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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發作,旁邊的縣丞勸道:“大人,先審案吧。”圍觀群眾太多,作為一方父母,縣令需得在百姓面前做好榜樣。於是縣令沉住氣,問道:“你叫什麼名字?是哪裡人?”成四方道:“我叫成四方,後望寨人。”
眾人聽了一怔,成四方這個名字倒沒什麼特別,後望寨這個地名卻還是第一次聽說,縣令問道:“後望寨?那是什麼地方?屬於哪個州郡?”成四方淡淡一笑:“山野小寨,已與世隔絕一百餘年了。”縣令將驚堂木一拍,“啪”的一聲驚響:“胡說八道!大漢上下軍民,所住何處,所做何事,均記錄在冊,你分明是在當堂撒謊!”
成四方道:“我沒有撒謊,可能是縣令大人你記錯了吧?”縣令冷笑一聲:“我會記錯?那我便讓你心服口服。”轉頭對縣丞道:“取卷宗來。”縣丞退下,過了一陣,取來了好幾卷卷宗,放在公案上。
縣令指著卷宗,道:“這些是大漢所有人口、地點之記錄,今日我便花些時間,找找你所說的後望寨,免得你說我冤枉了你。”說罷,便與縣丞一起翻看起來,為見公平,也讓成四方一起翻看。
數量如此龐大的卷宗,單憑三人,要將之看完,非花不少時間不可,三個人從早晨一直看到傍晚,才將卷宗看完,結果令成四方大吃一驚,卷宗上真的沒有後望寨的記錄。不過後望寨也與世隔絕一百餘年,沒有記錄也是自然,成四方很快就明白了這一點,只閉上眼睛,仰天長嘆了一聲。
縣令冷冷笑道:“哼哼,如何,沒有記載吧?我也讓你一起來查閱卷宗了,莫說我冤枉了你。”成四方無言,只跪在堂上。
“啪!”
驚堂木又是一拍,縣令喝道:“成四方!你一介商人,本本分分做買賣便罷,為何先是傷人,後是殺人,又在公堂之上謊報來歷?你到底是誰?”
成四方知道說什麼也沒用了,但縣令既問,自己也答:“成四方是我從後望寨出來後改得名字,我原名汪財。”縣令又道:“你既謊報地點,也能謊報姓名,我問你,是誰將你登記入卷的?”成四方一怔:“登記入卷?什麼登記入卷?”
大漢人口普查之時,要將所有的人都錄入卷宗,規定凡政府控制的戶口都必須按姓名、年齡、籍貫、身份、相貌、財富情況等專案一一載入戶籍以便管理,被正式編入政府戶籍的平民百姓,稱為〃編戶齊民〃。
每一個被編入戶籍的人,都有自己的木犢,木犢上寫明瞭自己的身份、來自何處,若是沒有登記,便是失籍之人,官府但凡遇到失籍之人,最簡單的做法便是錄入卷宗。若是失籍之人犯了王法,那便嚴重了,由於沒有戶籍,無論是大官府還是小官府,都可隨意處置,就算是殺了埋了,都不用上報,反正是沒有戶籍的人,死了誰也不知道。成四方在後望寨住了一輩子,後望寨又與外界斷絕聯絡一百餘年,大漢怎麼可能會有成四方的記錄?
縣令聽成四方如此一問,心中認定他是一個失籍之人,問道:“你的木犢呢?”成四方又是一怔:“木犢?”縣令呵呵一笑:“無籍無木犢,你也敢做買賣?真是好大的膽子!你分明是想偷逃賦稅,罪加一等!”
漢朝時,商人地位卑微,民分四級,士農工商,商人是最低等的人。其中工、商在稽查人口時,要與士農分開錄入,賦稅、待遇都與士農相差甚遠。一個人想要經商,非得經過批准,要得到批准,非得有戶籍不可。許多小商販均不是商人,而是農戶,將自己種的莊稼拿到集市上去售賣,無需得到批准;而織蓆販履、有一門手藝的人分為“工”種,將自己的手藝拿出來賣,也無需得到批准。只有商人,要做買賣必須得到各縣各衙的批准,否則便是走私,一旦查獲,便是死罪。
現在的成四方即是一個失籍的人,有偷逃賦稅的嫌疑,更是一個沒有經過批准的商人,所做的一切買賣,均是走私,在縣令的問話下,成四方又一問三不知,縣令哪裡還會跟成四方客氣?大喝道:“好你個膽大包天的刁民,沒有經過官府的批准,便私自行商,你還有什麼要辯解的?”
成四方哪裡知道在外面來做生意,竟然有這麼多的規矩?縣令的問話,成四方一句也答不上來。縣令見成四方不答,冷笑一聲:“來人呀,將這個刁民押入大牢!先關他的三五日,待我上報之後,再行處決。”
縣令這句話,只不過是例行公事而已,在縣令的心中,成四方已經是一個死人了,所以直接說“再行處決”。
眾衙役領命,將成四方活生生拖出了公堂,押入大牢。群眾見狀,紛紛叫好,只道天下少了一個奸商。說來好笑,人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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