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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還有剩下的百分之三十九,別太擔心。”鄒誠勸慰了一下祝婷和梁鶯啼。
害怕兩個女孩子繼續多愁善感,鄒誠對上面的警員問道:“你覺得這一次的案子是同一個犯人嗎?”
是同一個犯人嗎?
看似每個都是父母被殺害,孩子被帶走,但是每一次的作案手法卻不盡相同。
第一起案子,餓死?
雖然最後是被兇手殺死的,但是兇手強迫被害人絕食七天,這是想要餓死被害人嗎?
第二起案子,火燒?
第三起案子是什麼?
放在紙箱裡面,這是什麼意思?
警員站在臺上說道:“鄒探長,會不會是模仿殺人,每一次的作案手法都不同,而且第三起案件犯人報警了,前兩次可沒有。”
另一個警員說道:“會不會是同夥犯罪,他們不是一個人?”
這些警員說了自己的問題之後,鄒誠說道:“根據第三起案子的資料,上面的解刨報告表明,這一次的夫婦都是被同一種兇器刺傷,而且傷口深度相同。”
“證明是一個人所謂,如果是同夥犯罪的話,一定會分工殺人。”
鄒誠認為兇手只有一個人,如果是兩個人共同犯罪,那麼一定是一個兇手殺一個人。
這是一種儀式,一種投名狀,一種跑不了你,也跑不了我的感覺。
兩個人一起犯罪,一個人殺了兩個人,另一個人沒有殺人,那麼殺人的心裡會怎麼想?
他不會相信那個沒有殺人的人,所以這一次的案子,兇手只有一個人。
那麼下一個問題就是,這一次的作案兇手,和前兩次的兇手是一個人嗎?
是嗎?
鄒誠抽技能書的時候,抽了雜七雜八的很多技能,現在全部是動用上了,在腦海裡面思考。
最後鄒誠點頭說道:“兇手是一個人。”
“為什麼?”警員問道。
鄒誠站起來,走上臺說道:“三起案件,都帶著一個強烈的特點,就是虐待。”
“禁食,火刑,和裝在紙箱裡面說是垃圾,這都是有很鮮明的特徵的。”
“這是潛在特徵,更加明顯的特徵就是,都死了一對夫婦,都沒有了孩子的下落。”
“鄒探長,可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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