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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不會乖乖留在原地等他,既然會迷路就表示有更新鮮的事物吸引她的目光,等她的電話比較實際。
徐之禮牢牢握住她的手。“以後不要亂跑。”
“我知道了,對不起。”她沒亂跑,只是多看了風景幾眼,她想解釋,卻在發現丈夫臉上的擔憂後作罷。
忘了補充,有人擔心自己也是種幸福。
“之禮,我們還要去搭船嗎?”
“時間來不及了,先回去吧,明天再來。”察覺妻子的手有些冰,他脫下外套替她披上。
“老實說,這是我第一次覺得自己很沒用,如果不是跟你出門;就算我迷路了也有好幾種方法可想,不可能呆呆站在這邊等你回來找,你會覺得這樣的我很笨嗎?”
“只要你不迷路的話。”
“這是意外啦,我不可能天天迷路,只是在你身邊,我的行為能力就會變得很差,你會不會覺得我很麻煩?”
“一點都不,不要再亂想了。”他疼她都來不及,一點也不認為她是麻煩,就算是也是他自找麻煩,心甘情願,“之禮……”
“嗯?”
“我很愛你。”這時候說出口最適合。結婚的時候,她說我愛你,現在是很愛,或許再過不久,會愈來愈愛,對於這個男人,她放下的感情多到連她自己都不敢相信。
原來愛一個人真的是一種幸福,她對他更有一股絕對的信任,她深信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傷害了她,之禮也不會是其中之一。
顯然很意外聽見這句話,徐之禮轉過頭,神情錯愕。
莫立美笑得很甜,大膽地在他臉上印了一吻,不求回報的眼神專注在他臉上。
瞬間,徐之禮內心湧上一絲愧疚,因為他對立美的感情並沒有那麼深刻。甚至他覺得談情太浪費時間又沒有建設性,倒不如給她一個安定的家庭。
他的看法和立美有些出入,不過他認為自己的作法也不算有錯,畢竟每個人對愛情的感覺自足有深有淺。
她的深剛好彌補他的淺,他們會幸福一輩子的。
他深信。
結束為期十二天的法國之行,他們回到臺灣後,徐之禮隔天便去上班,莫立美也接到金豔的電話,說是已經幫她處理好租書店的事:她說為怕她反悔。暫時先租給對方三個月,等三個月後她確定不會反悔才會正式和對方簽約。
莫立美問自己不需要出面嗎?好友倒是看穿她的脆弱,說怕她捨不得,乾脆全權交給她處理就好。她想想也是,便交給好友處理,然後開始過著有點閒的日子。
早上她去上英文課,中午回來陪之雅吃飯,下午去一趟超級市場,回來開始準備晚餐,幸好婆婆比她還忙碌,幾乎整天都不在家裡,她也比較沒有壓力。
“大嫂,中午吃什麼?”昨天寫稿寫到太晚,徐之雅睡到她踏進家門才醒。
“我煮麵給你吃好不好?”徐之雅打了個呵欠,“好啊。”有得吃,她向來不挑嘴。“大嫂,你去洗照片喔?”看見桌上有個照相館的袋子,她很自然拿起來看。
“嗯,是在法國拍的照片。”最後,她還是去買了一個立可拍,不過也沒拍幾張,因為她發現之禮好像不喜歡照相。
“哇,怎麼這麼少?”翻翻不到十張。看起來一點都不過癮。“你們去法國怎麼沒多拍幾張?那裡很漂亮呢。”
“你去過?”
“對啊,就是三年前跟大哥還有……”就算腦子還有點迷糊,徐之雅也沒忘記有些話說不得,於是立刻收口。“大哥的朋友去過一次,那裡真的很美,你們沒有多拍幾張真可惜。”
“可是我覺得你大哥好像不喜歡拍照。”他們就連一張合照也沒有,只有她趁他熟睡偷偷拍下來的照片,不過已經被她私藏起來。
“沒錯,大哥確實不喜歡拍照,不過上次我們帶三臺數位相機,我們硬這他拍照,記憶體全都拍完了,還得一張一張挑選,要不然根本不夠拍。”
“之雅,可以借我看那些照片嗎?”她有點羨慕。
“喔,好啊……”回答得太順口,徐之雅差點又要踩下地雷。“我忘了,上次硬碟掛掉,那些照片也沒了,大嫂,不好意思。”
“沒關係,你大哥的那個朋友是誰?”
“他的同學啦,現在人在美國唸書,我不記得名字了。”她心虛地回答。
“那還有其他的照片嗎?”
“有啊,我去書房拿其他照片給你看。”說完,徐之雅隨即去書房挖出三大本相簿。姑嫂兩人就一邊吃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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