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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也算不上盡職。
比如說傅明諧還在襁褓的時候,無緣無故哇哇大哭,管家或保姆抱起他,第一時間帶他去找的不是傅忻夫婦,而是段初言。
因為他們知道,將小少爺抱去給他的父母看的話,他們通常只會有兩個反應,束手無策,跟著團團轉,或者愁眉苦臉地說要不帶他去給小七看看。
小七就是段初言。
傅明諧的性格不知道遺傳自誰,從小特愛折騰,傅忻夫婦只管生孩子,不管陪孩子,閒來無事也會抱起孩子逗弄輕哄一番,但要一對喜歡出外旅行,要麼待在花棚裡打理花草的夫婦整天守在旁邊照顧,是不可能的。
那時候段初言剛進傅家,忙著學習傅老太爺佈置下來的功課,忙著適應傅家的環境,周圍的人雖然沒有像容玉鳳那樣動不動就苛待他,時常給他臉色看,也不過是疏離有禮而已,對他來說,這個家裡唯一不會抱著其他目的接近他的人,只有那個小小的,連話都說不全的傅明諧而已。
所以當小明諧終於能夠說出一兩個讓人聽得懂的單詞時,當他終於會稱呼人的時候,第一個喊的不是爸爸或媽媽,更不是太爺爺或奶奶,而是小叔。
這個簡單的,突然蹦出來的詞彙,讓段初言的心如同崩裂了一角的冰川一般,開始被陽光慢慢融化。
如果說所有的事情,必然有一個起因,如果說所有的糾纏,都有一個開端,那麼,這句小叔,也許就預示著兩人未來的命運,必然牽扯在一起,至死方休。
上幼兒園的時候,老師佈置了一道陳腔濫調的題目,讓孩子們畫出自己心目中最喜愛的人。
所有人畫的,不是爸爸就是媽媽,不是爺爺就是奶奶,要麼就是老師,可是在一堆歪七扭八的圖畫中,偏偏有那麼一張,下面寫著兩個碩大的字:小叔。
老師好奇了,叫來傅明諧:“這個人是你小叔嗎,你為什麼最喜歡他呀?”
傅明諧理直氣壯,想也不想就回道:“喜歡就是喜歡,沒有理由!”
最喜歡的人就是小叔。
這是傅明諧人生的第二條準則。
傅明諧七歲的時候,段初言已經十七歲了。
十七歲,正是花季般的歲月,情竇初開,含苞待放。
何況段初言俊秀挺拔,性情沉穩,正是小女生們最喜歡的型別,每逢情人節這樣的節日,他總是捧了一大堆東西回家,表白信,巧克力,鮮花等等。
段初言不願平白與人難堪,何況上學放學也有司機接送,就把東西都拿了回來。
可是有一個人很不高興。
段初言把禮物隨手放在房間的床上,就去洗澡了。
但是當他出來的時候,卻發現床上空空如也,東西全不見了。
只有小惡魔坐在他床上,雙眼閃閃發亮,望著他親愛的七叔。
“明諧,是不是你又調皮了?”帶了些玩笑的語氣,段初言颳了刮他的鼻子。
傅明諧人小鬼大,聽出段初言沒有生氣的意思,馬上順著杆子往上爬,撲上去抱住對方撒嬌。
“七叔,那些女生想要癩蛤蟆吃天鵝肉!”
“從哪學來的詞,東西呢,都被你扔哪去了?”段初言想把身上的粘皮糖掰下來,誰知黏著力太強了,溫軟的小身軀死賴著不肯鬆開。
“巧克力我給平嬸了,讓她給她女兒吃,信撕了丟馬桶沖掉了,還有花拿去送我爸了。”
段初言哭笑不得,不知道該誇他乾淨利落,還是罵他自作主張。
最終,還是不了了之。
可是傅明諧年紀還太小,沒有聽過千防萬防,家賊難防這句話。
所以當他有一天看見自己的七叔和廚房一個傭人的女兒站在花園裡說笑的時候,那感覺就像晴天霹靂,五雷轟頂。
那種好像心愛的玩具被搶了的感覺,讓他心裡憤憤不平,幾乎要衝上去把他的七叔緊緊抱住,再把那個討厭又難看的女孩子遠遠推開。
最後他並沒有這麼做,而是繞了個打圈子,告訴奶奶容玉鳳他不喜歡那個傭人,讓奶奶把人家炒了魷魚,那個礙眼的女人自然沒再出現過。
這樣曲折晦暗的心思,出自一個八九歲小孩子,說出去,只怕也沒人相信。
也許只能歸根於豪門教育讓小孩子都過分早熟。
段初言當然不會去注意到這個細節,他跟那個女孩子,也不過是偶遇多聊了幾句,以他的性格,面對別人帶著傾慕神情的笑容和話語,自然不會拒之於千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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