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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不算太有人氣的出道藝人也願意來這裡玩玩,當然星探們也少不了來這兒轉悠。
“別光顧著看路,看看周圍,聽聽這聲音,不應該聽高興點嗎。”李經明發現jessica正呆呆地看著前面,居然在邊走路變放空。
“好吵。”jessica簡單地說道。
“這不是吵,是夜晚的躁動。”李經明習慣了美國那邊的氣氛,邁阿密、洛杉磯那些地方比這裡勁爆百倍,四月份他在洛杉磯經歷過科奇拉音樂節的狂熱,所以他現在淡定得很。
在首爾住了八年的jessica當然和朋友們來過,她和tiffany還有幾個美國過來的男孩也來這裡逛過,但是她不喜歡熱鬧,她還有點害怕人多的地方。只是剛才吃完飯後李經明的“蠱惑”起了作用,她才一起過來的,現在她已經在後悔了。
jessica是苦練多年的大號練習生,她的老師是在韓國有著“第一嗓子”之稱的唱功高手theone鄭淳元,而她自己的唱功也是非常了得,所以聽著這些略帶青澀的唱腔不太提得起興趣,尤其想到唱功兩個字就又想到那個小個頭,更興致缺缺了。
李經明看著jessica明顯是沒放下心事的樣子,覺得光是閒逛也許解決不了問題。
“你不是要出道了嗎,唱一首怎麼樣?”李經明開始鼓動jessica做點別的來轉移注意力。
jessica剛聽了這句話就把頭搖的像撥浪鼓一樣:“我不要(納西羅)!”她的實力早就可以出道,形象氣質也是超讚,但是她性格羞怯害怕人多,尤其許多人一起看著她的時候她會覺得不舒服。最後是如何克服了這點而出道的呢,她想了個天才的主意,她騙自己說大家都是在看著隊友們而不是自己……
“為什麼?”李經明問道,想做藝人的應該都有展示欲才對啊。
“嗯……”jessica想了一個理由“我今天練習了很久了,嗓子不能再用了。”
好理由,李經明一下就信了,很多練習生都是過度用嗓導致了聲帶損壞的悲劇,他聽了之後很體貼地說:“那我來一首怎麼樣?”
“你?”jessica眉毛一抬,長得帥點就以為能唱好歌?
“呀,你那是什麼表情?知不知道我的唱功很高,有南山塔那麼高!”李經明好笑道,居然看不起自己。
邊上就有一個樂隊在演奏,是三個年輕的女生,一個邊彈吉他邊在唱歌,一個膝蓋上放著一個小巧的鍵盤,另外一個在打架子鼓。三個女生走的是偏流行的軟搖滾樂隊風格,女生玩這個確實很合適,她們唱的是一首英倫搖滾的歌《永生》(liveforever)。這首綠洲樂隊的歌是xfm電臺時代百首偉大歌曲排名第一的歌曲,一首真正擔的起“神曲”二字的歌。
三個女生唱完後周圍圍觀的一些人都熱情地鼓勵著,不過李經明覺得可能更多的是因為三個女生長得都不錯,這首歌她們表現得太軟太柔了,曼切斯特式的傲慢與不妥協才是這首歌的精髓所在。
“你們好。”李經明乘著她們休息喝水的時間走到主唱面前去,“能耽誤你們五分鐘時間嗎?”
“是這樣的,我的女朋友今天過生日,我想給她做個event。”李經明開始了賤術應用,反正jessica站在他身後還有一段距離,也聽不見他說什麼。“我想在這裡給她唱首歌,因為這裡是我和她第一次相遇的地方,行嗎?”
“可以,正好我們休息一下。”那個主唱暈乎乎地直點頭,李經明這帥氣的臉一下就把她秒了,心裡想著這位帥哥好浪漫。
“要我們演奏嗎?”對方還體貼地問了一句。
“你們休息一會吧,連我的手機就好了,我想唱《我不想錯過你》(英文總是連在一起,直接翻譯了)。”李經明選了一首難度不小的歌,這個jessica居然看不起自己,現在就讓她吃一塊“震我一下巧克力”。
這首歌是空中鐵匠樂隊(史密斯飛船樂隊)的名曲,這個拿了四座格萊美最佳搖滾樂隊獎的硬搖滾樂隊早在2001年就獲得了美國音樂至高榮譽之一,進入了全美搖滾名人堂,與他們同期進入的還有皇后樂隊和邁克爾·傑克遜。而個樂隊的主唱,人稱大嘴哥的史蒂文·泰勒,就是《指環王》裡面精靈公主的父親。
“不用,智美的電腦裡有這首歌。”玩鍵盤的女孩子就是智美,她旁邊放著一個筆記本,連在她們帶來的效果器和音響上。
“接下來,由我為大家唱一首歌。”李經明握著麥克風昂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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