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部分(第2/4 頁)
屍體已經被警局的人帶走了。
可是殺人案發生在昨天夜裡吃飯的時候,也就是六七點左右,但是兇手是早上七點十分打電話報警的。
說明什麼?
說明兇手在殺人現場,呆了一個晚上,可能還睡了一覺?
這個分析,讓鄒誠心裡覺得怪怪的,兇手居然停留了一個晚上。
“屍體最後被發現的時候,不是在洗衣服和浴室。”一個警員說道。
鄒誠和周海濱都發現了,因為地上有拖動屍體的痕跡。
警員帶著鄒誠他們來到前面的院子門口,這裡還放著兩個很大的紙箱子。
“屍體被發現的時候,就放在箱子裡面。”警員說道。
屍體被發現的時候,被兇手放在了箱子裡面?
箱子放在這個位置,從房間外面路過的人,可能就會看到。
周海濱蹲在地上,看了看箱子說道:“應該就是從被害人家裡找到的箱子,很普通,沒有調查價值。”
箱子是沒有調查價值。
可是兇手為什麼要將屍體放在箱子裡面,還放在這樣的一個位置上?
他是為了讓更多的人看到嗎?
他一晚上都沒有離開案發現場,難道只是為了白天的時候,將屍體搬出來嗎?
他為什麼不晚上搬出來,是擔心看到的人太少,就被警察發現嗎?
這樣看的話,他在案發現場停留一個晚上,只是為了早上將屍體搬出來,讓更多的人看到。
或許對兇手來說,他只是將垃圾,扔在了箱子裡面,扔在了房間外面。
兇手報警的時候,說有垃圾讓警方收拾,他為什麼這麼恨這家的人。
仇殺?
鄒誠對警員說道:“調查一下這戶人家的人際關係,看看有沒有什麼仇家之類的。”
“我可以要求調查嗎?”周海濱問道。
“可以。”康劍說道。
雖然康劍可以不讓周海濱負責這個案子,但是周海濱作為偵探,而且是和這個案子,可能有所聯絡案子的負責偵探,他同樣有他自己的權利。
康劍不會去剝奪周海濱的權利,但是也不會放棄自己的權利,他都是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
“我需要知道調查結果。”周海濱說道,他同樣覺得有點像是仇殺。
只是他的線索更多,他還有兩個案子的線索,不過他不會主動告訴鄒誠。
在現場沒有更多的東西了,鄒誠問了一句監控,康劍說有發現。
這裡的監控是有的,他們有發現一個可疑的人,但是穿著什麼的都很嚴密,帽子口罩全副武裝的。
價值是有的,知道了是一個男人,身高一米七左右,年齡有些不好確定,現在預計在二十歲到四十歲之間。
以前的案子,和現在的案子,區別就在這裡,現在的案子,多多少少是可以發現一些端倪的。
周海濱從現場離開的時候,沒有回去東城區警局,他覺得東城區警局太不友好了。
不僅僅是康劍不友好,很多人都不友好。
那當然了,東城區的人都和鄒誠的關係好,周海濱在這裡當然是體會不到他們的友好了。
他回去了xc區警局,讓東城區警局有什麼訊息,就送過去。
這一點東城區警局倒是不會亂來,畢竟他們想要前兩起案子的資料,也需要xc區幫忙才行。
看到周海濱走了,鄒誠對康劍說道:“走,回去我們看看前兩起案件的資料。”
康劍對鄒誠說道:“看周海濱走的這麼著急,應該是結合前兩起案子有發現了,跑回去調查了。”
“跑得快,不一定就調查的對,不著急,回去再說。”鄒誠倒不是很著急。
康劍苦笑,在鄒誠這裡,自己永遠是皇上不急太監急,自己這心操的。
坐在車上,祝婷有些擔心的問道:“兇手這麼殘忍,他將孩子帶走的話,孩子會不會有危險?”
危險?
兇手殺人,捅了幾十刀,浴室洗衣房裡面全是血。
為了不讓祝婷看到,鄒誠都沒有讓祝婷進去,這樣兇殘的兇手,孩子落在他手裡,在鄒誠看來,可能是凶多吉少了。
只是這樣的話,現在鄒誠不想告訴祝婷,說道:“不要緊,回去我們快點破案,將孩子救出來。”
“嗯。”祝婷知道鄒誠在安慰自己,她的語氣沒有放鬆多少。
其實偵探很多時候是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