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部分(第2/4 頁)
合適的房子,他肯定要去看、去談,這樣的事似乎不應該由他這個董事長去做的,總覺得有點……兒戲。
半小時後,電話終於響起,王秀琴還真找到了可以租到的地方,一棟六層樓的舊房子,獨棟獨院,共兩個單元,每個單元十二間房,屬於某個公安分局的職工宿舍,原來的住戶都分到了新房子,已經搬空,臨街、佔地小,地皮又和公安分局連成一片,沒辦法做什麼大的開發專案,近期只能空置。
讓王秀琴感到為難的是,這棟房子、特別是這塊地皮是國家財產,在很多時候,這樣的地方是寧願空著也不能租借出去的,想要搬進去,公安分局這一關過了,但上頭那一關卻需要於燁自己去打通關係。
分局領導不可能冒險去做這件事,畢竟房子就在公安局旁邊,離著分局大門不到一百米,人人都看得到,租房子的錢必定是屬於公家的,就算能吃個差價,也不會為了這點小利去向上頭提建議,這方面的事情很是敏感。
不過要是能拿到市局的批准,於燁是要以隨意動土裝修的,哪怕把小樓拆了重建也沒關係,而且租金肯定不會太貴,但必須冒著隨時可能被收回的危險,如果被收回,裝修或是重建的錢就算打水漂了。
“如果你有辦法……就拿著批文來找我吧,我這邊實在是沒有辦法。”王秀琴的聲音帶著一些歉意。
“好的,謝謝你,我會想辦法的。”於燁掛上了電話,站在書店門口想了一會,又掏出一張明片。
這件事可以找韓星幫忙,但炎黃覺醒現在肯定忙得不可開交,把他們作為最後的交涉手段是可以的,平時能不麻煩就不麻煩了,在谷昌,於燁也是有一些關係的,自然不會是蘇靜雯,估計她在看守所的實習期才剛過不久,肯定幫不上什麼忙。
於燁要找的,是齊雲婉的丈夫,周嫀的父親周建華。
在幫周建華驅毒過後沒幾天,齊雲婉就扶著他來小院裡謝過了於燁,周建華是雲滇省公安廳的,而且還是正處級的幹部,只不過當時病重,牆倒眾人推,弄得周家看起來有些落魄,當時來家裡後,於燁又用真氣幫他恢復了一次。
當時於燁儘管缺錢,卻因為周家的情況分文未取,只拿走了一顆看起來很不值錢的工穴石,周建華雖然喜歡這顆石頭,但知道是病源後也就沒那麼在意了,他的第二次治療是錦上添花,但去家裡幫周建華解毒卻無疑是雪中送炭,周家對於燁是非常感激的。
離開時,周建華給於燁留下了名片,並用近乎懇求的語氣讓於燁有事的時候一定要來找他,之後他們就沒有再見過面,但那一家子人應該不會忘記他的。
電話一打過去,對方很快就接起來了,正是周建華。
他的聲音略顯低沉,但聽到是於燁打來的電話後,立即就變得高亢起來。(未完待續。。)
ps: 感謝女巫艾維的月票。
求點推薦票,馬上破萬了,大家多支援下吧,當然,有月票的也請一併砸過來。
第一六九章 租樓
周建華在聽到打電話來的是於燁後,聲音陡然拔高,語氣激動得不像是個正處級幹部,倒像是那些剛進警局的人接到了上司的電話。
他是個相對清廉,但懂得變通的人。相對清廉,導致他重病之後家裡不得不把電視機都賣掉,懂得變通,則讓他能夠在四十歲之前就坐上這個位子,二者相加,讓他坐得很穩。也因為這樣的穩,讓他豎了一些莫名奇妙的敵人。
想要報恩也好,刻意結交也罷,周建華一口答應了於燁的要求,他是公安廳的處級幹部,下面是市局,再下面是分局,分局下面才是空樓的負責人,這件事對周建華來說,太小,小到了他一出面,反而會讓事情變大的地步。
但周建華並不怕這件事情變大,短短几名話的時間,他就已經想好了整件事的利弊,往壞處說,這是拿國家財產賺錢,有徇私舞弊之嫌,可往好了說,這是在給公安分局創收,錢全部歸給公安分局,他自己不收半分好處,何罪之有?
當然,好處是提前收過了的,他從於燁那裡收了自己的一條命,這一點同樣不怕別人知道,就算有人要謀他的位子,他也不怕對方把這件事鬧大——於燁救了自己的命,他有事要幫忙,自己出面做了一件一舉多得的事,僅此而已,這是知恩圖報,想拿這件事做文章的人,最終反而會壞了自己的名聲。
權力場上,無論你實權多大。無論你金錢多少,懂得報恩的人,才是能讓別人提拔重用的人。
就算因為幫助於燁這件事。讓自己前途受了阻或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