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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光點了點頭道:“是的,這檔節目是臺長親自拍板決定的,目的是想要選出同時擁有創作才華和好嗓音,甚至好形象的絕對偶像!”
孟超略帶反駁道:“我簡單總結一下,最終想要選的就是華夏好聲音加華夏好音樂再加絕佳好形象,三者齊全的歌手吧?”
洪光看到孟超非常有趣的總結,也不免同意道:“也可以照你這麼說。”
於是孟超反問道:“那麼洪導,我想問您一句,這樣的歌手能夠有幾個?我們就說當前的歌壇,好形象再加好聲音的歌手自然還是有的,但是好形象說白了也就是帥氣美女,有幾個帥哥美女是有才華的,人家靠臉就可以吃飯了好嗎?寫歌是很枯燥的事情,真正偶像與實力並存的歌壇巨星,誰還會忍受這樣的枯燥放著演唱會不開,唱片不出,影視劇不演,而吃力不討好地跑去寫歌?”
孟超的話讓洪光茅塞頓開,而同時又笑道:“老實說,三者兼得的天才還是有的,就比如孟兄弟你了,不過你說的對,這樣的天才畢竟只能是少數,看來我們的路子走偏了啊!”
孟超擺了擺手道:“其實也不算走偏,洪導演說得對,這樣的人物是比較稀少,所以我敢肯定評委也是站在這樣的立場去想,害怕標準太苛刻的話,留到最後的都是會創作但是不會唱的,或者是兩者都會,但是長相對不住觀眾的,這都不是青創賽想要選出的人,對吧?所以十位評委老師都有這樣的默契,他們既留下了會唱歌的,也留下了會創作的,就是害怕過於嚴苛的話,節目錄到決賽的話,就沒法看了!”
洪光可以想象孟超說的情況,如果錄到最後十強賽的時候,剩下幾個唱作俱佳而且形象好的,但是其他的卻剩下了只有好歌,長相寒磣並且嗓音嚇人的歌手,那麼總決賽還有個毛的看頭啊?
決賽的歌手最終實力如果是存在不對等的話,觀眾看著也沒勁,這是肯定的!
這時洪光也不免不恥下問道:“那麼按照孟兄弟的想法,是不是找人給那些會唱歌形象佳的歌手寫幾首原創歌曲,或者臨時幫那些會創作但是不會唱歌的歌手緊急訓練一下,甚至乾脆就讓他們兩兩結合,一個退出比賽合體成就另外一個?”
第三十章 曉之以利,動之以名!
央視雖說是一個全國最大的電視臺,但是同時也是公認的作風比較保守的電視臺之一!
所以此時孟超也不得不承認在作風保守出名的央視裡,有洪光這樣腦洞大開的導演還真的是非常難得。
不過洪光的想法卻並不被孟超採納,反而孟超拿出了自己的方案:“洪導你有沒有想過乾脆就引進唱片公司先來簽約歌手,然後讓唱片公司去對他們進行包裝,並且包裝歌手這方面他們應該會比電視臺更加熟手吧?”
當下的電視臺雖然是國營企業,但是絕大多數電視臺的名下卻還沒有厲害到開設唱片公司的程度,就算是有發展唱片公司的規模也非常普通,反而是一些私營的唱片企業,諸如寶麗金唱片公司、哥倫比亞唱片公司、海山唱片公司、福茂唱片公司發展得更加好一些。
正如孟超分析的那樣,雖然在這個世界網路已經開始逐步發達,但是唱片行業還並沒有完全被淘汰,最少還有幾年的黃金時期,不過最多十年之後唱片行業就會變成夕陽產業!
洪光沉默了片刻之後道:“這樣的做法會不會使得我們的規則被觀眾質疑呢?”
孟超勸說道:“其實我看過青創賽最初的規則,要求的不過只是擁有原創歌曲的歌手,卻沒有說明不允許已經簽約唱片公司的歌手,特別是也沒有要求不能由唱片公司請人創作,所以其中也有一定的操作空間,比如可以由唱片公司請人創作,歌手現場演唱比賽,這樣的做法能夠使得表演更加成熟,節目也更加有看點,反正觀眾聽的是歌,看的是人,到時候唱片公司直接買斷歌曲的版權,播出的時候不顯示創作人的姓名就可以了。”
洪光想了想又道:“也不是沒有辦法這麼操作,畢竟我們的規則並沒有說得太明白,節目宣傳的時候主打的也只是說明所有參賽的歌曲都是原創歌曲,倒還真沒有規則不允許唱片公司的歌手參加,也不允許請別人幫忙創作,像你說的播出的時候不註明歌曲作者的姓名就沒有問題了,不過這麼做的話,豈不是便宜了唱片公司?”
孟超繼續勸說道:“也不能這麼說,畢竟唱片公司的引進可以增加節目的看點,讓歌手變得更加成熟,因此也能夠增長收視率,洪導對臺裡也好交代不是嗎?再者引進唱片公司不一定會便宜了別人,洪導我倒是有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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