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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我在想,我們現在這樣到底算什麼關係?
已經沒有了婚姻的束縛,是否就意味著,我,現在已經正式成為了一個情婦。
或許真應該象LILY說的那樣。
然而,心情卻變得煩悶。
趁著休息,想去一趟教堂,可能是想讓心變得再次平靜。
然而,走出的半途中,竟然接到了一個陌生的電話號碼。
讓我卻步的是,這個人,正是思遠。
猶豫了片刻,終還是到了他說的地方。
兩個人對坐著,桌子上的咖啡還是燙的,不斷向空中飄著嫋嫋的熱氣。
“我那天看到他了!”他雙手交叉著,衣著比以前有了品位,只是樣貌和臉上那酷酷的表情依舊未變,語調冷淡。
我點了下頭。
“現在還在一起嗎?”
“恩!”拿出糖,加到了咖啡裡。
“他,”看了我一眼,“對你好嗎?”
不知道他們所謂的好,是怎樣的定義。
如果象是LILY說的,可以看看我現在沒有金銀首飾,沒有華麗的服裝,那恐怕就不好了吧。
如果是按照普通老百姓的看法,我們相處的融洽,沒有紛爭,有著關懷與溫馨,這又是好吧!
笑了下,只是端起咖啡,用勺子不停的攪拌著。
“離開他吧!”他盯著我,眼中有著堅定,“我相信,我可以給你的更多!”
抬起頭,回覆他的仍舊只是禁閉的嘴。
“曾經的我,不敢給你保證,但是現在,我能讓你完成自己的夢想,可以讓你擁有健全的愛!”他眼睛一瞬不瞬的盯著我。
是啊,他是不一樣了,自信了許多。
只是,終究覺得這句話是晚了。
如果是在我十三歲時,他說了這句,我想或許我的人生將是另一個樣子。
也或許是在我四歲時,一切都已經註定了。
搖了下頭,放下杯子,“我認為這樣已經很好了!”拿起長椅上的包,起身。
“不要說自暴自棄的話,回去好好想想,畢竟在他身邊,最多有隻是個……”
我轉過頭,看向他,他立即頓住,後面的話沒有說了出來。
自嘲的笑了下,“是啊!”
嘆了口氣,走出了這家店。
這個秋天真的是有些涼,樹上已經發黃的葉子,輕輕一吹,就遙遙欲墜,象是人一樣,或許是厭倦了這個世界的紛雜,終究順著心意,落葉歸根。
在街上漫無目的的走著。
想要去尋找繼續生存的理由,感受一下,是否還有我呼吸的空氣。
不知不覺,竟到了公司大樓外。
真是慣性了。
又笑了一番。
轉頭。
“你是……欣彤?”
彷彿是個陌生的聲音一樣,竟讓我的心莫名的一紮。
是名字?還是眼前的這個人?
我低下頭,想要穿過他,“對不起,您認錯人了!”
“我怎麼會認錯?”他一把拉住我的胳膊,“你是我女兒,是我和零的女兒,你和你媽媽長地真的好象!”
沒有說話,只是聽著他的。
“要不是前幾天有個律師還找我,我怎麼也想不到,我的女兒竟沒有死!”他有些激動的報緊了我,聲音逐漸有些嗚咽,“給爸爸一個機會吧,爸爸知道對不起你!”
路上來回走走過過的行人無不向這裡望望,或許是基於人的好奇心理。
“這兩個人是怎麼回事?”
“看樣子是,父女相認吧!”
“我看不象,沒準是求情呢!”
被人當眾指指點點的感覺,異常讓我不舒服。
本想把他的手撥開,可偏偏扭不過。
他使勁的扯著我的衣服,老淚縱橫,“女兒,跟我回家吧!”
“呀,真的是父女啊……”
“是啊,回家吧,縱使父母再有錯,也是自己的親人啊!”有人站出來說。
“坐我車吧!”
說話的人,正是一輛計程車司機。
突然間,發現眼前是多麼戲劇化的一幕啊,所有的人都在為他的可憐眼淚而同情,對我這個不孝女眾說評論。
看了眼停在邊上的計程車,立即鑽了進去。
“對自己親生父母,千萬不要記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