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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意味著眾人就對厲筱瀟徹底放心了,更不意味著厲筱瀟就能夠利用身為常務副會長的便利,為長江實業謀取遠超其他會員單位的好處。
在眾人熙熙攘攘的討論下,為銀河互助共促會立下了很多繁瑣的規章制度,其中既有限制常務副會長權力的,也有規定各個會員單位之間應該處在一個什麼樣的關係,此外還有關於如何辦理會員單位退會,以及如何招收新的會員單位。
常務副會長做為負責處理銀河互助共促會日常事務的負責人,主要負責三件事,第一,為所有的會員單位服好務,第二,管理好銀河互助共促會的賬目,第三,就是統籌安排共促會的內部事務。除此之外,常務副會長不能夠利用職務的便利,為任何會員單位謀取私利,更不許將專屬於銀河互助共促會內部的訊息傳遞給非會員單位。
各個會員單位之間彼此之間平等,不存在誰統領誰,誰依附於誰的問題;各個會員單位之間應該互相扶持,互相幫助,如果某會員單位出現了困難,其他會員單位應該在力所能及的範圍之內,為其提供一定的支援和援助;任何一家會員單位有合作專案,需要尋找合作伙伴的話,應該首先在銀河互助共促會內部尋找合作伙伴,只有在內部尋找不到合作伙伴或者無人能夠滿足合作基本要求的前提之下,才能夠在銀河互助共促會之外尋找合作伙伴。
各個會員單位對銀河互助共促會的問題擁有平等的表決權,表決採用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任何問題只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會員單位同意的話,就算是透過。銀河實業具有一票否決權,但是每年行使一票否決權的次數不能夠超過五次。
任何會員單位都有隨時退出銀河互助共促會的權力,只要提出申請,就可以辦理退出銀河互助共促會的手續,之後失去會員單位的資格。如果再想恢復會員單位資格,就必須提出申請,等待審批。
任何非會員單位提出加入銀河互助共促會的申請,都需要提交申請報告,繳納申請費用。只有在超過百分之八十的會員單位同意申請的話,提出申請的單位才能夠成為會員單位。
銀河互助共促會的任何會員單位都有按照年度繳納會費的義務,根據公司規模的不同,繳納費用從十萬華夏幣到百萬華夏幣不等。會費將用作銀河互助共促會的日常辦公費用以及設立特別資助資金,在會員單位遇到困難的時候,有償的對其進行幫助。
任何會員單位都不能夠參加針對其他任何會員單位的組織或者活動,不得對其他會員單位進行打壓。但是透過友好協商,相互兼併的行為除外。
……
銀河互助共促會的總章程非常的繁瑣,一共兩三百多個條款,每一個條款都用著非常精確的語言,幾乎沒有任何含糊其辭的地方。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這就是銀河互助共促會所有會員單位都需要遵守的一個契約。
這個契約只在銀河互助共促會內部起作用,只對各個會員單位的極小一部分行為做出了詳細的規定,對會員單位的影響還是比較小的。當然,有了這個章程在,任何會員單位就沒有辦法參加所謂的“反銀河實業聯盟”,銀河實業和其他會員單位也都多了一種相互扶持的共生關係,從長遠來講,這對銀河實業是有很大好處的。
很多工程,銀河實業是不可能獨立完成的,總是要尋找合作伙伴的。與其像以前那樣,滿世界的尋找,還不如在銀河互助共促會內部尋找,只要相互之間多進行幾次合作,基本上就能夠把對方捆綁在銀河實業這家戰車上,成為利益共同體,和銀河實業一起共抗風雨。
銀河互助共促會的成立透過銀河傳媒,在短時間內就傳遍了全世界,一時間,議論者甚重。企業、公司之間成立聯盟的情況,在商界之中並不罕見,在“公司”這個詞出現之前,那些手工作坊,工廠就存在著很多種形式的合作。
公司成立之後,相互結盟的現象也是非常多的,這一點,無論是在近代,還是現代、當代,無論是在華夏,還是在國外,都概莫能免。不過像這次一樣,一下子就有一百三十多家公司、企業和單位結盟,共同組成銀河互助共促會,這在歷史上,還是非常罕見的。
等到銀河互助共促會的會員單位名單陸續曝光之後,轟動就更大了。要知道銀河互助共促會一百三十多個會員單位之中,直屬華夏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大型央企就佔了三十餘家,綜合實力在世界500強企業排名非常kao前的企業,比方說美國的IBM公司、美國銀行、瑞士雀巢公司、德國西門子公司等二十餘家也都是銀河互助共促會的會員單位,剩下的幾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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