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厭惡。
由於腿受傷的緣故,他請假在家,這幾天都沒有再次學校。
徐韻心中午的很多時候都不在家,她大部分時間是約幾個朋友去購物,林宸經常看到她賣新衣服或者飾品化妝品回來,也不知道這麼多她什麼時候才能用完。
他在房間看了一會書,再過半個月就是考託福的時候,林景沂並不擔心他考不過,正如鬱黎所說,林宸的英語很好,只是林宸沒想要考過,到時候故意做錯幾題考不過就好了,他不信他考不過林景沂還會硬把他送去不需要託福成績的二、三流大學。
林宸很清楚自己的動手能力和獨立生活能能力,雖然說沒有多差但也不會有多好,要他離開生活了17年的地方去另一個遙遠的國家獨自一個人生活,也太難了。
他放下書,輕輕嘆了口氣,拿過放在旁邊的柺棍,一瘸一拐的離開了房間,傷筋動骨一百天,他骨折的左腳踝沒那麼容易好。
他走著走著不知道怎麼的,居然又到了書房,在門口站了一會,他上前敲了幾聲門。
〃阿宸?〃男人摘下眼鏡放在桌子上,看著少年走過來,他的腿不方便,又在藉助於柺杖的情況下,走得很慢。
男人起身走到他旁邊蹲下看了看他的腳後,微微皺眉:〃還疼嗎?〃
林宸搖搖頭:〃不疼。〃
〃你不要總是去弄它。〃他的口氣有些無奈與責備。
〃……癢。〃林宸不滿的道,也不是他想去弄腿上的石膏,而是因為不舒服和癢。
〃忍著。〃
〃……〃林宸很想說他一句〃站著說話不腰疼〃,不過也只敢在心裡說,不太敢說出口。
讓他在一旁坐下後,林景沂重新回到桌子旁看著檔案。
男人低著頭看著手裡的檔案,神情專注,林宸在旁邊看著他的側臉,就像小時候一樣。
他剛從國外接受治療回來的時候,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時刻跟在林景沂旁邊,就算他去公司,林宸也要跟著去。
他除了母親死的那段時間受到刺激而經常哭鬧外,其他很多時候都是很安靜,不吵人的。
林景沂把他帶到公司,讓他坐在一旁他也能不哭不鬧的坐很久。
現在這場面很像那段時候,他安靜的坐在一旁看著林景沂看檔案或者開會議。
可是一轉眼,已經過去了快十年了,他已經從一個包子臉長相可愛的小男孩變成了一個漂亮的少年。他的父親也不再想以前那般年
輕張狂,不僅僅只有歲月才能使人成熟,經歷也是成熟的條件,與剛見到他時的相比,他的性格也變了很多,就算再怎麼不顯老,時間也在他身上留下了一絲絲刻痕,就想紅酒,時間越長味道越好,這個男人也是如此。
只是日子就這樣過來了,他已經不再是以前那個懵憧無知的孩子,一轉眼,他就已經變成了一個心事重重的少年。
再也回不去過去,就像有些感情,一旦發生了變質,就很難改變回來。
也不知道過去了多久,林宸抬起手腕看了看時間,他已經在這裡坐了很長的時間。
他藉助柺杖慢慢站了起來,遲疑了一會,沒有選擇馬上離開。
林宸和男人的距離不遠,幾步路而已,只是他走得很慢,幾步路對現在的他而言,不算臉蛋。
他走到了書桌旁邊,他的眼睛有些輕微的近視,度數不高,不需要帶眼睛,即使站在一旁也能清楚的看到紙上的字。
他看了一會卻沒有看懂,林宸一直覺得自己不是學習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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