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部分(第2/4 頁)
紗過活的孤女,他們的屋舍(或說泥棚)彼此之間的距離只有幾尺——誰也不記得是誰先靠近誰的,伯德溫只記得他們第一次相互依偎的時候,噢,可憐的潘妮,她是那麼的瘦小,渾身都是骨頭,頭髮稀疏,但她的身體是那麼的熱,熱的就連嚴冬時分的篝火也無法與之媲美。
伯德溫走到書桌邊坐下,從抽屜中取出紙張、鵝毛筆、墨水,他隨身攜帶著信鳥,它會把他的信件帶回給他的妻子。
他將窗戶全部開啟,讓陽光照到信紙上面,用雲母石的鎮紙壓住略微有些捲曲的羊皮紙,他思考了一會該怎麼寫,才將鵝毛筆在墨水裡蘸了蘸。
伯德溫和他的妻子都是比奴隸稍好一點的平民,當然不會有牧師或法師來教導他們悉文識字,伯德溫還是因為他的驍勇敏銳獲得了雷霆堡的上一個主人青睞後,才有幸得到一個向他的書記官學習閱讀與書寫的機會——雷霆堡之前的領主是個心靈如同黃金一般的好人,雖然伯德溫在見到他的時候他就已經是個鬚髮皆白的老人了,但他依舊是那樣的威嚴、強悍、並且公正無私,他在雷霆堡堅守了六十年,對於獸人與高地諾曼而言,這位泰爾的老騎士比雷霆堡更為固若金湯,堅不可摧。
他有一個兒子,可惜的是其品行與思想恰與他的老父親背道而馳,他只願在王都肆意享樂,手腳軟得就像是下了水的麵條,老爵士將他的錢財與房產全都給了他的兒子,卻將他的軍隊與雷霆堡給了養子伯德溫,讓他從一個平民騎士一躍成為一個擁有領地與姓氏的貴族。
但伯德溫的妻子一直沒能學會看和寫,伯德溫曾經找來幾個沒落的貴族女性教她寫字讀書,但沒多久她就會把自己關在房間裡誰也不理睬,直到伯德溫讓那些女人離開為止——她到現在也只會寫自己的名字。
所以伯德溫只能用另一種方式給她寫信,他現在羊皮紙上畫了一個簡化的房車,又畫了一個帶著頭巾的小人,表示這是潘妮,然後又在小人的後面畫了幾個箱子,箱子裡堆滿發光的珠寶,又畫了幾件裙子,再畫了一個騎著馬的戰士,代表他自己,接著他估算了一下信鳥飛行所需的時間,畫上了幾十個的太陽與幾十個月亮,表示他將在多少個晝夜後回到王都,他畫了浴桶,表示自己回家就要洗澡,又畫了烤雞和麵包,表示還要吃飯,好讓潘妮有所準備。
最後他小心翼翼地畫了兩隻張開的手臂,一張圍繞著鬍鬚的嘴,“一個擁抱和一個吻。”他竊笑道,潘妮在第一次看到這個的時候完全不懂,還是他身體力行地詮釋了這個圖形的含義後她才明白過來——那次他們有了一個難以忘懷的熱烈的夜晚。
小扈從的回應可謂異常快速——那些來參加婚宴的商人們甚至還沒能離開城堡,伯德溫剛寫完信,將貝殼的粉末灑在上面吸去多餘的墨水,商人們就恭恭敬敬地等候在外面的房間裡了。
為了妻子的珠寶與衣服,伯德溫箱子裡的金幣少了近三分之一,但這沒什麼好惋惜的,白塔的金匠與裁縫秉承著精靈的喜好與傳統,出自於他們之手的珠寶與服飾精緻華貴之程度除了南方的埃雅旁人難以企及,與高地諾曼的粗獷風格完全不同。伯德溫希望它們能夠幫助到他的妻子——他有所耳聞,潘妮因為她卑微的的出身、乏味的談吐、貧瘠的學識以及平凡無奇的相貌在王都的貴婦圈中長期處於一個透明人的位置——這還是在伯德溫深獲國王寵愛信任的前提下。
潘妮也曾經提過是否可以和伯德溫一起常駐雷霆堡,伯德溫考慮再三後還是拒絕了,他在雷霆堡是和自己的騎士與士兵們住在一起的,飲食粗糙,衣著簡陋,他覺得作為一個女性,應該生活在她的父兄丈夫所能給予的最好的環境裡,而不是跟著他們一起陷入到無謂的危險與辛勞中去。
在送走商人後,伯德溫猶豫了一會,從信筒中抽出羊皮紙,在信的末尾寫上:“敬吾愛。”他知道潘妮看不懂,但沒關係。
第七十六章 愚蠢
此時此刻,的小扈從對所抱持的愛情幾乎和他的主人與女主人之間的一樣多,他給梅蜜準備了一匹棕紅白色的摩爾馬,歲不到,母馬,這**不適合用在戰鬥裡,卻很適合負重與長途跋涉,還為她預備了一頭健壯的馱騾,用來承載她的行李。
梅蜜的同伴對她的離去頗感不解,一些人甚至還會在暗地裡嘲笑她——高地諾曼的王都當然不能不說是個好,但相比起四季分明,平靜安詳又富饒繁盛的來,它便明顯地遜色了——不管怎麼說,她們從吟遊詩人和伯德溫的騎士扈從那兒知道,比起寶石與皮毛,高地諾曼的王都更為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它漫長無趣的寒冬與同寒冬一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