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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璟辰認真地想了一下,其實馮哲的要求並不難,如果只是這樣,很多餐廳都可以。但重點是地點一定要相對安全。
助理將隨身攜帶的本子拿出來交給蘇璟辰,蘇璟辰寫了幾家不會太難找,人流又比較適中的地方,“這幾家都還不錯,本地菜做得也地道。不過馮總過去的話還是帶幾個保鏢比較好,畢竟是在外面。”
“嗯,我知道。”拿過蘇璟辰寫好的地址看了一眼,馮哲將本子遞給身後的助理,接著道:“如果蘇助理今晚有時間,不知道可不可以帶我去試試。”
馮哲說話時用了“帶”,而不是“陪”,這樣的用詞很好地拉近了兩個人之間的距離,也不會讓他與蘇璟辰之間產生一種身份上的層次感。
“抱歉,我今天還有事。”蘇璟辰禮貌地拒絕道。
“是要和韓總應酬?”
“不是,是私事。”韓墨凜這段時間不止沒讓他加班,連平時的應酬都沒有再帶他出席,而是由葉洺代替了他的位置。
“那就不耽誤你了。”馮哲也沒有再追問,只是禮貌地點了下頭,“我先走了,你也上去吧。”
“好,馮總慢走。”
目送馮哲上車離開,蘇璟辰轉身上樓。說實話,他對馮哲的印象不錯,對方很有禮貌,說話做事的分寸也拿捏的恰到好處。不會像韓墨凜那樣面無表情,也不會給人感覺過於強勢。
但有時候人過於完美,反而會給瞭解豎起一層屏障,讓人看不透對方到底在想什麼。
晚上回到家吃過飯,蘇璟辰像往常一樣帶著洛克出門散步。天氣變暖後,小區裡飯後散步的人也慢慢多起來。品相上乘又很會賣乖的洛克很快在小區裡混了個眼熟,誰看到它都會想過來摸一把。
被蘇璟辰牽著,小東西還算乖。不過似乎眼光也很挑剔。如果是女孩子來摸它,它就會靠過去蹭一下,讓女生喜歡得不得了;如果是男人來摸,它就很不給面子地往蘇璟辰腿上撲,或者快步拉著蘇璟辰跑開;如果是小孩子來摸它,它就會乖乖的讓人摸,只要不抓它的毛,它就不會跑。這樣聰明的小傢伙,讓小區裡散步地住戶都很喜歡,也給蘇璟辰帶來了許多樂趣。
也許是因為曾經走丟過的原因,洛克不管誰來逗它,都不會離開蘇璟辰超過兩米的範圍。要是坐在遠處的人向它招手,它也不會理會,除非蘇璟辰帶它過去。
小區裡養狗的住戶並不少,一路散步下來,也能遇見幾只。不過不管那些狗如何,洛克都不會主動跑過去招惹人家。對於湊過來的大型犬,它最多就是嗅嗅對方,然後和蘇璟辰一起走開。如果是小狗,它基本是視而不見的,要是小狗繼續跑過來衝著它狂叫,洛克就會一巴掌拍過去,把小狗開啟,繼續往前走。最後還是得蘇璟辰跟小狗的主人道歉。這樣一陣子下來,小區裡就沒有小狗敢在靠近它,洛克每天就像審視地盤一樣地在小區裡走上兩圈。只不過它的審視往往帶著野性的瘋跑而已。
在小花園廣場裡陪洛克玩兒飛盤,洛克興奮地追著飛盤跑來跑去。這時,蘇璟辰放在牛仔褲口袋裡的手機響了一下。將洛咬回來的飛盤再次丟出去,蘇璟辰拿出手機,上面顯示著馮哲發來的簡訊。
——剛從你推薦的餐廳出來,味道非常不錯,謝謝。希望下次邀請你一起吃飯,你不會拒絕。
蘇璟辰揚起嘴角,將手機放回口袋裡,並沒有太過在意,繼續和玩兒去了。
週五晚上,蘇璟辰接到秘書的電話,說因為工作疏忽,有一份週六上午要用的檔案忘記讓韓墨凜簽字了。她原本想冒著被開除的危險將功補過地去韓總家要簽名,但奈何根本不知道韓總家住哪兒。所以只能打電話給蘇璟辰。
蘇璟辰作為這些秘書的上司,自然也要對這件事負責。工作太多的時候,疏漏也是難免的,但好在還有機會補救。開車去了公司,蘇璟辰將要籤的檔案拿回家,等待明天早上找韓墨凜簽完字直接送去公司。
次日,原本還打算多睡一會兒的蘇璟辰起了個大早,喝了杯水後,直接開車去了韓家,準備等韓墨凜簽完檔案,他再去吃早餐。
通往韓家的路他很熟悉,熟到用多長時間可以到達都知道。他剛做韓墨凜助理的時候,每天還要跟著車到韓家接人,自從他搬出方家,就慢慢取消了每日的這個行程,直接開車去公司就好,對他來說倒也方便。
由於之前去過韓家很多次,加上他助理的身份,韓家的保鏢和傭人都認識他,進門也不需要太麻煩。
“蘇少爺,你可有一陣沒來家裡了。”老管家笑著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