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3/4 頁)
人的大事?你做什麼傳了一連串的求救簡訊?”
不用猜,這一聽就知道是曲少鳳打來的。
“還說咧,都嘛是你!害人家現在超可憐的說,我不管啦,你一定要幫我把這件事給解決掉……”卞沁蘭哀怨的投訴。
“你到底在說什麼?誰害你變得超可憐了?又是什麼事非得要我解決不可?”曲少鳳在那頭聽得茫茫然,完全搞不懂這頭的卞沁蘭究竟在說些什麼。
“他啊,他列了一大張的生活守則給我,你說這過不過分?”卞沁蘭光是想到那些成串的條文,就覺得頭好痛!
“什麼?你說什麼守則?”曲少鳳還是不知所以然。
“就是寫了一長串的那種嘛,說什麼不能賴床,不能這樣又不準那樣的,反正就是要求得很過分就對了!”
“喲——他又幹這種無聊事了。”曲少鳳終於明白了事情始末。
耶?鳳姨這話是什麼意思?什麼叫作他“又”幹這種無聊事了?這該不是說……
“你是說他本來就是怪人一隻?那你事先為什麼不告訴我!?”像這種這麼重要的事,要先說清楚嘛!
要是早知道他是這樣一個怪ㄎㄚ,就算再怎麼崇拜、欣賞甚至迷戀他,她也絕不會被鳳姨拐來……呃,不對,好像是她自己要過來的哦?
啊,不管啦!那是之前不曉得他的真面目嘛,現在知道了,當然就後悔啦!人總有後悔的權利吧?
“誰說我沒講?我不是有跟你說,喜歡上我家那龜毛弟弟,將會是你人生的苦難,你千萬要好好保重……這就是有跟你說啦!”曲少鳳很理直氣壯的為自己辯解。
“你那就叫有說哦?”拜託,這種不清不楚的說法,會聽得懂才怪!真是會給鳳姨氣死。
“哎哎,別吼那麼大聲,我沒聾好嗎?”
“算了算了,反正說那些都沒用了,重點是,現在,你說該怎麼辦?”嗚嗚,要是不讓鬼……哦,不,是“偶像”迷了心竅,她也不用這麼苦惱了!
“什麼該怎麼辦?”不負責任的人繼續裝傻中。
“喂,鳳姨啊,你也好心點吧!總不能真要我照他的規則去做啊,那我一定會瘋掉的!”
“哎,你也真是笨耶!誰說他訂了規則,你就一定得遵守的?”曲少鳳傳來一聲好重好重的嘆息,嘆的是卞沁蘭的天真及愚蠢。
“可是我……”
“沒什麼好可是的啦!你不遵守規則,他又能拿你怎樣?”
“呃!?”
乍聽之下,鳳姨的話好像是很有道理,但——
“我寄人籬下耶!”屋主總是比較大吧?
“那又怎樣?”
“什麼叫作那又怎樣?鳳姨,你也幫幫忙,回話也要回得有意義兼有誠意一點,你這樣讓我很想暈倒耶!”無力的小手撫著隱隱抽痛的額際,她有點想捶人了!
“噯,你的話說得很沒營養,所以我怎麼可能回得有意義?還勉強應你個幾句,就算是很不錯的了。”
曲少鳳的話,讓卞沁蘭聽得直想摔手機。
“鳳姨,你真的很惡劣耶,不幫我想辦法解決也就算了,做什麼還說人家說的話沒營養!”
什麼叫作她的話很沒營養?她可是真的很煩惱耶,鳳姨竟然完全不當一回事,這實在太過分了!
“哎,辦法早就跟你說過了,是你自己一直沒聽進耳去的!”
“你哪有說?”拜託,鳳姨從頭到尾只說些不負責任的話,哪有提供出什麼良策來?
“誰說我沒有?都叫你別理他了,你自己還要煩的,這怎能怪得了別人?”換句話說,就是卞沁蘭根本是自尋煩惱。
後——真是被鳳姨給氣死!她當然可以把話說得那麼輕鬆啦,反正又不是要她去遵守那些規則,更不是她寄人籬下,她當然什麼都無所謂!
人果真是不能有貪念的,如果她當時不是被偶像給迷了心魂,她也不會落得現在這種下場!
哇——好、想、哭!
想走也走不成——外頭那隻的意思就是不可能會讓她閃人;但留又覺得很痛苦——因為要照他的規則走。
那她現在該怎麼辦?
“你說得倒簡單,現在住這兒的人是我又不是你!”哭喪著一張臉,卞沁蘭簡直欲哭無淚。
“小蘭丫,你真的是很呆耶!你不懂什麼叫作‘近水樓臺先得月’嗎?”曲少鳳送了聲很沉很重的嘆息過來,因為她實在受不了卞沁蘭的蠢了。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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