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3/4 頁)
英語,帶南方口音,從聲音判斷不出年齡。
“讓她跟我說話,我要確定好沒事。”因為身陷險境的,是他的小仙。
電話那間傳來兩聲刺耳的乾笑——
“十萬美金二十分鐘內送到,不準耍花樣,沒見到錢就沒命,嘟——”
電話斷了。
“該死!”
方歷用力摔下話筒。對方是狠角色。
“薛佛?”他咬牙從牙縫裡擠出聲音。
“是,少爺?”薛佛就在他身側。
“記住地點,麥迪遜道一五一街空屋,如果一個鐘頭內我沒回來,你立刻通知拓少爺處理。”他邊交代邊奔上二樓書房。他不必等待薛佛回答,知道他必定記住了。
他進入書房,推開第二層書架右方的暗格,開啟保險匣,上層藏了數把手槍。他挑出一把鐵灰色象牙柄的超小型手槍——如果他真笨到連一把槍都不帶,那才叫豬腦袋。
他將迷你手槍仔細藏在腰帶前的暗層中,之後再從保險匣中取出十萬美金,裝在一個牛皮紙袋內,最後合上暗格,快速下樓。
這不明來歷的傢伙竟有膽動他的人!
該死了,膽敢惹到他頭上!這群白痴肯定不知道惹上了方家,這番挑恤等於是向“菱”宣戰!
他三兩步下了樓,薛佛還杵在客廳裡。
“少爺,有件事我必須先告訴你。”
“什麼事?”他問,腳步仍不停的走向門口,他必須爭取時間。
“中午小姐出門前曾問過我你的事。”
方歷身形一凝,停下腳步。
“她問了什麼?”
“她問我最近有沒有看到您的人。”
“你怎麼回答?”
薛佛泛白的臉孔微微一紅。“我老實告訴了她,我看到您今天早上跟Johanna小姐一起出門。”
方歷呻吟一聲,搖頭苦笑。
“薛佛,答應我,學會說點善意的謊言。”
語未竟,人已消失在門口。
方歷在十分鐘內飛車趕到指定地點,他必須爭取時間,用來觀察空屋周圍的地形。
單槍匹馬的好處是易於掩飾行蹤,在敵暗我明的狀況下,他必須儘可能的為自己爭取最有利的情勢。
麥迪遜道一五一街的確有一間看起來被棄置多年的空屋,空屋矗立在一片雜草、藤蔓從生的荒蕪庭院間,在稀微的路燈映照下簡直如同一棟鬼屋。
看到這屋子的狀況,他的心涼了一半,這種地方往往是遊民、逃犯、中毒者的巢穴。這些人可以說是生活在社會的最下層,屬於最難以控制和預料的一群。
他但願那個打電話給他的男人和他的同黨——如果他有同黨的話——不是屬於這群蠢蛋、毒蟲之一。他但願那個人還有點大腦,知道手上的“貨”碰不得——
那家人最好有大腦,不然他會教那雜碎死無葬生這地!
他將車子停在兩條街外,快速閃出車門,貼伏著路燈和空屋外幾顆錯置生長的樹,稍稍蹲踞著身形,慢慢朝空屋移近。
空屋一樓明顯的一片漆黑,二樓卻有微弱的燈光透出。他猜想綁架小仙的人有可能隱藏在一樓,等著他出現在空屋前時送他一顆子彈;接著搶走贖金再殺人滅口,或者已經殺人滅口了!
老天,他的心跳就快蹦出胸膛了,這也許是他一生中最恐懼的時刻——他害怕失去小仙,他不能失去她!
絕不!
冷汗涔涔而下,也許已失去她的恐怖想像如潮水般將他淹沒,他仍以最大的自制力強迫自己冷靜下來,思考最有利的對策。
二十分鐘的期限就快到了,四周圍仍是一片寂靜,連一絲風聲也沒有空氣中瀰漫著刺鼻的黴腐味。
驟然間“砰”的兩聲悶響自他後方響起——與空屋正面呈九十度角,顯然這是個聰明的混蛋,他沒藏在屋內襲擊,反而躲在屋外的隱蔽處,利用滅音手槍朝他放冷槍。
方歷伏身一個翻滾,在認不清敵人藏身處的此時,他被逼著往屋內滾去。即使屋內埋伏著敵方的同夥,他也已沒得選擇。
往屋內翻滾的同時,他俐落的取出事先預藏在暗格內的迷你手槍,同時間拉開保險栓。一翻進屋內,他立刻朝門邊再翻上兩滾,同時槍口指向黑黝黝的屋內深處。
沒有動靜。十秒鐘後,他確定屋裡只有他一個人,因為他的瞳孔已經適應突來的黑暗,至少能分辨四周有無人影。
他在黑暗中皺眉——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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