做一下這份報告,具體的內容我會把關。您看怎麼辦更好?”
相信這一來,任何領導都能理解。問題自然也就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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