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部分(第2/4 頁)
以行使‘公民逮捕權’。
而在紐西蘭《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又有規定:盜竊他人財物,價值超過三百元者,最高刑罰為入獄七年;價值在一百到三百元之間者,最高刑罰是入獄一年;價值在一百元以下者,最高刑罰為入獄三個月。
對於當前這案子,得將這兩條刑法合起來看才行,那就是如果有人大白天偷東西,只要東西價值不超過三百元、刑法不到三年,那麼除了警察外其他人就不能抓人。
如果有人強行將小偷扣留抓捕,那他就觸犯了法律,小偷不但不能判罪,還可以反打一耙控告抓人者非法拘禁!
這兩個小偷顯然是慣犯,瞭解這裡面的貓膩,所以他們先前才不慌不忙,因為他們有恃無恐,安德遜和收銀員現在處境也危險,他們只能私下和解,否則上了法庭誰都沒有好果子吃。
安德遜以前在超市做慣了高管,下意識的忽略了這個一線員工才會注意的問題,這會就麻煩了。
老王看著著急的安德遜和得意的小偷,臉上露出冷笑,他擺擺手示意安德遜和收銀員先別急,然後看向小偷道:“你說你們偷的東西不到三百塊它們就不到三百塊?把包拿過來,我要驗證!”(未完待續。)
295。正義不缺席(4/5)
兩個小偷的名字分別叫做哈弗和利切克,都是奧城的慣偷,多年來就在周圍作案,經驗豐富。
他們兩個早就瞄上百貨超市這家新開的商場了,這商場人流量大、貨存量全,而位置卻在一個新建成的小鎮上,周圍就是荒郊野外,簡直是盜竊聖地。
今天來到超市後,他們先將攝像頭位置都摸清了,然後一個掩護一個往揹包裡偷東西。
可是他們運氣不好,不知道怎麼回事,在他們準備溜走的時候,負責揹包的哈弗不小心將包掉落在地,裡面偷盜的一些東西就灑了出來,被店裡工作人員和顧客抓了個正著。
雖然被發現盜竊,但兩人並不怕,他們知道按照法律小偷偷了東西,店主或者老闆不能打他們。甚至別說打他們,都不敢抓住他們報警。
否則,根據法律規定,他們這就是非法拘禁,按照民事訴訟法得擔負責任,這樣上了法庭,哈弗和利切克可以反過來控訴他們,不光可以將抓捕他們的人送進監獄,還可能賺到一筆賠償金和控訴金。
這點不光他們知道,老闆們都知道,一般來說,他們偷盜的時候即使被發現,那些店主老闆也不會動手,只能用口頭進行勸說,勸服他們留下等待警察到來。
但這招只對菜鳥小偷或者膽小的小偷有用,對於哈弗和利切克這樣經驗豐富的老賊,他們才不會留下,必然是腳底抹油跑人。
這樣以後被警察抓到算他們倒黴,不被抓到那就可以繼續作案,怎麼看他們都不虧。
就在兩人準備扔下包逃跑的時候,店裡的工作人員忽然攔住了他們,店長將其他顧客驅逐了出去,拿了把鏟子和他們對峙,將他們給堵在了超市裡。
看到這一幕,哈弗和利切克樂了,這店長和工作人員顯然都是菜鳥,竟然敢抓捕他們?那好,待會讓你們後悔!
兩人作案太有經驗了,偷盜的東西合起來價格恰好在250元左右。
這250元的定價可不是他們自己說的,也不是根據超市商品報價定的,而是查詢了紐西蘭物價局後,根據物價局的價格來核算的,以後上了法庭,法官也是按照他們的方式來核算價格。
盜竊物品價值不滿300元,工作人員抓捕他們就成了違法行為,這在民事上叫做非法拘禁!
深深的明白這一點,再面對警察質問的時候,兩人非常冷靜,因為他們太熟悉相關法律了,自恃所作所為天衣無縫,絕不會有什麼漏洞,隨意的將揹包遞給了老王。
老王看著兩人臉上露出詭譎神秘的笑容,他接過這個小型的黑色登山包將手伸進去翻了起來,看起來像是在翻看裡面東西,其實他是開啟了沙盤,將超市冰箱裡一塊冷鮮牛犢肉塞了進去。
落日鎮的牛羊肉是最貴的,這點顧客都知道,而這種肉物價局的定價是管不著的,賣多少錢商家自己說的算。
如此一來,光這塊牛肉就超過三百塊錢!
在兩個小偷、安德遜和工作人員、圍觀顧客的注視中,老王將包裡的東西一樣樣的拿了出來。
“這個棒球帽,價格15塊;這是五盒口香糖,價值22塊;這是一包狗糧,價格是26塊;這兩盒潔面乳價格是60塊……這裡還有一二三四五嗯,一共五盒杜蕾斯,都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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