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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幾乎哭出正巧被放學回家的明軒碰到;小小的明軒拽起她的手就”呼哧”、”呼哧”的跑起來。小黃狗也是個”奇葩”,鍥而不捨的在後面追~
直到後來,顏小軒才明白:那是狗出於本能的自衛與追趕;與精神和毅力無關。
跑過兩天街,兩個小朋友都沒有太多的力氣了;而小黃狗顯然是隻”戰鬥狗”:擁有良好的體力與清晰聰慧的”戰略思想”。看著被逼進角落的兩個人,小黃狗呲著牙就”凶神惡煞”的撲了過去。
明軒的”大男子主義”瞬間作祟;在剎那間把身體調向了外圍,擋住了顏小軒小小的身子。
……
於是,隔著棉衣、鋒利的齒印就這麼永久性的落在了明軒的小腿上。
……
幸而,那位鄰居是個明事理的人;賠償了醫藥費、還親自牽著狗去明軒家登門道歉。那天狗,也是條明事理的狗!!自此,它只要看到明軒就垂頭喪氣、灰溜溜的”低空掠過”;只要看到顏小軒就要”昂首挺胸”、”雄赳赳,氣昂昂”的”招搖過市”。
顏小軒卻再也不敢對它”動手動腳了!那種對明軒愧疚的小心情,讓她收斂本性、不敢再為所欲為。
三歲的明軒用一招古典的”英雄救美”,在繼嚴緋”嫣然一笑”的半年後;終於”俘獲”了顏小軒的小心思!!
當她抽泣的端著媽媽做好的小肉丸、走進明軒的臥室時,看見小小的嚴緋正在把醫生開得傷藥、均勻的抹在明軒的小腿上。嚴緋總是這樣的對明軒好;也總是這麼無怨無悔的為顏小軒承擔責任……
噴香的小肉丸,立刻吸引了明軒的注意力。想想,那碗小肉丸、大概也是顏小軒時至今日十九年裡;唯一一次的心甘情願。
……
從那時起,顏小軒對明軒道歉;和明軒交好;隨後轉學……正式成為”三人行”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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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曾經三人行(二)
太小的時候不懂,稍稍大一些、大概六七歲時;顏小軒才知道:嚴緋沒有爸爸和媽媽。她跟著舅舅生活。
嚴緋的舅舅是個小混混兒,經常半夜三更不回家;對嚴緋也不好,更不懂得要如何照顧一個孩子。因此,嚴緋十五歲之前的有一半是在明軒家度過的;而另一半,就是在顏小軒家度過的。他(她)們的成長都與彼此息息相關……
嚴緋說,她從來沒有見過爸爸媽媽;但她相信,他(她)們很愛她!她說這話時,閃閃發光的大眼睛有著異常奪目的光彩。
……
媽媽說:“嚴緋很可憐!”
明媽媽也說:“嚴緋需要人疼愛。”
她們都把嚴緋當成自己的女兒來疼愛;甚至,私下商量收養嚴緋的事但是,剛滿十歲的嚴緋,有著異於同齡人成熟的心智;她不同意自己被收養。她說,自己還有舅舅。於是,收養的事情只好不了了之!
但這似乎並沒有什麼改變,嚴緋還是和往常一樣。有時住在明媽媽為她佈置的公主房裡;有時住在顏家、和顏小軒一起在寬寬的地板上打滾。他(她)們還是一起吃飯,一起玩耍,一起上學……甚至,在嚴緋說那些無人問津的流浪貓很可憐後;她們又一起去廣場上喂流浪貓。
……
就這麼十幾年的時光過去了……
直到十五歲那年,在爭得了明媽媽與顏媽媽的同意後;嚴緋才住進了自己六樓的家、爸爸媽媽為她留下的房子。
可是,她也只住了半年。
顏小軒還記得:在嚴緋出事的前一天,明軒說要請兩位美女吃冰淇淋;之後,他(她)們三個還坐在一起美滋滋的啃著冰淇淋!
嚴緋吃得很慢,她的吃相很漂亮、很文雅;不似顏小軒貪婪的”狼吞虎嚥”;也不似明軒那種帶著男生味兒的”豪邁”。她一直是他(她)們之間最優秀的那一個。
他(她)們遇到一個由遙遠的遠方路過的流浪者。那時,他(她)們還不是太懂”流浪”的意義;只是一臉羨慕、滿目憧憬的聽著”流浪人”一路的奇聞趣事、所見所感。
只是流浪對於三個還在讀初中的孩子來講,似乎只能是”鏡裡看花”。於是,他(她)們約定:十八歲那年的暑假,要一起結伴而行;去充實見聞、去補充”營養”、去踏遍祖國的大好河山。
……
顏小軒是個急性子;她當天晚上熬夜、在電腦上搜尋出中國最著名的幾處景觀。
當第二天中午,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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