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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們的感情離結婚還有一段距離……”於開衡委婉地拒絕。
“你的意思就是不想負責嘍?”易國賢眯起怒眸,狠厲道:“一句話,到底願不願意跟曉芃結婚?”
“我……願意。”他艱澀地說出那三個字。
“為了證明你是真心誠意想跟我們曉芃結婚,還是籤個什麼女婿條款的,保障我們易家的權益。”易國賢說道。
開玩笑,這小子的身價可是鑽石級的,這麼優質的女婿要是被其他女生給搶走,曉芃可就虧大了。
反正兩人都已經生米煮成熟飯,熱戀同居在一起了,只差一張婚書,教他負起責任也是合情合理的。
廳堂裡,幾個大人開始擬起條文,七嘴八舌地吵成一團,完全無視於小倆口的存在……
第3章(2)
二十分鐘後。
雷射印表機的出紙匣吐出一張紙來。
易國賢請念高中的侄兒把大夥兒對女婿應盡的義務,白紙黑字,擬成條約,遞到於開衡的面前。
“人家都說我是個理性又開明的好里長,所以不要說我們強人所難、不尊重你,上面的條文要是有哪裡不同意的,儘管提出來,我們可以好好商量。”
易國賢雙手放在大腿的兩側,目光炯炯地盯著“準女婿”。
於開衡接過所謂的“女婿條款”,迅速地瀏覽過一遍。
這紙合約的嚴苛程度直逼馬關條約,已經不是割地賠款,簡直是喪“權”辱“國”——喪失自由的“權”利,有辱男性王“國”的權益(包括放棄政黨意識、偽兩性平等……)。
“第一、本人於開衡願意娶易曉芃為妻,並擇良期到易家提親,大小聘禮以女方家鄉習俗為主,不得異議……”於開衡皺眉念出第一項條文。
“你跟我們家曉芃可是天作良緣,富貴幸福,五世其昌的好姻緣,以我們家曉芃這種旺夫旺子的好命格,不娶她,你要娶誰?”三叔公略顯激動地扯大嗓門。
曉芃無奈地被晾在一旁,連發言的權利都沒有,彷佛他們商討的婚事與她一點關係都沒有。
於開衡看著八十幾歲的老人家喊得臉紅脖子粗,擔心要是從嘴巴里吐出個“不”字,會不會害得他老人家心臟病發或爆血管?
“我……沒有異議。”於開衡咬牙說道。
三叔公笑逐顏開,窩到一邊研究黃曆,準備替小倆口挑個好日子。
“第二,本人於開衡與易曉芃結婚後,願意將第二個子女跟從母姓……”於開衡挑眉念出其他的條文。
易國賢解釋道:“人家說女婿就是半子,你跟曉芃結婚後,也算是我的半個兒子,現在我們家就只有曉芃一個女兒而已,要一個小外孫來跟從我們家的姓,應該不算過分吧?”
“伯父說得是。”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啊!
於開衡抖著僵笑的嘴角,沒想到他們“逼婚”完還想“催生”,真的太超過了!
曉芃沒想到老爸竟然把如意算盤也打在“未來小孩”身上。
“第三,婚後為求一家和諧,大事由於開衡決定,小事由易曉芃作主……”
易母也不忘把馴夫妙招擬在合約上,替女兒爭取福利。
截至目前為止,這是於開衡看到最人性化的部分了。
易母頓了頓,把未竟的話說完。“……至於如何區分家中大小事,一切交由曉芃決定。”
於開衡沉默了。
“西方有句俗諺說:丈夫是頭,妻子是脖子,頭要是沒有脖子也不能轉動,所以當丈夫的雖然是一家的領袖,但也不能忽略妻子的重要性,妻子才是一家的管理者。”易母曉以大義。
接下來的十分鐘裡,易家的長輩又叨叨絮絮了七、八項條文,不外乎是當丈夫的要把妻子的幸福視為一生志業,將愛妻顧家視為責任,偶爾也得盡一下“半子”的義務等等。
於開衡擔任管理顧問這麼多年來,還沒見過這麼不合理的條約,說好聽一點叫女婿條款,難聽一點就是“賣身契”。
如果他還有一點理智和男性尊嚴,就該拒絕這張合約,但四周圍攏而至的龐大壓力,以及曉芃無奈又無助的神色,逼得他只好拿起筆,簽下名,捺下手印。
沒辦法,送佛送上西,幫人幫到底!
為了拯救全能助理的單身生活,他這個當老闆的只好委屈一下了,只是這趟南部之行根本是撞了車子又失“身”啊!
三合院內的大廣場上,幾口臨時搭建的爐具上炊煙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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