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馴化,那可以吃肉,馬肉不好吃,但不是不能吃,而且對於獵人們來說,獵殺一匹高頭大馬是很愉快的事情。
所以,除了塔爾高原,其他地方出現野馬的機率不大。
彼得遜說道:“或許,它們是從哪個農場或者家庭裡跑出來的馬的後代?”
紐西蘭是一個愛馬的國家,養馬的家庭很多,養馬的目的是以馬為伴,可供大人或小孩騎乘,或是培養賽馬,如果能養出奪標的賽馬,還可以名利雙收,紐西蘭在奧運會上的馬術比賽專案中,曾得到過金牌。
但是,養馬如養車,是一種很花錢的嗜好,首先要有一片很大的空地供馬活動,住在都市裡的馬主,必須把愛馬寄養在鄉村的農場裡。
馬的主食是青草,可不是野草,牧草很貴,另外還要喂一些麥子、麥片、玉米粉,偶爾還要帶去看獸醫,要整修馬蹄,請專家訓練,這些花費統統加起來就很多了。
那養不起了怎麼辦?第一選擇是出售,可是馬不是狗或者貓,這玩意兒沒有一定經濟實力和熱愛,那是玩不轉的,因此轉手賣掉的機率很小。
這樣,處理馬就只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宰殺,一種是偷偷的放去野外,反正紐西蘭地廣人稀,野外有的是駿馬的生活區。
宰殺不現實,在紐西蘭,寵物就是家庭的一員,別說殺害自己的寵物,就是殺害一些素不相識的動物都不行。
比如說,之前落日鎮的虐貓案曾經在紐西蘭引發過轟動。
再比如說,塔爾高原野馬肆虐,環保部決定僱傭槍手射殺野馬。結果訊息公佈之後,立刻引起許多愛馬者的反對,他們採取集體行動,到高原的公路上舉牌抗議,經過新聞媒體播報之後,引起了更多社會大眾的注意,根據民意調查,大多數人反對射殺野馬,執政當局顧慮到民意,因為民意即是選票,不敢違背,於是要求環保部,暫緩這項獵殺行動。
陌生馬匹都這樣對待,何況是自己家的?所以他們往往會放生。
彼得遜猜測,這就是這些馬的來源。(未完待續。)
550。修理牧場(1/5)
既然來到自己的地盤,那就是自己的東西,按照紐西蘭的法律,野馬來到王博的地盤上,那邊是他的馬。
對於野馬,他還是挺感興趣的,據說純正的野馬睡覺都睜著眼,他不知道這些馬是不是這樣,於是便走進去想接觸一下。
野馬群毫不給他這個主人面子,看到王博走進來,在帶頭大哥大黑馬的統帥下,馬群掉頭就跑。
壯丁眨眨眼,它擅長揣測上意,看到王博的行進方向便明白他的想法,搖擺尾巴向馬群跑去,想用驅逐牛群的方式將馬群驅逐到王博跟前。
可是它這次遭遇了滑鐵盧,野馬不是老實沒脾氣的肉牛,它們可是在野外生存多年的存在,不知道被多少人捕獵過,其生存之路就是一條死裡逃生之路。
而在逃生路上,不光需要速度,還需要野性和鬥志。
因此面對只比自己膝蓋高一點的壯丁,大黑馬領頭,一群馬毫不留情的衝撞了上去。
壯丁很猛很驍勇,可是它面對的是一群衝鋒的野馬啊,那鋪天蓋地的殺氣,讓它瞬間感受到了當年太子羅威納們面對西門塔爾牛群衝鋒的心情。
不過它畢竟是馬士提夫獒犬,即使強敵當前、即使泰山壓頂,它依然渾然不懼,頸後毛炸起,它發出雄渾的咆哮聲:“嗷嗷汪汪汪!汪汪汪!”
“轟轟轟!”野馬群回以沉悶而兇殘的馬蹄聲,它們衝鋒速度越來越快。
草泥馬,你們是愣子嗎?壯丁一看情況不妙,一群自己昂著頭都看不到人家臉的高頭大馬迎面而來,它迅速明白要是再不跑,恐怕會被踩死了!
壯丁很機靈,一看情況不妙,轉頭就跑,從這方面能看出它比羅威納犬的聰明之處,它不是直著跑被馬群追,而是掉頭後跑出幾步折了一個直角,避開了馬群的奔跑路線。
逃出生天後,它忍不住回頭發出幾聲咆哮來發洩心裡的不滿:“汪汪汪!汪汪汪!”
軟的怕硬的,硬的怕橫的,橫的怕愣的。
壯丁是橫的,馬群就是愣的。
馬士提夫獒犬擁有很強的自尊心,它覺得自己被獵物嚇跑很丟人,就跑去找小夥伴,找到女王、小王等,汪汪汪叫著要催促它們跟自己去趕馬。
女王沒什麼興趣,它現在只關注親兒子和乾兒子之間的衝突。
小王則低頭撕咬野草,假裝沒有聽到壯丁的咆哮聲。
尼瑪幣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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