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部分(第4/4 頁)
cdma可以與gsm一爭高下,尤其是在美國市場!美國地大物博,gsm基站網路覆蓋範圍小,不大適用,而cdma的基站卻能大面積覆蓋,如果我們推出cdma網路,一定會有很多電信公司的支援!從網路建設成本上對比,cdma佔優;從通話聲音效果上看,同樣也是cdma佔優!!”
李則天笑著點點頭,雅各布斯教授所說也正是他執意要發展cdma的原因!
cdma在美國比gsm更加合適,而且cdma的寬頻要比gsm大,有利於手機上網。
“既然如此,我會通知sprint公司立即建設cdma網路,至於其他電信公司,則需要你們自己去談!”李則天說道,“另外,蘋果公司那邊,我稍後會去看看他們的手機開發進度到了哪裡。總之,我會讓蘋果公司開發cdma手機,以便推廣cdma網路。”
“mrli,有您幫助,cdma網路很快就很普及開來!!!”雅各布斯教授忍不住激動的說道。
李則天微微一笑:“沒什麼,這本就是高通公司的大老闆!對了,我這次來,想要交給你們一個重大的任務!”
“不管是什麼任務,我們保證做的漂漂亮亮!”雅各布斯教授一口應道。
李則天笑道:“好任務,對高通公司日後的發展有益!”
頓了頓,李則天接著說道:“我想要讓高通公司研發wifi。”
李則天隱約記得前世的wifi專利是澳大利亞某研究機構發明的,並於1996年在美國申請了無線網技術專利。現在是1993年,以高通公司強大的研發能力,從中截胡,應該還來得及!
雅各布斯教授聞言,愣了愣,“mrli,wifi是什麼?”
李則天愣了一下,想到現在還沒有這個詞,雅各布斯教授自然是不知道的。
於是,李則天解釋道:“也就是一種無線區域網的技術,我把它簡稱為wifi。我想把wifi用在膝上型電腦上。這樣一來,膝上型電腦就不需要網線,只要連線wifi就能上網了!或許,你可以參考一下wifi使用公共頻段……”
雅各布斯教授聞言,微微一驚,mrli居然能想出這種奇思妙想,利用無線技術讓膝上型電腦解放了網線,簡直太妙了!這樣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