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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他深刻體會到,美國的證券市場的成熟,以及各種收購反收購策略的豐富多樣,包括資本層面、媒體、公關、遊說、訴訟等諸多手段,也讓他大開眼界。
實際上這一系列的操作,大部分都是風行的財務顧問高盛公司,和法律顧問、公關公司等專業機構來進行策劃和實際運作,風行自身的管理和併購團隊,更多的是配合和學習。
當然,大主意還是林風拿。
他只有一個要求,那就是要拿下亞馬遜的控股權!
至少是超過51%的控股權!
美國證券市場有一點比較好,就是對於強制要約收購沒有規範,並不像英國、香港乃至國內,超過30%持股就需要進行強制要約收購。
林風一開始制定的策略,就不是全盤收購亞馬遜,將風行與亞馬遜合併。
事實上,兩家公司業務、企業文化、管理方式差異都非常大,如果合併,整合難度不亞於重新創立一家新公司!
林風的真實意圖,是取得亞馬遜的控股權!
只要獲得超過51%的絕對控股,風行就可以對外宣稱,收購亞馬遜成功,並將亞馬遜變為風行集團旗下的控股子公司。
這樣,林風和風行就可以享受到未來十年,亞馬遜市值飛昇所帶來的收益,同時作為控股股東,也能在全球電商市場、雲端計算技術等方面分享亞馬遜的成果。
而只要不進行公司合併,繼續保持亞馬遜的獨立運營,也就能堵上很多美國方面,對於林風比較敏感的中國身份的忌憚和指責。也便於奧觀海發揮影響力,來促使監管機構批准這一收購案。
根據現行美國聯邦法律,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享有自由裁量權來審查境外併購方將取得美國企業“控制權”的交易或境外併購方投資美國基礎設施、技術或能源資產的交易。
而cfius是一個由美國財政部長擔任主席的跨部門政府組織,美國總統有權接受或拒絕其提出的建議。
所以,即將接任總統的奧觀海的傾向性,暗示和默許態度是極為關鍵的一環!
時間來到12月底,亞馬遜收購案的態勢就比較明顯了。
12月18日,亞馬遜召開董事會,修改了毒丸計劃,規定只有在常規性的年度董事會上被選出的董事才有權終止毒丸計劃。為了加強防禦,亞馬遜董事會還透過了一項“金色降落傘”計劃,規定一旦在3年之內由於公司所有權變動而導致管理層解職,公司將支付豐厚解職費。
12月19日,風行再次提高收購出價,新的報價為1股風行股票+46美元。相當於77。3美元/股的價格,收購亞馬遜流通在外的普通股。
12月20日,亞馬遜董事會決定,如果收購方換購了公司50%以上的股權,那麼毒丸計劃將自動終止,否則保留毒丸計劃,以防止風行所謂drop and sweep(退出…掃蕩)策略(指收購方突然放棄收購,但在幾個小時之內就從套利者手中買斷股票)。
12月23日,法院作出判決,凍結了亞馬遜的毒丸計劃和金色降落傘計劃,並規定亞馬遜的董事會將承擔“露華濃”責任(源自1986年露華濃的案例。當時露華濃的董事花為了阻止惡意收購,決定將公司出售給從事槓桿回購的frostman公司,並給予該公司鎖位期權。在這之後法律規定,當一家公司面臨出售時必須首要考慮股東利益。這就迫使公司管理層在決定出售公司時或有收購競標者時有義務將公司拍賣。)。
也就是說,亞馬遜很難再做出利用槓桿回購和出售資產給第三方。
而這時,風行集團持有的股份比例已經上升至42%,距離收購成功的51%不遠了……
………………
林風再一次約貝索斯密談。
“jeff,風行達到51%持股之後,將不會繼續謀求更多的股份,也就是說,風行不會透過增發股票的方式,再收購這些增發的股票直到完成90%的控制權,然後再用short form merger把其他的股東cash out。”林風的話,令臉色難看的貝索斯有些驚訝的看著他。
這個一向以強勢而著稱的網際網路大佬,這一個多月來不太好過。
他沒有想到,林風一個新進才冒起的年輕巨頭,在美國各方面的的影響力竟然不輸於他!
無論金融機構、監管機構乃至法院都沒有偏向亞馬遜……,林風在這次收購中所動用的資源和人脈都令人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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