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4/4 頁)
兩隻手。
撞球碰撞進袋的聲音顯得很乏味,空氣滯塞的地下室中,煙味和人氣相混變成了一縷縷的煙,凝聚又飄散,一切都變得有氣無力。
她的身體幾乎是完全放鬆地陷在椅子裡。
大概是坐久了很無聊,她雙手一撐從椅子上起來,有千分之一秒的時間,她的手碰到了我的手。
是電流嗎?
原來男女之間會有觸電的感覺是真的。'
一絲酥麻的感覺從右手掌的小指側邊,沿著手臂的邊緣滑上肩頭。
那是我第一次碰到女生的手,嚴格說起來是她不小心碰到我的手。
然後一切變得沒有任何意義。
不管我的手有沒有剛好在她的手旁邊,不管她的手有沒有碰到我的手,一切好像沒什麼特別的意義。
她太漂亮了,女人太漂亮,就應該跟我沒什麼相干。
那時的我下了那樣一個結論。
現在我應該怎麼對她才好呢?
“我不知道你會愛上我,其實我早在第一次見到你時就已經愛上你。”
很蠢!活像偶像劇的臺詞。
“別難過了,他會原諒你的,最後他會祝福我們。”
也蠢!我連自己會不會愛上她,都不清楚。
也許等浩宇當完兵,他們又和好了,而我只是其中的小插曲。那我呢?
明智的抉擇,我應該讓自己全身而退。
所以我只好說:“我…有件事一直沒告訴你…其實我…我…我是同性戀。”
她用詫異的眼光看著我,好想我說的是外星人的話。
“啊!是這樣啊!同性戀也很好。”她的回答更讓我一頭霧水。
蠢!只有這個字能形容自己。我怎麼能夠天才的想出這樣的話?雖然我確實長得很女人,是這樣的,所以浩宇才放心地脫我好好照顧她。可是我並不是同性戀啊!
接著我們兩個一陣靜默。
喔,不只是一陣靜默,是一直靜默至送她回到家。
2
送走清清之後,我一個人獨自開著車。
已經是深夜,環河快速道路上車子不多,我踩緊油門,沿路賓士。
家裡一片愁雲慘霧,望著回家的路,有點心卻。
兜了一大圈,車子開到了河堤,熄了火。
一個人靜靜也好。
忽然發現我活到今天,好像還沒有談過戀愛。
如果我明天死了,會不會感到惋惜?
我想起了那個有著兩個小虎牙的女生。
那個青澀的年代。
十一點多的末班公車。
手指還沾著畫壁報留下的顏料。
我坐在公車座位上閉目養神,公車顛簸地厲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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