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桂王造反(第1/2 頁)
宋應星的回來讓朱由檢大為歡喜,朱由檢更是直接給大明工部下撥了三百萬兩白銀,將從謀逆的東林人府邸抄沒的銀兩全部給了工部。
皇帝陛下如此大手筆的給工部下撥銀子,在百官看來這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而且工部按照皇帝朱由檢的旨意,很快開始在南京城外建設軍工廠,其中火藥和火炮,還有火槍,彈藥廠是最重要的四個工廠。
在開始大面修建工廠的同時,朱由檢也開始著手一系列新政的改革,眼下乘著東林勢力被大大削弱,朱由檢的很多新政都要準備在明年執行。
其中就有鼓勵商賈的法令,朱由檢鼓勵商人行商,並且制定了商業行商令,這個行商令的好處就是隻要商人得到這個行商令,就可以在一個領域行商,並且明確了賦稅,避免了各地官吏無辜收取賦稅。
這個行商令其實就是一個商品牌照,行商令分為很多種,也就是明確規定了商人行商的範圍。
朱由檢需要對商人進行嚴格的管理,對他們涉足的領域也要有嚴格的要求,目的就是保證國家的資源能夠分配到最需要的地方,就拿現在的生鐵來說,就是非常重要的資源,首先供應的就是明軍。
朱由檢的行商令可以對商業行為進行詳細的管理,商人可以向官府申請行商令,行商令上面明確標準了這個商人經營的商品和行商的範圍。
比如一個商人是買賣糧食的,那麼他的行商令上面經營的專案裡面就會標明糧食,其實行商令就是一個營業執照,根據買賣的商品不同,收取對應的費用。
針對不同的領域,行商令需要稽核的等級也是不同的,如果一個普通百姓就是想要在路邊賣茶葉蛋,那稽核會非常容易,到了官府繳納五文錢,然後備份一下身份就可以得到行商令。
如果一個人想要買賣海鹽,那麼他的行商令的審批可能就要嚴格很多,還有錢莊之類的,也需要嚴格的審批,甚至需要到南京來審批,地方官府都無權批准,而且還要繳納押金。
朱由檢制定行商令的目的就是為了明確將商業區分開來,這個時代對於商業的准入門檻非常低,尤其是一些非常重要的行業,錢莊、海商、礦產、鹽鐵、工坊等,只要你有錢,就可以隨便開設,根本就不需要任何手續,也沒有監管。
監管不到位,不僅會產生危機,比如一個錢莊老闆帶著錢跑了,讓存錢的百姓遭受重大損失。
或者是錢莊老闆將錢挪作它用,最後虧損了無法償還,這些都需要監管。
在後世如果進入銀行業,是根本不允許從事其它行業的,這就是監管的必要,畢竟銀行已經掌握了大量的資源。
如果讓開銀行的還可以搞房地產,那根本就不敢想象會是什麼結果,所以法律規定銀行業是絕對不允許搞房地產的,他們只能給房地產商提供貸款,但是現在大明就是如此。
行商令是對商業行為進行監管,只有監管到位了,才會從商業上面獲取大量的稅收。
朱由檢的行商令只是規範商業行為的第一步,一些普通的行商令在地方官府就可以申請,而且任何地方官府都可以申請,無論是你是哪裡的人,但是一些重要的行當,就需要到指定的地方申請。
其中涉及到巨大利潤的行業,就需要到南京才可以申請,而且都需要繳納押金,不然是不允許經營的。
除了行商令,朱由檢還對土地政策進行了大規模的改革,這個改革不是重新分配土地,而是對土地進行徵稅。
這個時代有一個非常奇怪的現象,那就是自耕農需要繳稅,但是很多權貴和特權人不需要繳稅,往往這些人手中掌握的土地還是最多的。
於是朱由檢直接一刀切,只要是大明治下的田地,按照水田旱田,還有雜地進行區分,然後按照每畝交稅,這個法令沒有特權。
之前大明有很多特權階層,其中藩王就是其中之一,這些藩王不僅佔據了封地大量的土地,而且還貪婪地兼併普通百姓的土地,他們不需要納稅,還要地方稅收補充他們的財富。
還有之前入仕為官的官員,一些官員致仕之後,或者是立功了,都會得到賞功田,這些田地也不需要納稅,而且大明有很多這樣的田地。
還有一些有權勢的地主也逃避徵稅,於是讓大明自耕農憑藉少量的土地養活龐大的國家。
朱由檢的這個徵稅的政令不僅涵蓋了所有的土地,而且還對徵稅的數目有著明確的規定,基本原則就是土地越多,徵稅的賦稅越多。
規定超過一百畝的就會徵收兩成的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