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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要是能發生什麼事,那我也很崇拜我自己。”江時琪嗤道。
新加坡那個地方,同業們總是來來去去的,而且她的一堆死黨老是去那裡開會,直至目前為止,孤家寡人的還不是照樣孤家寡人,別說豔遇了,連問路搭訕的都沒有。
“那個地方沒搞頭的啦,浪漫這種情節要發生,至少也要在巴黎、米蘭這樣的地方好不好。倒是阿近,這趟去日本可別惹麻煩,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我們放狗咬人呢!”江時琪對江昨近扮了個鬼臉。
“什麼放狗咬人,誰是狗啊?”江昨近抗議著。
果然,溫文儒雅的老二江明學的存在是必要之善啊!
新加坡,一個商業人士必到之處,舉凡開會、受訓,幾乎什麼都有,總之,如果搞商業的話,這一生就一定有個什麼鳥理由,讓自己來這一趟。
江時琪來到新加坡已經是第二天了,不開會的時間,她真的是沒事可做,就像現在她已經無聊到想在這城市裡吐口香糖。
她看了一下表。等會兒兩點有個研討會,怎麼時間過得這麼慢?這城市到底怎麼搞的,讓人感覺度日如年的,真是無聊。
“哈!哈……是啊,我也這麼想。”一陣清脆的女聲吸引了江時琪的注意。
這個宛若銀鈴的笑聲,她不可能聽錯的,即使事隔多年。
果然,當她一抬頭,就看到她的大學同學林楓。
說起林楓,想當年在大學裡,她們兩個人就是學生會里有名的死對頭。
會注意到這個漂亮女子,並不是因為她的外表,而是林楓那特有的笑聲,江時琪最受不了她的笑聲,只要一聽到就全身發麻。
既然是死對頭,想當然耳,林楓也有無法與江時琪共存的理由,江時琪那不按牌理、毫無道理的做事方式,讓林楓只要看到是她參與的案子,一律閃到吐魯番去,能有多遠閃多遠。
江時琪看著林楓和身旁的男人一路談笑風生,絲毫未發現她走了過去,心裡不由自主的掙扎起來。
最後,多事的老天爺還是不放過她,突然,在江時琪附近的侍者,不知怎麼的手晃了兩下,眼看一缸雞尾酒就要淋在林楓的身上,她毫無選擇餘地的迅捷出手,推開了林楓。
“啊!”
砰!現場雜音四起,一片零亂,被推倒在地的林楓回頭找著禍首,突然她眼睛瞪得好大。
“是你,超級無敵大混手!”林楓大叫出聲。
江時琪氣死了,林楓竟然不感念她的救命之恩,還在大庭廣眾下叫出她那不雅混號,不過,她也不是省油的燈,林楓的綽號也沒多好聽。
“對、對、對,可怕嚇人銀鈴女!”
“啊!你……”林楓指著江時琪的手直髮抖。
“嗯……兩位的相逢很令人感動,但是,可不可以麻煩這位大混手小姐,先從我身上離開。”
誰?不要命的竟然這樣叫她!江時琪不悅的找著聲音來源,最後才發現聲音竟然是發自她的身下。
該怎麼說呢,她現在正趴在地上,全身溼答答,不,精準的說,她是趴在某人的身上,全身溼答答。
“啊,志源,你沒事吧?”已經起身的林楓,來到已經灑了一地的雞尾酒中。“喂!江時琪,你知不知道你正壓著誰?快爬起來,這樣很難看!”她怒喝著。
“還能是誰?皇帝啊!”江時琪沒好氣的應著。“對不起,我沒打算輕薄你。”說罷,她雙手撐在那個被喚做志源的男人身上,然後爬了起來。
“好歹我也替你擋了一缸酒,你讓我噹噹墊子,也算報答我了。”江時琪對著他說。
男人很不優雅的站了起來,從被擺平的地上爬起來,誰能有多優雅呢?他看著一身是酒的江時琪。
“志源,你沒事吧?”林楓關心的問。
這件意外唯一會有事的,恐怕是那個侍者,和沒人感激的救命恩人江時琪了。
“披上吧。”男人把西裝外套脫下,體貼地披在江時琪的身上。
“不用啦!區區小酒,不會感冒的啦!”江時琪擺擺手。
“還是披上比較好。”男人堅持。
“志源,我們快走吧,要遲到了。”林楓勾起男人的手,就往前走去,在經過江時琪的身邊時,補上一句,“遇到你就沒好事。”
這下子,江時琪深深體會“好心被雷親”的感覺了。
“喂!衣服還你啦!你別以為我會幫你送洗喔。”江時琪對著男人的背影喊著,看著這一雙璧人,再看看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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