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2/4 頁)
港幣。
一轉眼,一萬港幣,十去其三,但是李則天一點也不心疼,如果有錢,他願意買更貴的!現在才8月3號,李則天非常自信,他在哈佛大學開學之前可以賺夠自己的學雜費!
傍晚,夕陽西下,金色的餘暉照耀在李則天的身上,如同披上了一件金紗。
母親蕭芷璇比李則天早回來一步,此刻正在廚房準備晚餐。
李則天一進門,蕭芷璇就注意到了他的手上拎著一個袋子。
“買東西了?”
“是的,媽。給你買了雙鞋!”
李則天說著,將裝鞋的盒子取了出來,然後擺在桌子上。
蕭芷璇看到包裝盒上的英文,不由一驚!
“salvatore…ferragamo,菲拉格慕!你怎麼買這麼貴的鞋子!!!”
菲拉格慕被譽為是義大利的女鞋王國,風格華貴典雅,實用性和款式並重,以傳統手工設計和款式新穎譽滿全球。每個女人都向往自己有一雙漂亮的高跟鞋,蕭芷璇雖然沒有買過這種鞋子,但她顯然對菲拉格慕品牌有所瞭解!
李則天將手裡頭的合同遞給她,一邊說:“這是我與寶麗金唱片公司簽署的合同,我寫了一首歌賣給他們,賺了一萬港幣,同時還有詞曲版稅。以往都是你們給我買東西,我現在賺錢了,當然要給你們買禮物!你的禮物是這雙菲拉格慕高跟鞋,爸的禮物是一支派克鋼筆。”
“可是,沒必要買這麼貴的啊!”蕭芷璇搖搖頭,有點心疼錢。
“你們辛辛苦苦將我養大,這點錢算得了什麼!!!我以後還會給你們買更好的東西,讓你們住大房子,開好車,有僕人伺候!”李則天的腦海中有著原先身體主人的記憶,當記憶與他融合,他們兩人根本不分彼此了,蕭芷璇和李承志就是他的親父母。李則天的話真情流露,沒有絲毫虛假。
蕭芷璇聞言,眼眶微紅,溼潤,心裡感動不已。
她小心翼翼的將鞋子放進了櫃子裡,珍藏好,這是兒子的禮物,一定要在重要的時候才穿。
“兒子,你休息,我去做飯。”
“我來幫你洗菜!”
……
李承志今晚加班,晚上9點鐘才回來。
“吃晚飯了嗎?”蕭芷璇一邊問,一邊幫丈夫脫掉西裝。
“在公司吃了。”李承志回答道,換上了一雙拖鞋。
“你怎麼了?工作不順心?”蕭芷璇問道。
“沒什麼……”
李承志搖搖頭,走進大廳,一屁股坐在沙發上。
“還沒什麼,你看你,心情不快全都寫在臉上了。說吧,到底怎麼了?”蕭芷璇微蹙眉頭,問道。
李承志微微一嘆,說道:“你知道的,我們是大陸人,來香港只有一年多,受人排擠很是正常。我們報社打算開通偵探小說專欄,吸引更多人來購買報紙。這事一開始是我負責的,為此,我花費了很多時間仔細研究了香港比較出色的偵探小說作家的資料,以便說服這些偵探小說作家和我們報社簽約!可是沒想到,今天下午,領導突然說要換人,由公司另一個人負責此事!”
“為什麼突然間換人啊?”
“因為這人跟好幾名非常出色的偵探小說作家比較熟……”
“那你之前所做的努力不都白費了嗎?!”蕭芷璇皺眉道。
李承志無奈的點點頭。
房間裡,李則天將他們的談話聽得一清二楚,心裡也為父親抱不平。
父親受辱,做兒子的也感同身受。
“我該為父親做些什麼?寫部偵探小說?”
李則天不由沉思起來,他看的小說並不多,因為喜歡邏輯性很強的數學,且本身天賦出眾,所以他恰巧非常愛看偵探小說。亞瑟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全集》自不必說了,還有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無人生還》《東方快車謀殺案》,東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獻身》《白夜行》,埃勒裡奎因的《x的悲劇》等等。
李則天覺得,如果要讓自己完全一字不漏的照搬原先的小說,他肯定記不住。但如果仿照著寫,大概也能寫出一部不錯的偵探小說。或許還能在原作上進行一定的創新,使作品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絃!
李家是個書香門第,爺爺是個愛國文人,父親李承志是個編輯,早年從事文學作品翻譯,耳濡目染之下,這一世的李則天的寫作水平也差不到哪兒去。再加上前世今生記憶的融合,其寫作能力自然是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