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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人同刻姓名才有效,那些鬼差只是為了騙他的錢,哪會和他講這些。不過也因為此,導致後來兩世的事端。”
“這姓何的怎麼會知道你的姓名?”許珈又問,“他還糾纏你兩世?”
靈玉自嘲地笑笑,“我自幼在寺廟長大,後又被毛順擄了去,人情世故確實不懂,而且當時還是唐朝,民風開放,男子問女子的閨名並不像後世那樣忌諱。當時何存孝藉口迷路向我套話,我一時不查也就告之了姓名。不過我們再遇到他時已經是八百年後了。那時正是明朝中期,我們倆每隔十幾年就換個地方居住,毛順其實很喜歡熱鬧,並沒有像我想的一樣會隱居山林,現在我才知道當初她假成親就是想擺脫束縛遊歷四方。當時我倆剛搬到離廣德城不遠的一處村莊,那裡河流交錯魚蝦豐沛,她每天打些魚蝦,要麼留著自己食用,要麼進城賣些錢給我換些素食。而我在家繡些花樣補貼家用。她不願意做男裝打扮,所以對外我們都是以姐妹相稱,其實我們和外人並沒有什麼接觸,而且那裡也挺偏僻,沒什麼人注意我們。”
許珈露出一絲黠笑,打趣說:“二人世界啊,日子過得挺滋潤的嘛。”
靈玉臉上又是一紅,“可是好景不長,對面的茅草屋住進一位窮書生,此人叫趙連勝,正是何存孝不知幾世的轉生。起初我們也沒在意,明朝尤重科舉,到快開考時,大批學子便會尋個偏僻的地方用心讀書,我們見多了不足為奇。這窮書生無錢,吃穿用度皆要自足,偏他自命清高,秉著‘君子遠庖廚’的信條,不屑於女子的活計,但他又要吃飯,只好求助於鄰里。這下麻煩又來了,我雖一眼看出他是何存孝的轉世,但因為毛順對他的作為,我始終有些愧疚,再加上他這世窮困落魄,我也頗為同情,便揹著毛順接濟了他幾回飯菜。三個月後,趙連勝要上京趕考,我本以為和他再無瓜葛,誰知他偏跑到我家當著毛順面把我接濟他的事說了,還說我和他兩情相悅,他功成名就後一定回來娶我。可想而知毛順有多生氣。我不想讓毛順再造殺孽拼命勸阻,她才忍下這口氣。”靈玉晃了下神,毛順的氣性可不是那麼容易消得,那時自己每晚都被她折騰地連連告饒,她才肯罷休。一想到她折騰自己的花樣,靈玉只覺得渾身如火燒一般滾燙,努力平復了下,又繼續說,“如果當時就搬走也許,唉,真是命裡註定,誰能想到一個窮秀才半年後中了探花衣錦還鄉,巴結他的世族鄉紳甚至於當地的官員連番來我們家替他求親。我是不勝其擾,本想勸毛順走掉算了,可是她竟然一口答應了親事,還積極張羅真得好似嫁妹一般,只是她看人的眼神冷得像刀子一樣。果然,迎娶的前一晚,她趁黑攝了個小倌,施了障眼法,將那小倌變化為我的模樣,第二天送上了花轎。然後又鼓動那小倌的父母去府衙告狀,說新科探花郎強取男童。小倌的父母也不問為什麼兒子會出現在趙家,一味指望能從趙家撈些錢,當即便去了。明時朝野間對男風皆很寬容,有好多窮苦無良的父母會將兒子當做小倌豢養,但是朝廷官員明目張膽地強娶這可絕對不許,影響極壞,趙探花因此被罷黜,逐出官場永不錄用。短短月餘,趙連勝就從人生的頂峰跌倒谷底,這樣的大起大落他那能受得住,沒一年便又魂歸地府。毛順也因為攝男童時顯了妖氣,引來了大批修真人士的追捕,我們為了避風頭,便躲入山林,從此隱居起來。”
這毛順太能吃醋了吧,你老婆長成這樣,是個喜歡女人的男人都得動心,你教訓一下就算了,非要把人整死幹嘛。許珈暗自吐舌,嘴上卻揶揄說,“靈玉姐一向喜靜,隱居的日子怕是,很歡樂吧。”
靈玉頗為不好意思,低眉淺笑,“山中一日世上千年。這樣的好日子只過了四百多年,好像一瞬間就到了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那時人們開始一切朝錢看,為了掙錢大片大片的山林被亂砍亂伐。本來我們隱居的地方在山林深處,基本上不會有人跡,但怎能敵得過人的貪心,再加上有了機械化,唉,真是千里鳥飛絕,萬里無獸鳴。我們倆只好重新下山。不得不說這幾十年的變化大大超出了以往幾千年的變化。我們極不適應,毛順她更是三天兩頭和人打架鬧事。直到一年後她在一家華商投資的公司裡找了份後勤打雜的工作,才逐漸安定下來。”靈玉一想起當時的情形,又甜蜜又心酸。那時男女關係不像現在這樣開放,可比起保守的古代真是天壤之別。一遇到莫名搭訕的男子毛順立即炸毛,自己怎麼那麼笨,就沒想到她是在吃醋?害的自己後來差點中了炎吉的計謀。自己自幼吃素,想想她為了自己吃得更好些,在這個完全陌生的社會辛苦工作受盡委屈,這不是愛還是什麼?自己當時怎麼就沒看清,真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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