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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遺漏了、矛盾了。這不是很奇怪嗎?
同樣,也不是雙重人格。因為如果是司徒熠的雙重人格交替出現,跟合夥作案的效果應該是一樣的。
那就只剩下第三種可能:其中一個人格是假的,是兇手偽裝出來的、想要誤導我們。另一個人格,才是真相。而你剛才說的——細節,才是真相。”
兩人靜靜凝視著彼此,韓沉不發一言,只用那雙雋黑的眼緊盯著她。她則把身子往白板上一靠,跟他一樣抄手站著,眼睛裡閃過極其明亮的光:
“之前我就一直覺得,這案子太順了。套用薄靳言教授的一句話:這個案子‘標準得像教科書一樣’。犯罪現場留下的每一條行為證據:開著好車誘拐受害者;長時間虐殺;護士服情結;紅酒與牛排;四個月前與警察的衝突……都能幫助我們勾勒出一幅標準的‘有組織能力’罪犯的畫像,並且每一條都清晰指向司徒熠。
綜上所述,雖然得出的結論十分匪夷所思,卻是目前唯一合理的解釋——
這不是典型的有組織能力畫像案件,這是一次模仿畫像殺人案件。兇手,學習和模仿教科書上的有組織能力罪犯特點,然後繪製出司徒熠的畫像,進行殺人,從而嫁禍給司徒熠。
而能夠做到這一切的人,只有邵綸。”
她的聲音頓挫有力,見韓沉依舊沉默不語,她便站直了,像是習慣性地,手裡拈著根筆,在講臺上來回走動起來,邊走邊說:
“第一、他有動機;
第二、他了解司徒熠的真面目;
第三、他和女友都是優秀理科畢業生,具備這個學習能力;
第四、剛才你說的,他潛伏在會所,就能瞭解司徒熠的喜好,譬如喜歡護士服、喜歡喝紅酒,我想他肯定跟蹤過司徒熠不少次;
第五,他還賣掉了房子,這就解釋了他為什麼能誘拐和吸引那些白領。雖然不是風度翩翩的富二代,但是開著好車、文質彬彬的男人,同樣能吸引女性。而且他也可以謊稱自己是教授,或者富二代;
第六、他對警方不信任;
第七、他之前的言行,也表現出對司徒熠那個圈子,尤其是女性的憎恨,他甚至還跟我們複述了當時那些白領對他的嘲笑的話語,可見記憶猶新。他的心理很可能已經扭曲了。所以……”
她停下腳步,眸光冷冽:“以上,就是邵綸的畫像,畫像中的畫像。他太聰明,也太偏執,自導自演了這一切!”
☆、第71章 模仿殺人(二)
講完這洋洋灑灑著一大堆後,錦曦就將筆一丟,轉身看著韓沉。
卻發覺他依舊一瞬不瞬地盯著她,像是入了神。
錦曦:“怎麼了?我講得不對嗎?不許討厭啊。”
韓沉這才垂下眼眸,站直了,雙手插進褲兜裡。
“講得很好,醍醐灌頂。”
錦曦彎了彎嘴角。
“走吧。去邵綸的住處,人應該也抓到了。”他說。
錦曦點點頭:“等會兒,我得把這些擦掉。”說完就拿起白板刷,踮起腳跟,奮力地擦那滿滿的幾版字。
韓沉望著她的背影,笑了笑,走過來,拿起另一個板刷。擦著擦著,又側頭看向她。
剛才聽她講畫像時,他走神了。
因為看著這樣意氣風發的她,腦海中,竟然模模糊糊閃過一些畫面和聲音。他隱約看到另一個她,穿著精緻連衣裙、踩著高跟鞋的她,同樣也是站在大會議室裡,在給他講畫像。而聽眾,依然只有他一人。
可那時的她,跟現在又有些不同。那張臉顯得更加稚氣未脫,也要更圓潤一些。雖然年紀小,眼睛裡的銳氣卻更重,像是把什麼都不放在眼裡。
他就坐在臺下,含著笑,一臉閒適地看著,看他的公主,在他面前大放異彩。
……
而現在的她,儘管依舊驕傲,渾身上下的銳氣,卻似乎已經被歲月磨平了許多。她不再穿漂亮得扎眼的裙子,不再穿亮晶晶的高跟鞋。她穿著簡單的運動服,長髮就這麼隨意綁成個馬尾,連發飾都懶得用一個。
韓沉的胸中泛起牽扯般的疼痛,手也同時頓住。
“錦曦,過兩天陪你去買裙子。”他開口。
錦曦怪異地抬頭看著他:“為什麼?”
“怎麼,不要?”
“嗯,不要。”錦曦繼續擦了起來,“我以前還挺喜歡穿裙子的,刑警幹久了,就覺得穿裙子麻煩,不喜歡。”
“那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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