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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早就有人幫她寫了一堆給男人唱的歌!”
說到這她湊近離她最近的一個攝像機前:“我知道你在看著,萊拉莫蘭,你只要在一星期之內拿出一首女人唱的歌曲,和那首一樣的,我就承認你是真正的天才!記住,我給了你一週的時間去準備,如果一週之內你做不到,就不要再把你天才之名掛在嘴邊了!”
她還想說什麼,卻被她身邊一個高大的阿拉伯男人送上了車裡,接著汽車擠開瘋狂的記者群,留下一屁股汽車尾氣,就那麼絕塵而去。
羅伊看向萊拉:“老闆,怎麼辦?”
“有什麼怎麼辦?”萊拉往嘴裡送著食物,連眼皮也沒抬一下。
“剛才那個瘋女人給你下的戰書呀!你要怎麼辦?能寫的出來嗎?”
萊拉優雅地擦拭了一下嘴角:“這個很有趣了。憑什麼她要我做什麼,我就要聽話地去照她說的做?”
羅伊被問得窒住了。是啊!自家老闆什麼脾氣,又怎麼會是人想怎麼指揮就怎麼指揮的?更不要說那個人還是敵人。
“可如果你不那麼做,不就等於告訴別人你怕了嗎?”
萊拉失笑:“你就那麼確定我做出了曲子一定能成功嗎?需要我提醒你一下你唱的那首《baby》現在紅到什麼地步嗎?”
羅伊尷尬地笑了笑,他還真忘了這茬了。baby很紅,別看只在超級碗上唱了一次,連單曲都沒有出,卻已經紅透半邊天了。不止美國人非常喜歡,連其他國家也都喜歡得不得了。就他那首現場版的baby,充滿了雜音的歌曲,已經成為廣播點播最多的歌曲。更不要提電視上播放過的,估計廣告都沒它播放得勤。
“那怎麼辦?難道就這樣等著她的嘲笑?”他雖然不知道她會做什麼,但以他對她的瞭解,自家老闆絕對不是一個坐以待斃的人,說不定心裡早就有了應對的主意了。
其實他和許多人一樣被法伊則帶入了一個誤區,就是你已經寫過一首很紅的歌了,再寫一個沒什麼難的吧?
真的是這樣嗎?
根本沒有這個說法好吧!
有多少人一輩子都寫不出一首傳唱度高的好歌,又有多少人窮盡一生只寫出一首。要知道不是所有的人都天才到想寫好歌就能寫出來的。
不只是歌曲,寫劇本和拍電影不也一樣嗎?當初萊拉在拍完《女巫布萊爾後》,還有一群人黑她是“一片導演”,拍完一部就再拿不出好作品了。
歌曲也一樣,想要量產好歌,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然而在法伊則的引導下,看到剛才那一幕的觀眾就會不由自主地把她的話當成自己的認識,認為她確實說了件很對的事。既然都能寫出baby了,再寫個給女歌手唱的歌曲又有什麼難的?更不要說她還很寬裕的給了一個星期的時間。
一首歌也就三五分鐘吧?用一個星期的時間寫三五分鐘的歌還有什麼難的?
事實上就是那麼難!不然天底下不到處都是作詞作曲的作家了?
“法伊則什麼時候變得那麼聰明瞭?”萊拉比較奇怪的是這件事。怎麼想那個瘋女人都不太可能一下子變得這麼會說話,唯一可以猜測的,大概是她身邊有什麼人在教她吧?
不管是誰,肯定是個厲害對手。不但一下就將本應聚集在法伊則身上的注意力引到她的身上,還順便將了她一軍。有這麼一個人在身邊,以後說不定會有的玩了。
萊拉習慣性地用手指輕輕敲點著椅子扶手,笑得意味深長。
如果換成其他人,可能真被他們給得逞了。到時候她真的做不出來,大眾可不管是不是真的那麼難。他們只看見她在一週之內連首三五分鐘的歌都拿不出來,以前的baby到底是誰做的就值得商榷了。
至於媒體,他們更樂意看到她倒黴的樣子,自然不會幫她說話。或許等她倒黴的樣子炒完實在沒東西炒的時候才會站出來再炒一次她的無辜,可要等到那個時候,估計黃花菜都涼了。
音樂界的人當然知道寫歌有多難,但指望他們會站出來解釋還是別想了。
對他們來說,萊拉就是一個搶飯碗的。一個電影導演沒事做跑出來寫了首歌,還好死不死得那麼紅是要鬧哪樣?他們巴不得她能抱著她的攝影機重新去拍電影去,最好永遠都不要踏足到音樂界。
可萊拉是誰?她是幸運女神最眷顧的人,擁有世間最恩寵的金手指重生。對別人想破頭都想不出來的好歌,她隨隨便便都可以拿出一堆。
而且以她瞭解的歌曲,全都是傳唱度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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