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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有句很俗的話,沒有值得不值得,只有願意不願意。
那一刻,她突然明白了它的含義。
“我現在,心甘情願,做這個拙劣的小偷。
即便我知道,這樣的行徑,可悲又可恨,宛如掩耳盜鈴。
即便鈴鐺不願意。
對你造成的傷害,我很抱歉。
請你原諒我。
我其實,只是跟你愛上同一個男人,我想好好照顧他,安慰他。
即便這輩子,我都無法成為你。”
在信的末尾,柳穆彤這樣寫道。
雖然請求著她的原諒,但字裡行間,卻清清楚楚講明白了這樣一個事實——
以後,將要陪伴在沈涉身邊,永永久久的那個人,不是盧瑾汐,而是柳穆彤。
而出於同為女性,那些隱秘的驕傲和自尊的考慮,她將永不會為外人道的,是他們訂婚那日,沈涉對她說過的話。
“我可以跟你結婚。你嫁給我,我定不會虧待你。但是除了婚姻,名分,我給不了你其他的。”
他是這樣自私,她甘願做賊來追隨他,他卻除了婚姻,什麼都不願再施捨與她。
然而,曾經,他卻把一切都給了另一個人,除了婚姻。
這,是不是命運的捉弄。
很多年後,當她再回過頭,審視自己當年的孤勇,和義無反顧,她也許是後悔過的。
後悔的,卻不是為著她的傻,孤勇,和沒有任何底氣的義無反顧。
像她曾經在書裡讀過的話——
每個女人,都要犯一次傻,然後她才會長大。
她太傻,因為衝動,和心底難言的情結,付出了本可避免的代價。
但倘若重來一次,她大概還是會選擇犯傻。
人們決定做一件事時,有時候需要權衡再三,需要很多理由。
但做這個決定,卻只要一個理由便已足夠。
因為那個人,是沈涉。
***
看完那封郵件,瑾汐用了半個鐘頭。
半個鐘頭裡,她的心很靜很靜,奈何視線,卻一次次被眼睛裡的溼意模糊了視野。
周圍都是極靜極靜的,一如她的心情,世界在那半個鐘頭裡,好像只剩她,與字裡行間,勾起的那些關於往昔的回憶。
短短的半個鐘頭,在腦海裡那些片段的放映中,她卻好像已經走完了一生。
原本該痛的,該恨,該百般難捱,恨不得拿刀子剜了心那般的痛。
然而,她卻一下子清醒一般。又像一下子麻木一般。突然間,就不願再計較下去。
其實,並沒有什麼可計較的。
當初放手的是她,所以這樣的結局,也理應由她來承受。
如果承受不了,那就不要去想。只要不去想,她就會好受很多。
幾天裡,她一直將自己關在屋裡,閉門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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