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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上)
第一次遇到林傑,是在傅臣和潮訂婚那天。
那是寒冷的冬季,伴隨著無邊的黑暗蒼穹與冰冷的靜寂夜風,昭示著我的心情。
我喝醉酒,在狹窄而危險的山路上飈車試圖自殺,忽然拐角處迅疾打亮另一盞車燈,避之不及,於是和迎面而來的Taxi相撞。
結果,我想自殺卻沒死成,被送進醫院的反倒是林傑。
不得已叫救護車進了醫院,我煩躁異常,只想付了醫藥費速速離開。然而醫生和警察在我耳旁交替盤問,引得我直想大聲尖叫,不再顧教養,也不再顧顏面,此時此刻我只想狠狠發洩心中的悲傷。
就在這個時候,醫生過來告訴我,病人沒有什麼嚴重外傷,並且已經甦醒。
我不耐煩地跟隨檢視,本打算只是看一眼就好,確認沒有問題就離開。走進病房,卻在接觸對方眼眸的時候無法移開視線。
無法忘記林傑睜開眼睛的一剎那。
那是澄澈如寶石的顏色,純粹的漆黑表面流動著晶瑩的光澤,美麗得讓人心驚。
而當他看著我的時候,清澈微帶迷茫的微笑,讓世界彷彿無聲。一個眼神,頃刻間緩解了我心中所有的煩躁與悲傷,多麼不可思議。
我看著他,他也正看著我。我們彼此相望。他的聲音微微沙啞,卻柔和悅耳,且語速緩慢如風,對我說的第一句話是:“你是誰?我好像認識你。”
他說他認識我。
當然,他不可能認識我,我們素不相識。而且事後證實他不認識現場其他任何人,正確的說法是他誰都不認識。醫生說他腦袋受到激烈震盪失去了記憶。他忘記了一切的事情,就連林傑這個名字也是我給他起的。
是的,沒錯,林傑沒有名字,沒有身份和過去,是個忘記一切的來歷不明之人。
翻遍能找到的物件,沒有發現能證明他的身份的東西。所有重要的證件大概都隨著車禍掉下了無底深崖,杳無蹤影。而僅存的不過是一張俱樂部會員卡,不能說明什麼。警察說了句有訊息會再通知,可是卻從此消失不見蹤影。
雖然失去記憶,卻沒有外傷,醫生宣佈他隔天就可以出院。而問題是他無處可去。出於責任,我讓林傑住進了我家。
而這令我心情很不好,不好到不能簡單用糟糕來形容。
一個人,想死死不成,還不得不接受像林傑這樣一個大麻煩,沒有誰會心情好。
這種感覺是絕望,因為失戀。
失戀這兩個字說起來很簡單,可是我對傅臣的愛是那麼深刻,愛到可以付出生命。然而傅臣愛的不是我。
很簡單的故事,我愛他,他不愛我。我是別人愛情故事中面容模糊的配角,不曾被記得,連臺詞都沒有。
我不甘心,不想就此作為自己的結局,於是選擇了最偏激的道路。我傷害了傅臣的愛人,如願以償改變了結局,結果得到的是傅臣的憤怒與決裂。
我和傅臣做了兄妹十三年,雖然他不愛我,曾經我卻也是他心中的唯一。現在這份唯一因為恨意而變得一錢不值。為了別的女人,連讓他看我一眼都變成了奢侈。
到死都不明白傅臣為什麼會喜歡潮。十三年,兄妹情深,最後竟然比不上一個認識不到半年的女人。
不管我是否理解,事實就是我輸得一敗塗地,沒有翻身的可能。命運就是這麼奇妙,就好像我從沒有想過有一天會收留一個失去記憶的男人。
車禍第二天,林傑住進了我家。
出院的那天是晴天,意外有著好天氣,陽光溫暖而明媚,只是我心如死灰。
那天傅臣沒有出現,沒有任何人來關心我的交通事故,我被全世界拋棄,陪伴在身邊的只有林傑。
我的車子因車禍而送修,我們一起坐在計程車上,林傑迷茫看著車窗外的風景,一路無言沉默。
我所居住的房子是登記在傅臣名下,假設林傑是騙子小偷,混進我家是想榨乾我家產,也和我無關。我只是寄生蟲一隻,吸光傅臣的血,其他不管。
而且,讓林傑住進我家已經是盡了我最大的責任,我根本沒有心情再去顧及別的事情。林傑想怎麼樣都好,我求死不成,只想自暴自棄。
出院後,我把林傑一個人丟在家,整夜去酒吧買醉。
然而林傑不是騙子小偷,他真真實實失去記憶,連生活自理能力一併失去,常常燒水忘記關煤氣,浴室放水的時候想起來去做另一件事情,在陽臺收衣服差一點掉下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