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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姐妹可是一輩子的事情。”
“你把我當成姐,我卻把你當成了女兒啊。”母親笑盈盈道:“不過現在我應該把你當成媳婦才對。”
當年秦楓外公外婆收養劉思怡的時候,秦楓地母親已經十九歲了,十九歲的女孩對一個三歲大的女孩,雖然名義上是姐妹稱呼。但事實上,母親卻更多的是把劉思怡當成了女兒在照顧,所以說,自秦楓以楊默的身份回來後,兩老對兩人的關係也都是睜隻眼閉隻眼。
在他們看來。小楓和思怡不但青梅竹馬,而且是性格非常相合,兩人又經歷了小楓被判死刑然後又獲得重生的考驗。歷練了千辛萬苦後的他們本就應該走在一起,所以兩老不但不會反對,反而是非常支援。
只是,母親和劉思怡在戶口簿的是姐妹關係,而且平時稱呼也是姐妹相稱,這種奇特的關係,與兩人地戀人關係實在有些衝突,要是不予改變,那是會被人笑話的。
劉思怡給姐姐這提醒,才明白了她想表達的意思。她目光瞥了楊默一眼,臉蛋突然有些紅暈,低聲道:“姐。我看我們的關係就不用改變了吧,那好麻煩的。”
父親插口道:“那怎麼能行。你以後可是要當我家兒媳地,現在一個妹妹的關係,那你和小楓以後怎麼辦。”
“這倒也是。”劉思怡沉吟一會,說道:“只是我實在不想和爸媽脫離關係啊,哪怕是形式上的。”
秦楓地外公外婆在收養了劉思怡後,完全把她當成了親生女兒對待,劉思怡是個感恩的人,自然就把兩老當成了親生父母,雖然現在他們已經不在了,但是在劉思怡心中,他們卻是自己永遠的父母,現在要解決這種關係,她還真有些不願意。
“爸媽,我看這樣吧,思怡也用不著和你們改變關係。”楊默提議道:“不過從今天起,在沒有外人的情況下,她以後就叫你們爸媽了,要有外人在,她還是稱呼你們為姐姐、姐夫吧。至於我和你們的關係,反正我現在是楊默,除了你們之外,就沒有人知道我是你們的兒子了,就算和小姨好上了,別人也不會有什麼閒言閒語了。”
想到閒言閒語,楊默就有些後怕,當初自己在被判死刑之前,小姨正是因為害怕別人的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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