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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限,手快有手慢無啊……
不過,這些資本運作,如果都用風行集團自身來進行操作的話,一方面有點本末倒置,畢竟風行是企業,公司的核心還是業務經營層面,而不是資本運作;
另一方面,也有樹大招風的嫌疑。
最好的方式,還是設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來操作。
不過,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的設立,在現階段的政策層面,還是有著不大不小的問題……
產業投資基金本質上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一種,但現階段在我國,產業投資基金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相比較,還是具有較強的政府主導性,只向特定機構投資者以私募方式籌集資金,主要對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的集合投資方式。
而特定機構投資者,則是包括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要資金來源的企事業單位,國家控股的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以及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等。
尤其是傳媒文化領域,本來就是相對監管比較嚴的產業,對於這一領域的資本准入,更是有著諸多的限制。
要到了2010年,九部委聯合下發《關於金融支援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鼓勵多元資金支援文化產業發展,引導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參與文化產業投資基金;
以及2012年6月,文化部出臺《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的實施意見》,鼓勵民間資本以投資基金形式進入文化產業領域。
這兩個政策性檔案釋出之後,民營資本才開始大規模進入文化產業基金這一領域。
當然,對於現在的林風而言,已經有足夠的聲望、背景、資源和來提前試水,只是需要與有關主管部門進行溝通,同時,拉上一些具有國資背景的“合夥人”而已。
而在這一大背景下,設立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基金後,林風甚至有一定的機會,投資一些原本無法投資的專案,比如涉及傳統文化企業改制的專案。
林風將希望設立文化產業基金的想法,透過一些渠道向高層表達之後,果然引起了有關方面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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