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2/4 頁)
吧,那會簡單些,至少不必在“慾望”之後數著自個兒的心跳。
可,如果他有“慾望”的時候該怎麼辦?
怎麼辦?也許沒有慾望的薄倖女還是當不成的。
也罷;總之她是不配合他的慾望的,這是她的遊戲,得由他來配合她。
現下她可得好好想,如何拐他來配合她的慾望了……
第三章
早晨六點。
山上的夏日清晨是涼爽的,唐小仙一早就起床準備早餐了,她今日穿了一件木藍色無袖洋裝,裙長及膝,很“中庸”的穿著,很乖的做了中式的早晨。
昨晚她主動搬出兩人“共有”的臥房,換來他半譏誚的目光。
她沒解釋,只說還是習慣自己睡,不習慣和男子共有睡房。
臨走前抱著自個兒的軟被越過他身邊,敏銳地感受到他身上灼熱的體溫和強烈的男性氣息。奇怪自己在昨晚前為何對此皆視而不見?他……可是個危險的男人呵!
搬出臥房是對的,不宜與他離得太近,如今她打算視他的反應而行事,醞釀下一波的主動出擊。雖說他超乎她想像的難以捉摸,可也挺好玩的,不乏味。
七點整。
他下樓,瞧見她身上“保守”的洋裝,挑挑眉,笑得挺不正經,卻沒說什麼。
她盛了碗稀粥給他,他接過時,修長的手指有意無意地刮過她的掌心,害得她差點兒摔了手中的碗。一抬眼,卻見他滿臉揶榆。
她有些心驚;他今晨的舉止怪異,不再如昨日渾身戒備,好似戴盔甲的刺蝟。今晨的他像只狡猾的狐狸,更像一隻笑裡藏刀的狼。
她倒有些懷念昨日的他來了,只管一味惹怒他,便能窺見他所有的情緒。可今日若再想使昨日那招,肯定是不成了,若真如此,那會如同羊入虎口。
“你早上還得工作嗎?”她問的浯氣平淡,絲毫不現方才被他攪亂的情緒。
“有事嗎?”他喝口粥,心不在焉的問。
“我想下山添購一些日用品和食物,你下午有空吧,可以陪我下山嗎?”
“當然,那是我的責任。”他瞟她一眼,慢條斯理地回道。
一頓早餐下來,除了方才他刻意的挑逗外,他幾乎不同她說話。之後,一上午便埋首於書房裡做他所謂的“工作”。
她只是不明白,當一個保鏢還得對著電腦工作一上午嗎?怪人。
下午,他利用租來的汽車,開車送她下山購物。
車子開到天母西路的超市,他十分盡責地伴在她身邊,護送她上樓購物。一路上就見不少女人發瘋的目光,只差沒當著他的面流口水。
真有意思,她注意到有不少女人嫌惡她,公然地對她投以怨毒的目光。
呵,想來她這輩子還不曾如此遭人“怨毒”過呢,託身畔這位超級帥男的福,可真是深感榮幸哪!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一下了車,他竟然反常地勾攬她的腰,這也正是她遭同性相斥的主因,更糟的是他舉止親暱,小動作頻頻,有時甚而動手掐她的腰側,力道不重不輕,卻足夠酥麻她,害得她開始懷疑自己對他“慾望”的深度。難不成她原來也挺“需要”的?不然何以他小小出手便能調戲她得逞?
噢,是了。她忘了他原是個中好手,當然有這類手段,她實在不必為自己的“需要”質疑。
他箝制她事小,不過此時若見了熟人就挺難解釋。原以為在臺灣無此可能,事實卻不然,她就那麼巧在超市遇見小時候的玩伴。主因是她八歲時曾在陽明山的宅子裡住過一段時間,和鄰居的—名男孩時常玩在一起,如今已時隔了十年,沒想到這人還記得她,主動向她打招呼,她想了半天,方才記起。
“小仙?!你回臺灣怎麼不來找我?我原以為……以為再也遇不見你了。”熱情的大男孩有一雙細長的眼睛,眉目清秀,輪廓頗似日本人,身高中上,有一口潔白的牙齒,笑開時給人的感覺十分爽朗、親切。
這人名叫丁羽,大上唐小仙四歲,父親是北臺灣小有名氣的企業主。他還有一個哥哥名叫丁烈,自小就在美國受教育,唐小仙只見過丁烈一面就印象深刻,至今不忘。丁烈是名濃眉大眼、神色堅毅的大男孩,比唐小仙大十二歲。印象中他沉默少言,有一雙銳利深沉的眼,一反丁羽活潑開朗的個性。
丁宅與唐宅兩家相鄰頗近,二人小時候常玩在一起,唐小仙便將丁羽當成“哥兒們”看待,感覺上並不覺得他比自己大上四歲,大概是因為丁羽生性活潑開朗,反倒覺得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