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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之所以同意,是因為——按紀銘臣的原話說是“江景誠不識好歹,什麼人他都想插一腿,欠收拾”。
他說到這時眯著眼冷冷鄙視的掃我一眼,我剛翹起的嘴角立馬識相的壓了回去。
不能驕傲,不能得意。
兩個人合作後,紀氏一直在緊鑼密鼓的準備在最合適的時機收購‘好趣’。
前段時間消費者吃出問題的事件,一直都被吳氏強勢壓了下去,這回兩個人的合作方案中,就又蒐集到了相關資料,準備將‘好趣’的名聲徹底毀掉,同時也可以讓紀氏收購的更加輕鬆。
但是中間意外出了變故。
我簽了‘好趣’的代言廣告。
法律裡有著明確的規定確認是虛假廣告的情況下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江景誠早就得到了即將被收購的訊息,同時因為婚後江景誠對吳音的態度引起了吳家的強烈不滿,縱然有吳音護著,吳家也早就不再待見他。
江景誠預見了自己的未來,所以他找了我做廣告代言。
行賄的罪責他是一定逃不掉了,但跟我簽了廣告代言,他料想紀銘臣不會讓我染上官司,所以一定會壓住消費者利益受損的事情,從而可以減輕自己的刑罰。
事實上,紀銘臣在沒能說服我和‘好趣’解約後,也確實決定只揭發‘好趣’行賄這一條,但袁偉良不同意。
他似乎打定主意要讓江景誠一輩子翻不了身,所以堅決要把侵權事件曝出來,而且他也確實曝了,繼行賄事件後,他就向媒體曝出了這個訊息。
紀銘臣這番話,資訊量著實過大,我心裡驚喜、驚訝、憤怒、呆滯交替迴圈,半晌也說不出一句話來。
直到思路稍稍清楚了,才找回聲音:“所以你昨天是在和袁偉良爭這個?昨天晚上有事也是因為媒體要曝光侵權事件?”
紀銘臣眼底還帶著淡淡的青黑,他慢悠悠的喝了口水,“不然我犯得著拼死拼活的嗎?”
“我是不是老拖你後腿啊?”我忍不住伸手揪了揪他側腰的襯衫,打心眼裡覺得不好意思。
紀銘臣似笑非笑的哼了一聲:“你知道就好!”
作者有話要說:這回知道了部分真相的你們,恍然了不?
下章或者下下章,會有其他狗血為您傾情呈現,真相也將浮粗水面,姑娘們不要大意的盡情撒花吧!!!
還有啊,**是不定時抽風屬性,如果你們買了V章是空白,等它抽過了就能看見了,不會白白損失銀子滴~~可能電腦看不見的時候,手機版是能看見的~~
☆、36包養
他還真不客氣;可是說實話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拖他後腿好麼……他內秀到什麼都不講,我哪裡知道自己有沒有在拖他後退?
紀銘臣倚在沙發背上等著我檢討自責,我站在他跟前瞄他幾眼,忍不住問:“當時你怎麼不跟我說清楚?你要是說了;我不就立馬解約了嗎?”
紀銘臣懶洋洋的表情瞬間就猙獰了,“你當初吃槍藥一樣的梗著脖子跟我鬧,現在又說我的不是了?”
我跟你鬧還不是因為你一點都不理解我!
我好不容易簽上份大合約,加上出演了《情霧》的女二號,只要再多一些上鏡機會就能爬到二線。紀銘臣難道不是從一開始就想讓我提升名氣嗎?雖然以前我對此比較懈怠,但那個時候它已經不太不一樣了啊!
就像之前被曝光的醜聞,只要我是三線;在別人眼裡就一定是我不要臉的高攀紀銘臣,但如果我能紅起來;到那個時候我和紀銘臣的關係被傳出去,至少在大眾面前我就不會被認為低他一等了。
我不是想著儘量能和他比肩而立,爭取讓大家羨慕嫉妒恨的說出郎才女貌這個詞吧……不然我籤那個廣告幹什麼?他們公司給我這個小明星的佣金,還不如紀銘臣給我的零花錢多!我又不傻!
但是這個解釋是不能跟他說出來的……
“我跟你吵還不是因為你不講……”我話說到一半,終於反應過來,“不對啊!我差點被你繞進去,我跟你鬧就是因為你不講清楚原因,你在轉移話題吧?!”
紀銘臣表情有點僵硬,我眯著眼警覺的看他,他瞪我,“你看我幹什麼!你那個時候和江景誠糾纏不清,我怎麼告訴你實話?”
“我什麼時候和江景誠糾纏過……你又繞我!”我恍然大悟,“你不告訴我是因為你擔心我萬一真勾搭上了江景誠,把你的小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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