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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的時候,終於有家餐館肯用他。他在熱氣熏天人聲鼎沸的小餐館裡,來來回回跑了整個晚上,連什麼時候暈倒在地上,都不知道。
醒的時候,他發現自己躺在非常柔軟的大床上,身上已經換了乾淨舒服的衣物。這是個非常豪華的房間,可以俯瞰整個城市的燈火。
床邊擺著一盤食物,他爬起來,狼吞虎嚥。
夜風吹動白色紗簾,秦姝華就坐在簾子後,靜靜的,溫和的看著他。
她沒說話,他也沒說話。
過了很久很久後,秦姝華輕聲嘆息:“你這又是何必?清巖,我能幫你實現夢想,我能改變你的人生。這世界上不是每個人,都有這樣的機會。”
作者有話要說:
我才不告訴你們,又把自己鎖小黑屋出不來了呢……
下一個番外是林清巖番外下,天使案、姚檬的事,大家還是根據需要看是否閱讀吧
今天眼睛有點疼,不碼字了。下個番外更新時間6。8中午12點整。
第69章 林清巖番外下…蜜桃成熟時 林清巖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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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覺如夢醒。再回頭;林清巖已經三十二歲,秦姝華五十四歲。
香港的天是很藍的,每天早上醒來;林清巖會穿著黑色睡袍,站在觀景陽臺上,看著日出寂靜無聲。而這個時候;秦姝華或是依靠在他懷裡;或是從背後望著他高大修長的身軀;微笑不語。
這些年,從外人看,林清巖活得非常好。連他自己;都一度這麼認為。
秦氏集團董事長的義子,從管理一家小投資公司,到掌管秦氏的半壁江山。旁人都恭維:“林總簡直就像秦總的親生兒子,連做生意都同樣精明有氣魄。”像,當然像。他是秦姝華手把手教出來的,無論做人、做生意還是做~愛。
他也有了很多錢。秦姝華給的零花、身為高管的年薪、自己投資賺回的錢……雖然與秦姝華的資產相比,不過九牛一毛,但也足夠他花幾輩子了。他還給曾經的女班主任打過去一筆錢,她驚喜之餘堅決不要,林清巖硬是給了。
他每天健身、參加酒會、舞會、高爾夫協會,活得像個真正的上流人士。
甚至連秦姝華也許都是真心喜歡他的——她一直沒有其他男人,很多時候,兩人像真正的情侶呆在一起。
只是每當午夜夢迴,看著身旁秦姝華頭髮中新生的銀絲;看著她每年花費巨資維持的、光滑白皙得就像假人的臉;還有華麗衣衫之下,鬆弛的、零星散落老人斑的面板……滿室令人窒息的腐朽感迎面而來,而他沉沒其中,再好的未來,都會死去。
有一次回國,他從金礦弄了很多氰化鉀。據說這是種令人完全沒有痛苦的毒藥。他想終有一天,不是秦姝華死,就是他死。無論是誰,都應該死得平靜而快樂。
然而他第一次殺的,卻是個完全不相干的女孩。
那段時間秦姝華去了馬來西亞修養,他留在香港坐鎮江山。加班到深夜,回到別墅只見一室清冷,秦姝華的睡衣還丟在床上,滿屋都是她淡淡的香水味,垃圾桶裡還有他們昨天用過的避孕套。林清巖突然覺得不能忍受,開著車離開別墅,一個人駛入夜色裡。
他是在蘭桂坊的一家酒吧,遇到了Linda。那是個非常乾淨漂亮的女孩,二十出頭的年紀,笑起來眼睛彎彎的,臉蛋上還會有兩個梨渦,吸引了全場男人的注意。
也許林清巖天生就有犯罪的潛質。這個時候,他完全沒有想到要殺Linda,但他卻下意識的先離開了酒吧,在無人的小巷一直等,一直等到Linda出來取車。
之後發生的一切順理成章。開著豪車、英俊又憂鬱的男人,對於任何女孩都有吸引力。Linda上了他的車,兩人一路熱烈擁吻,車剛開到半山,就忍不住來了一次。
他帶她去了自己的別墅——秦姝華不在香港的時候,他喜歡一個人待著。那晚他和Linda做的非常自由,非常激烈,非常快樂。年輕女孩的身體如此清新幹淨,白嫩的面板就像要滴下水來。林清巖沿著她的身體一寸一寸的舔,連私~處和腳趾都不放過,Linda笑罵:“真變~態。”
變~態嗎?也許吧。林清巖只知道,他就像瀕死太久的魚,終於得到水裡的氧氣,怎麼要她都不夠。到最後,Linda也受不了了,吃吃笑笑,伸手推他:“你太猛了,夠了不來了。我要回家,開車送我吧。”
林清巖眼神沉黑如獸,斯文白皙的獸,一把將她按回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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