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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大意是冬藏因為太擔心秋收,出去找她了,勝遇淚先寄放在於燁這裡,也相對安全一些,以後有空再來討回。
廚房裡的食物只減少了一點點,冬藏估計第二天就離開了,傷肯定還沒養好,不過至少擺脫了追殺的人,離開也減少了於燁的麻煩。
不知道去哪找人,楊老頭也免去了一個大麻煩,和於燁說了會話就走了,說改天過來找於燁下棋。
幾天沒睡覺,不過都是在修煉,於燁也不覺得疲倦,楊老頭走後,他把院子中心的水泥地砸開,在下面的土地上挖了個坑,將那株金桂種了下去。
為了保證金桂能夠順利存活生長,他灌輸了一些真氣進去,澆上水,接著找出一顆蓖麻籽搗成末,滲雜在了飼料裡。
要讓麵包蟲食毒而不死,同樣需要灌輸真氣,這樣能極大程度的提高生命力,每條麵包蟲灌輸一絲也是個極大的工程,忙碌到天黑,幾百只麵包蟲被隔離出來,吃上了滲了毒的飼料。
吃完東西,修煉一會,走到院子裡一看,幾百只麵包蟲死得只剩七條,把蟲屍埋到金桂樹下,既是極好的肥料,又能慢慢改變金桂的性質,更適合蠱物“居住”。
第二天、第三天同樣是宅在小院裡重複枯燥的灌氣,數千條麵包蟲,最後剩下來三十四條。
這三十四條最頑強的倖存者還不是蠱,只是帶毒的蟲,這些都是經過了七蛻的老熟幼蟲,接下來就是百天左右的生長期,接著化蛹。但服毒後,又會增加幾次蛻皮,縮短生長期,化蛹後才算是蠱,破繭後才可以受於燁控制。
前提是他能達到練氣二級,出神識。
食物沒有了,必須出門去買,於燁打算順便再去趟花鳥市場,買一兩隻爬蟲類動物回來養成蠱。那天他打聽了下,蛇、蜥蜴之類的寵物都比較貴,最多買得起一隻,不過那類動物存活率比麵包蟲高,成蠱快,養好了帶著能防身,不帶也能看家護院。
不過這一次,才剛走進市區,一輛奧迪s7緊急剎車停在面前,曹亞蘭從副駕駛座急急忙忙的跳下來,衝過來揪住了他的衣袖:“你這個……跑哪去了?你知不知道許晴安都快急死了,天天躲著哭鼻子!”
“呃……你的書我還沒來得及看。”於燁楞楞的說道。
“誰還管書啊!走,跟我去見許晴安!”曹亞蘭拉著於燁就往s7走,一個長像不錯、衣著得體的青年剛從駕駛座下來,又連忙坐回去。
“找到於燁了,你趕快過來……來科斯塔……嗯,我和表哥正要去喝咖啡,在路邊看到的……沒在要飯,你快來哦!”曹亞蘭一上車就掏出電話來打,一隻手仍緊緊抓著於燁的袖口,像是怕他飛了一樣。
開車的青年向於燁點了點頭,重新發動車子向咖啡店駛去。
奢華大氣的咖啡店安靜、舒適,三人在門口等著,沒過多久許晴安也打車來了,一見到於燁就上上下下端詳一番,見他確實不像是在大街上流浪了一星期的樣子,這才鬆了口氣,抓著於燁的另一隻袖子,押犯人一般將他帶進了咖啡店。
這個情景有些怪異,曹亞蘭的表哥走在前面,引得咖啡店裡的女孩子們雙眼發亮,而穿著一身破舊山寨貨的於燁跟在後面,對比強烈,可偏偏那兩個漂亮的女孩子卻貼在他身旁,好像還一左一右牽住了他的手。
第三十一章 重口味
幽靜的咖啡店中,輕柔的音樂悅耳動聽,濃濃的咖啡香混雜著甜甜的糕點味,刺激著紅男綠女的味覺神經,一部分人是來這裡談戀愛的,還有一些則帶著紙質的書籍,攤在桌上,一邊品咖啡一邊閱讀,愜意無比。
於燁卻和這裡的環境格格不入,他的衣服倒是洗過,乾淨,但是陳舊,而且袖子上還有幾個小窟窿,那是瓢潑劍法刺出來的,手臂的肉都露出來了,看上去破破爛爛。
許晴安卻不在意這些小細節,目不轉睛的看著於燁,問著那些困擾了她一個星期的問題。
老天保佑,他很好,被於家拋棄,卻一如既往的淡定,有一個好弟弟,在關鍵時候挺身而出、雪中送炭。
換成是自己呢?應該也會把積蓄都取出來給他吧?不行,還要留下點學費和生活費,拋開喜歡不喜歡的問題,他畢竟救了自己,可以說是性命,也可以說是人生。
嘻!誰說戀愛中的人智商為零?我不是還很理智嗎?
坐在對面的宋浩林,則在目不轉睛的看著許晴安。
留學渡金剛回來,雖然從曹亞蘭那裡聽過許晴安的名字,但今天還是他第一次見到她,從未想過,她竟會這麼惹人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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