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3/4 頁)
奇思妙想,神來之筆。呼嚕嚕,我沒詞兒了。
第三是架構。小說是第一人稱的,但中間引入了天使阿格尼絲的視角,使得主角形象更加豐滿充實。而且,這樣的架構,既可以讓阿格尼絲來表述主角強烈內心感受,又不至於破壞全文的語調的前後一致性。真是絕好的架構。
第四,。。。,不行了,樓底下看門大爺在叫了。要撤了。剩下的,客棧馬會馬幫的兄弟們補充。
呼嚕嚕,粗人就是粗人,我說話一股水泥鋼筋味,把江南的大作給拍成那樣了。阿彌託佛,罪過罪過。風緊,扯乎!
天使聖阿格尼絲的睡前祈禱:
上帝啊!我發誓,曼弗雷德是我見過的最不稱職的傢伙,將是他們家族永遠的恥辱。他愚蠢、懶惰、健忘、自以為是、貪吃貪睡、對我不理不睬,還喜歡冒充藝術家……
要是您再讓他繼續做這份工作,遲早有一天您自己會憤怒的跳起來把雷霆扔在他腦門上!
不過,看在他上次教我畫畫的份上,我就不去天堂告訴您了。可是我也不能瞞著您,所以我在我的祈禱裡對您說……反正您現在已經睡了,我想您不會聽見我的祈禱吧?
夜深了,圓月把無邊的光輝灑在利頓城堡的塔樓上。我就坐在塔樓的邊緣,特意側過身子讓月光照在我那件流水般的黑色披風上。黑絲絨的披風在月光下有著華貴的光澤,偶爾來一陣微風吹起它,那感覺就更好了。
這種感覺就叫飄逸。
我一直認為這樣很有風采,可是阿格尼絲怎麼也不明白。她居然說我這樣坐在搖搖欲墜的塔上,一身漆黑的袍子在風裡飄飄乎乎的樣子很詭異、很陰森。沒辦法,漂亮的天使們都缺乏藝術氣質,小的時候爺爺說得沒錯。
屁股下坐著我的鐮刀,黑色的巨鐮,銀色的刃,這就是我吃飯的傢伙,精美得象一件藝術品。不要想錯了,我不是莊稼漢出身,我至今也分不清燕麥和鼠尾草。我的鐮刀不是用去收割糧食,而是生命。走到背後,用鐮刀輕輕勾過人們的喉嚨,靈魂就會跟著我走了。或者去天堂,或者去地獄,那由上帝和天使長們決定。我的工作只是把靈魂帶到他們該去的地方,幹這份工作的人有一個共同的稱呼,叫做死神。
而我,就是一個死神,死神曼弗雷德,我為上帝工作。
我父親是死神,爺爺是死神,父親的爺爺是死神,爺爺的父親當然也是死神,總之我們摩爾巴勒家每一代都是死神,我也只好繼承這份祖業。死神這個工作其實很簡單,只要有勁揮舞鐮刀就好了,而且收入也不錯。可是我總覺得我和其他死神不太一樣,比如說我精通美學,而且學貫東西,美學幫我分辨靈魂的美和醜。我的哲學功底也很不錯。前些天我還在讀一個東方哲學家的書,他的名字叫莊子。哲學幫我分辨靈魂的善和惡。有了這些廣博的學識我很高興,我終於知道這些靈魂也是不一樣的。勾魂的生活也就不再單調乏味了,每天都有新鮮感。可是長輩們不以為然,在他們看來靈魂都是一樣的,都是那些人註定要失去的一件東西而已。
無論善惡美醜,生命不能超越我們的鐮刀,這是死神的準則。
我聽見微微的風聲,應該是阿格尼絲回白雲間睡覺的時候了。每當這個時候她就會做一個長得不能再長的睡前禱告,展開那雙雪白的羽翼滑翔在空中。我從來不知道她在嘀咕些什麼,不過看她那樣飄來蕩去我心裡就發涼,總覺得那話和我有關……而且不是什麼好話。
阿格尼絲是巡視利頓城堡的天使,我則是在利頓城堡收穫生命的死神。阿格尼絲的任務之一是監視死神,不讓我們用鐮刀隨意的剝奪生命,所以她也算我的上司。不過我想她不會去上帝那裡告我。一是我很懶,沒事的時候不會傻到揮舞沉重的鐮刀去勾魂,誰有興趣總做那苦力活?二是阿格尼絲總是傻乎乎的,就是她想告我她也不知道該怎麼說。
我身邊就站著一個衛兵,當然他看不見我,除了將死的人,普通人是看不見我的。我從懷裡摸出梳子,就著他明亮的鎧甲梳了梳頭。梳完以後我擺出嚴肅的表情端詳了自己一番。我覺得盔甲照出的那傢伙還很英俊,唯一的問題就是臉色實在太蒼白了。我只能搖搖頭嘆了口氣。這付糟糕的臉色是死神家族的遺傳,而且我們也討厭白天的陽光,最重要的是,我們的血管裡沒有那鮮紅的血。
輕輕躍出了塔頂,風展動我的黑袍。我一振黑袍,簡直如同風裡的一片落葉,翻轉飄動著,無聲無息的落在了利頓公爵的陽臺上。我坐在大理石的欄杆上,旁邊有一隻大理石的花盆,幾枝淡綠色的玫瑰躺在裡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